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
马占山来到酒窖最边上的位置,从地上抱着两个五斤装的坛子过来。
「杨老弟,三十五年的女儿红,带回去尝尝。」
杨军闻言一惊,连忙表示拒绝。
「马师傅,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三十五年的女儿红,听上去比自己的年龄还大,一定是极品中的极品。
要知道,酿酒容易,但是又有几个人能坚持三十五年忍住美酒的诱惑呢。
有很多人都坚持不到那么久,大多在五年、十年的时候,就忍不住打开尝尝了,能坚持到二十年、二十五年的更是少之又少。
更遑论三十五年了。
说的夸张一点,这是两代甚至是三代人的坚持啊。
「杨老弟,你喝了我的酒,就是我马占山的朋友,更何况你对我马家有恩啊,你要是不收下,就是看不起我。」
马占山一脸肃容,非要把那两坛子三十年的女儿红送给他。
杨军知道练武之人的脾气,在他们的世界里,非黑即白,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你要是拒绝了,就是不给他们面子。
「马师傅,这样吧,我拿一坛行不行?」杨军不容他拒绝就接着说道:「您是知道的,我喝酒跟喝水似的,这么好的酒可别糟蹋了。」
「哎……」
马占山见他说的有道理,笑了笑道:「你说的没错,要是像你那么喝,还真的尝不出酒味,罢了。」
随后,杨军抱着一坛三十年的女儿红出了酒窖。
上来后,他把酒坛子交给马驹子。
然后,就跟马占山他们告别回家。
回到家后,杨军立马把那坛子女儿红收入空间中。
这可是好酒啊,千斤难买。
一般超过十年年份的酒就不会在市场上出售,像这种几十年的酒都是用来收藏,也不会用来待客。
如果不是杨军对马家有恩,提拔他女儿,又给他几个徒弟安排工作,再加上马占山对他功夫的敬佩,这种三十五年的女儿红根不就轮不到杨军。
不过,好在杨军有复制系统,以后这种三十五年的女儿红,想怎么喝就怎么喝。
第二天一早。
杨军看着桌子上的早餐直皱眉头。
「香秀,怎么又是碴子粥?你嫂子喝不惯这个玩意。」
马香秀挺着个肚子,一脸为难的样子。
「哥,您都两个月没给我钱和票了,这些还是我自个儿从家里拿的。」
杨军一愣。
一拍脑门,突然想起来,从老家回来后,他还真的没给过马香秀买饭菜的钱,甚至都忘了开她工钱了。
「你看我都忙糊涂了,我忘记了,你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杨军有些抱怨道。
马香秀低头用手揉着衣角,一副为你着想的样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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