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单身三年,且自得其乐。
但方才有了故态复萌之势,贫瘠的荒地上骤然冒出一株野草,惹得我心惊。
我将其理解为见色起意和禁欲太久的后遗症。
我告诉自己,人对外表美丽的人景物天生缺乏抵抗力,更何况郑青云是一个善良温柔的人。这不算什么,我应该正视自己对他的欣赏,虽然这份欣赏带了一丁点隐秘的污秽。
“哥?子骞?卓子骞?”
郑青云在身后喊我,声音微弱,像是试探。
我转身,他的脸上又出现了与往常一样的明媚笑容,仿佛刚才沉默寡言的郑青云是我的臆想。
“怎么了?”我从回忆中抽离出来,自认心思通透,说话也更具底气,“要拍照是吧,你随便指个地方,我三秒钟给你拍出大片。”
郑青云咧开嘴,指着东北处一座古楼,高声说:“来吧,大摄影师,三,二,一!”
相机里印出翘角的褐色古楼和郑青云的侧影。
我和郑青云一路走一路拍,轻松愉悦的气氛再次笼罩着我们。太阳东升西沉,夜幕悄然而至,我们寻了个地吃了晚饭,走在古城里灯光最耀眼的一条街上。
“哥,这儿好热闹,”郑青云走走停停,在宽阔的街上四处乱窜,“这里,这里,都是酒吧吗?”
我看着他,仿佛回到了我第一次被带到酒吧去的日子。高考毕业以后,所有人都想体验一把成年的新鲜感,我就这样被一群人拐到了酒吧,又误打误撞被关系好的同学灌了几杯酒,惶恐得像只油锅上的蚂蚱。
现在回忆,青涩的时光恍如隔世。
我把郑青云拉回来:“都是,这里应该是古城的酒吧一条街,可以通宵喝酒,但是乐队在晚上十一点结束演奏。”
“怕扰民吧,”郑青云黑色的眼珠车轱辘似的乱转,“挺好的。”
彩旗在屋顶飘扬,夜色浓重下看得不太分明,街道两侧挂满红蓝二色的灯笼,金黄色的穗被晚风吹散。酒吧的彩灯明晃晃地夺人眼球,门口站着一两个揽客的伙计,操着一口不甚标准的普通话招揽路过的男女。大门虚掩着,开了一条细缝,乐声从缝里挤出来,依旧颇有威势。
大街上人头攒动,亏得郑青云长得高,否则被人潮吞没恐怕再无踪迹。
“哥,我们去哪家啊,”郑青云期待地看着我,“我都听你的。”
我像在照顾一个初出茅庐的娃娃:“好,我们一个个去看看。”
郑青云跟着我推开一扇又一扇酒吧的门,混在一群穿着背心留着半长发的男人之间,节奏感十足的乐声撞进耳朵里回响千遍,浓郁的二手烟味道弥漫在空气里久久不散。
“能忍吗,”我看着郑青云微微蹙起的眉头,轻笑一声,“是不是太吵了?”
“有一点吧,”郑青云朝我一笑,转而瞥向舞台中央弹着吉他唱歌的人,“但这种气氛真的很好,有歌声,有酒,有烟,哪一个都能解愁。”
我们最后选了一个坐落在交叉路口的、音乐不那么嘈杂的酒吧,人不算多,没有预约也有卡座。
舞台上的圆凳坐了个穿白衬衫的男人,面容干净,留着及肩长发,两绺搭在耳边,扎了个小辫,低着头抱着吉他唱民谣,细长的手指不时在弦上抚过。围着他打鼓的和另一个弹吉他的均赤膊,处处透着一股狂野劲儿,和出来的却是空旷深情的音乐。
郑青云扔了粒花生米在嘴里:“这首是《性空山》吧,第一次听别人唱。”
说着,他跟着调子哼了几句。
“我以前没听过,”我如实回答,“但听上去还不错。”
我并没有在敷衍,穿白衬衫的主场唱起歌来与他温文尔雅的外表形象有一定反差,略微沙哑的嗓子唱出了行走江湖的苍凉感。我们的前方还坐着一群喝酒的男人,其中几个会唱的也放声唱和,歌声回荡在酒吧这块封闭空间里,竟给人一种游走在草原的错觉。
郑青云瞧我一眼,带着词开始唱,这首歌恰好进入尾声——
“风流子弟曾少年,
多少老死江湖前,
老我重来重石烂,
杳无音信,
我性空山。”
灰暗的阴影里,郑青云点了支烟,房顶一丝昏黄的光被他夹在指间,白色的烟在流通不畅的空气里缓慢扩散。一瞬间,他就是歌词里唱的那个老死江湖的风流子弟,半眯着眼觑人世风雨,这支烟抽完了,就独身一人默默退场。
“你喜欢这种歌?”我忍不住问,“我以为这不是你会喜欢的类型,我的意思是,你还小。”
我话还没说完,却不知道在“你还小”后面该怎样描述我的纠结矛盾,只能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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