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南枫一开始以为,这位看起来有些古板的老绅士会不习惯这边的生活,没想到老阿涅利先生居然适应的十分不错。约翰·阿涅利的中文虽然没有阿诺德那么好,毕竟阿诺德的中文连许多中州人都比不得,但他的口音并不算特别重,跟两位老人交流起来没问题。在面对靳家人的时候,约翰也把属于阿涅利家族的那一套收了起来,就如同一个普通的老人那般好说话,甚至跟村子里头的人也唠起了嗑。靳南枫看着,忍不住跟阿诺德说道:“没想到咱爸这么接地气,你以前干嘛老说他不好。”阿涅利呵呵一笑,低声吐槽了一句:“对于约翰而言,假面已经是生活方式,你所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靳南枫对这话半信半疑,毕竟约翰·阿涅利的表现实在是太无害了,以至于他都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人是阿涅利家族的掌权者。不过反过来想想倒是也可以理解,作为一个掌权人,不管这位老人表现的多么和善,都不可能真的跟靳爷爷靳奶奶那样普通并且纯善。作为他儿子的伴侣,靳南枫一开始是很紧张的,毕竟这位老爷子看起来不好对付,但随着时间过去,靳南枫也开始放松起来。当然,该讨好的地方,他还是十分讨好的,比如就牺牲了自家坐骑,将三哥送到了约翰的手中,让他作为平时代步的工具。在交出去之前,靳南枫拉着三哥仔仔细细的嘱咐:“三哥啊,待会儿你看到的可是我家老丈人,就是阿诺的爹,想想看平时我待你的好,还有阿诺,昨天还偷偷给你吃了个桃子呢,别以为我不知道,那都是好桃子,卖出去就得几十块钱一斤。”“你说咱家让你吃得好,住得好,你总得好好回报是不是?”靳南枫摸了摸三哥的脑袋,又给他从头至尾梳了一边毛,特意找出几个水嫩嫩的果子给他吃了,才说道,“所以啊,现在就是你回报我们的时候了,好好讨好约翰,一定要让他高高兴兴的,知道吗?”三哥吃着香甜的水果,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反正喷了一下鼻子没挣扎,等它吃完了吃饱了,靳南枫就把他拉着往约翰那边走了。约翰一瞧,立刻笑道:“你这骡子养得好啊,比马场的那些血统马还要帅气。”靳南枫含蓄的笑了笑,说道:“一般一般,约翰,以后就让三哥陪着你在村里溜达吧,这边的地方他熟悉着呢,哪里的果子最好吃一闻就知道。”约翰矜持的笑了笑,手上却一点儿也不慢的接过了三哥的缰绳,还说道:“既然如此,我就不谢绝你的好意了,你叫三哥是吗,真是个好小伙子,走,爷爷给你准备了礼物。”靳南枫听着这话有些不对劲,等等,三哥是孙子的话,那不是成了他们儿子,平时都说狗儿子狗儿子的,现在他们家儿子成了骡子?约翰却已经笑盈盈的拉着三哥去了前头,约翰从管家的手中接过一套马鞍,一看就特别昂贵舒适,还是特别定制的那种,细心的为三哥带上了。旁观这一切的靳南枫抽了抽嘴角,觉得这位约翰确实是阿诺德的亲爹,可不是吗,花钱大手大脚的姿态完全一模一样,以前阿诺德就喜欢一个电话让管家送各种各样的东西回来,一度差点没把他十平米不到的卧室都给塞满了,住了几个月之后才略有改善。那套新的护具是正红色的,穿戴上之后,三哥就显得更加帅了,别说,不是专家的话乍一看,真不能认出来这是一匹马骡而不是骏马。约翰显然也很满意,转身对管家说了两句,管家转身离开之后,他就跨身上马了,他平时没少锻炼,平时穿西装的时候身材还不错,上骡子不成问题。上去之后,约翰矜持的绷着下巴,朝着靳南枫的方向微微点头,然后一扯缰绳,三哥就朝着村子的小路嗒嗒嗒的跑走了。靳南枫摸了摸自己下巴,走上楼问阿涅利:“我说,你爸爸骑马的技术应该不错吧,老爷子不让我跟着,有点担心待会儿磕着碰着啊。”阿涅利的反应是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说道:“事实上,我父亲有专业的驯马师执照,他甚至参加过专业级别的赛马,有一个独立的马场,这些年上了年纪玩的少了,但不是高难度的地区,对他来说不成问题。”靳南枫咳嗽了一声,觉得自己错过了有钱人的生活,唔,他认识的两个阿涅利似乎都不是脑满肠肥外加缺乏运动,事实上,他家阿诺的腱子□□棒的。阿涅利看着他脸色一点点变红,意味深长的问道:“你又想到了什么古怪的东西?”靳南枫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热的鼻子,一本正经的解释道:“没有,什么都没想到。”阿涅利眯了眯眼睛,忽然朝着他招了招手:“南南,可以过来一下吗?”靳南枫毫无防备的走过去,问道:“什么事情?”阿涅利忽然将他拉的弯下腰来,亲了一口他的鼻尖,一直蔓延到了唇瓣,两人交缠了一会儿,一直到气喘吁吁箭在弦上可能白日宣淫了,阿涅利才依依不舍的松开他,笑着说道:“别担心,约翰是最会照顾自己的人,他从来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冒险。”听了这话,靳南枫就真的放心了,不去管了,果然,三格驮着约翰先生到处溜达,看见好吃的,一人一骡就一起吃,看见好玩的,一人一骡就一块儿玩,感情好的秤不离砣。连带着原本三哥最好的基友丁丁都失宠了,幸亏他现在找回了妈妈,一家三口就在一块儿同进同出的,小孩子比之前又要开朗了一些,也不整天找三哥玩儿了,不然约翰先生还得跟一个孩子来抢三哥,那场面,想想都觉得有趣。但很快的,靳南枫就知道自己放心的太早了,三哥虽然聪明伶俐,但毕竟是骡子,压根不知道怎么分辨危险,或者说,这位大约觉得,跟人类在一起就是危险的。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在跟着约翰吃遍了小山头之后,三哥开始不满足起来了,以前他只能吃草,偶尔才能吃一个水果加餐,那时候就觉得水果很好吃。等到水果吃多了,三哥的追求也高了起来,它把目光放到了蜂蜜上,那香味真的甜啊,闻起来就知道肯定很香很香,作为一头骡子,即使是英俊的骡子,它也是没资格吃蜂蜜的。可不是吗,靳南枫多吝啬,他们家最好的蜂蜜留着自己吃,至于动物们,他们吃甜的不好,最多就是吃完蜂蜜之后的碗啊杯子什么的刷一刷,给他们尝一下刷锅水。就是刷锅水,平时三哥也分不到,谁让他经常待的地方是后院呢,不说狮子王和亚历山大,就是家里头的小一到小五五只猫咪,和树上那两只松鼠,都是抢好东西吃的好手。享受着约翰的大方,三哥就动了小心思,这一天出门之后就开始往山上走,他还知道挑好东西吃,去的方向是野蜂蜜的蜂巢,而不是家养的那些。约翰毕竟不是当地人,对这边不太熟悉,一开始还以为三哥这是又带着自己去吃好吃的呢,别说,在这里住了几天,他感觉自己身体更好了,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连带着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虽然没试验过,但雄风肯定重振了。这么一想,约翰就对三哥更加百依百顺了,差点没直接哥俩好,每天都盼着三哥给他捣鼓出一些好吃的,别说,自己找到的,总比靳南枫送上门来的好吃一些。带着这样的心思,一开始约翰是期待的,兴奋的,当他看到越来越多的蜜蜂,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三哥已经撒开蹄子朝着蜂巢的方向冲过去。“哦,不,停下,快停下。”约翰连声叫道。三哥好歹还是听得懂人话的,好容易刹住车,回头无辜的看着约翰。约翰不由自主的压低声音,身边不断环绕飞舞外加试探的蜜蜂让他紧张起来,“我们慢慢退回去,蠢货,那可是蜂巢,不是能随便掏来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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