“是真的。现在的戏子只要外貌好看,会不会演戏都能赚得满盘。爻君,你就去演三天,狠狠捞一笔,然后三天后我们就开溜。相信以爻君的能力,不可能连个小剧团都逃不出去吧?”我冷哼一声,“笑话!我想离开的话,没人拦得住。”阿昙露出一丝得逞的笑容,“那好,爻君,我觉得有个角色非你莫属。”“什么角色?”“你老乡,万神使徒。”我差点一口老血喷到她脸上,“呵呵,万神使徒呀,我以前倒是在茕孑见过他,我和他一点也不像。”“那是当然。传说中‘万神使徒’冷傲霸道,不可一世。你的性格当然和他相差千里。”阿昙说,“不过,他是茕孑第一美男子,爻君你也不赖,长得好看的人大多相似,反正观众也不会知道真实的你是什么样子的,外表有说服力就够了啊。”我:“……我去。”阿昙把我推了过去,“你去吧。”-----------------------------------------------------------------------------------我穿着白色便服前去应征演员。阿昙倒是预测得十分准确,当戏子的门槛真的不高,那剧团团长一见到我便笑成了一朵花,立刻邀请我参与“神之殇”的排练。我将“本色”出演“万神使徒”巴卡·亚兰(barcaairnd)。很显然,人们并不知道我的真名,反而把我的中间名当做了名字。茕孑人的名字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名字·氏族姓名·家族名称。瓦西里奥斯(vasilios)只有我的家人和少数好友才会使用,人们大多以我的职称“万神使徒”来称呼我,这也难怪过了一百年,人们对我的姓名产生了误解。“神之殇”是一部典型的四幕悲剧,以天神一族的巴卡·亚兰和人皇霍布斯三世为主角。我翻开了第一幕,饶有兴致地看了下去。少年时的奥古斯都·霍布斯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皇子,受到皇宫里各种叔叔、婶婶、兄弟姐妹、甚至还有来自侍女的欺凌……天选之子霍布斯在一个月圆之夜在皇宫的阳台上看到了从天而降的万神使徒,两个少年一见如故,从此开始了皇子逆袭之路。凡人总是爱看这种逆袭的桥段,同样的套路也换在无数角色身上,永远也套不烂。但凡是大人物,作家一定会苦心积虑为其安排苦情戏码,为了煽情毫不考虑其逻辑性。你想,奥古斯都出身高贵、自幼出类拔萃,他身边的人干嘛不好好抱紧大腿,反而要欺负他呢?这不和自己过不去吗?还有剧里面的我,怕不是个傻子,作为一个吃得好睡得香的天神,专挑半夜屁颠屁颠地飞到皇宫,原因竟然是为了参与凡人无聊的政斗!简直不可理喻!我耐着性子看了第二幕、第三幕,隐约从其中嗅到了一丝恋爱的酸臭味。剧本每一页上都槽点密集,导致我的内心渐渐麻木。我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淡定,直到我看到了最后一幕……剧团团长为我讲解最后一幕:“最后,在理想和爱情……啊不,友情,不可调和的现状下,我们英明的王选择了大义,而万神使徒决定以死来成全基友……啊不,挚友。万神使徒柔软地倒在了王的怀中。接下来的一幕戏是‘王的独白’,霍布斯会在万神使徒头上放上一朵玫瑰,然后吟诵一段诗歌,迎来全剧的最高潮:风信子花适合头发金黄的男孩,水仙花适合黑头发的少年,而玫瑰适合每一个人,因为他自己曾经就是个男孩。玫瑰是春天的头发,地球的光明,爱情的火炬。[1]”我嘴角疯狂地抽搐:“团长,刚才你一不小心说出口的词已经暴露了这部戏的本质呢。这样恶搞已经死去的人,你们真的没有罪恶感吗……”团长义正言辞:“这是恶搞吗?这是艺术创作!更何况史料记载霍布斯三世与万神使徒曾多次见面,说不定他们两人之间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像剧本里面这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妥妥的没有。”我以神格、人格、鬼格担保。团长以为我在找茬,“那你到底演不演?薪酬会在每一场演出后按照门票费结算哦。”听到薪酬,我眼前一亮,“演!绝对演!毫无怨言、声情并茂、完全投入地演!”只要有钱赚,节操皆可抛。[1]引用古希腊作家菲洛斯特拉托斯的《致少年》作者有话要说:中央帝国的原型是古代欧洲(罗马+希腊)崇尚性开放,“少年之爱”是许多艺术作品的主题爻君:扮演自己,演技成了最大的考验☆、高高在上的天神剧院舞台上,道具月桂树下,万神使徒与霍布斯大帝离别的最后一幕戏。“我的挚友,是什么让你满面愁容?带着月神的祝福,让我们在这神圣的月桂树下共饮琼浆,暂时忘却那太阳出来后无尽的忧愁。天上的金眸亮得太过耀眼,转瞬又到了夏天出凭的期限,你我相遇已逾十载,记得初遇的那一夜,也是夏日之诗的最后一页。举杯,酣醉,今夜不醉不归。”“奥古斯都,我不忍你徘徊于选择的两难困境,你为全人类做出的牺牲令十二神为你感慨。生命之树让人类成为天神的奴隶,只有毁灭它,才能为人类带来真正的自由和辉煌。然而,我不能背叛茕孑。守护生命之树亦是我一生的责任。我与你一样痛苦、一样迷茫……”这台词什么鬼,要是我真能说出这种话,我就把带毛的椰子连壳吞下去!“亚兰,请遵从你的心!无论你选择站在哪一边,我们的友情都将天长地久。”饰演奥古斯都的演员说完这句台词,就引来了台下的贵妇们的骚动,有人甚至高喊“天长地久”。我一边喝酒壶里的水,一边做出醉了的样子说:“奥古斯都,我这里正好有两把剑,与我比剑吧——今夜过后,他日重逢必是敌我双方,就让我们最后以朋友的方式、以骑士的姿态,堂堂正正地比一场!”戏剧冲突在这一幕到达了最高潮,万神使徒偷偷在给奥古斯都的剑上涂上了见血封喉的毒,药,借比剑之名,让奥古斯都刺伤了他,决然赴死,解决了奥古斯都的后顾之忧。不得不说,这剧情算得上是跌宕起伏,编剧深碍贵妇小姐们的审美情趣,为虐而虐,强行爱而不得,强行为爱牺牲。问题在于,这个恋爱脑傻叉就是戏剧里的“我”。最后,我躺在堆满鲜花瓣的棺材里硬着头皮听台上其他演员给我唱悼词。台下的观众哭声一片,我估摸着可能前世真正的我躺在棺材里,给我哭丧的人都没他们这么动情。饰演奥古斯都的演员把玫瑰花给我戴上,吟唱道:“噢——玫瑰!玫瑰是春天的头发,地球的光明,爱情的火炬……戴着玫瑰长眠的男孩,青春永存。安息吧,挚友,人类终将繁荣昌盛,盛世是我对你的诺言,共和国不朽!”我的责任是守护生命之树,共和国朽不朽跟我有毛关系?撇开我的个人因素来说,这剧里的人物塑造也实在有问题。奥古斯都一路走到高位,有抱负没野心,输出全靠圣父力。就连唯一一个能够展现人性的冲突,即理想和友情之间的抉择,也白白浪费了。人物若选择理想,算他是枭雄;若选择友情,算他是情圣。无论让他做出哪种选择,角色性格好歹是完整、丰满的,不像现在,万神使徒的死直接化解了矛盾,使得奥古斯都这个角色格外虚伪。真实的奥古斯都是一个可怕的冒险家,肆意追寻险境,一旦险境来临,他便展示出极佳的用兵才能。他的身心皆具耐性,能忍受常人所不能够忍受的极端环境,更能克制住人的各种欲望。他饮食并非为满足口腹之欲,而是为了维持体力;他睡觉并非为了美美地休息,而是在为清醒时做准备。这些便是他的美德,也是他的劣性:极度反复无常,无视誓言,不敬神明,背信弃义。那位人间的大帝,令我发自内心地憎恨,却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战士、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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