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人已近强弩之末,而沈庭玉仍有余力。
两个人都分明已经能够提前预见这一场的胜负。
沈庭玉不明白这男人为什么明知道会输,还要拿性命做无谓的坚持,“为什么?”
“虽然这家伙是个废物,但他是林公仅存的后嗣,宁安候一门仅剩能够承嗣的人。人分三六九等,命分高低贵贱。人家林家的公子就是命贵。
未来的宁安候就算在南朝喝酒喝死,就算死在女人肚皮上。我们也绝对不能让他死在这金平城,死在我们之前。你一定要杀他,就先杀了我。将我们兄弟都杀尽了!让我们的血流尽了!”
这话说的咬牙切齿,其中有多少战友惨死的怨气,多少对于为了一个权贵子弟而拼尽性命的不甘。
可纵然有那么多怨气,那么多不甘,这人仍旧拼尽全力没有一步后退,没有就此丢下林晏。
林晏愣了一瞬,他垂眸躲开了那个人的目光,指尖不自觉捏着膝盖上的衣服,捏得发白。
是这样的。
南朝人人都宁安候的人都知道侯府的二公子是荒唐度日的纨绔子弟。
他林晏是个只会喝酒,迟早会死在女人肚皮上的废物东西。
可关中林氏没有人了,他那位跟祖父一样会读书,一样以博学清正忠直闻名于世的大哥死了。
他的大多数族人们在南下的道路上流离失散,随道死亡。
而那些本该成为国之栋梁的叔父与堂兄们一个个或为贼所害,或疾病早亡。
以至于关中林氏竟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适合的,可以撑起门楣的人。
是他这个废物活了下来。
只有一个人会把他当成神,当成无所不能,顶天立地的人物,把他的话完全听进去,奉为圣旨。
只有那个蠢如猪狗一般的妇人。
他不知不觉已经是满面的泪水,双目赤红,几乎想要冲出去一头撞在那人尖刀上就此了断。
像是他这般无用之人,倒还不如就死在此处,也免得回了南朝再丢祖上,丢关中林氏的颜面。
若是他早死一些,也不至于还拖累这些义士,累了这么多条人命。
沈庭玉的声音漠然,“原来是南朝的走狗。”
男人已是强弩之末,他拼死一搏,突然发动进攻,身体如同在草丛中伏击已久的猎豹,剑势迅捷,瞬间就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拉近到三尺之内,长剑直刺沈庭玉的脖颈。
林晏看得冷汗直流,浑身颤抖。
这么近的距离,这么快的剑,这么锋利的剑势,应当避无可避才是。
忽然,男人一怔,他察觉到一股血腥气迎面扑来。
他的剑在绝不可能落空的情景下刺空,对方只是轻轻让步,僧衣浮动,仿佛清风拂过竹林,银亮的尖刀与剑光交错。
擦身的一瞬,朱红的僧袍被风鼓起,如一瞬绽开的花,冷月般一刀切碎了黑暗,直逼男人的右臂。
男人当机立断,手腕一震,丢下手中长剑,方才险之又险的躲过这一刀保住了自己一条手臂,饶是如此,仍然让那冷月般的一刀在腰上留下一道皮肉翻卷的伤痕。
对于一个剑客来说,被打到丢弃自己的武器,基本上跟死亡也没什么区别。
幸好他留有后手,长剑在他的掌心上空翻转,银光展开,仿佛翻飞在黑暗中的银蝶,剑尖翻转一圈,竟然角度刁钻直刺沈庭玉的心口。
沈庭玉收回臂膀,斜刀推出,刀剑相击出让人齿冷的一声脆响,轻轻一挑,长剑被横击飞出三米,狠狠插入房梁。
男人面色大变,后退三步,折身直飞去取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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