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宣明万万没想到,刘晋居然愿意娶一个小小的侍女为妻。这,这刘晋简直是头脑发热!可无论如何,若是小朝能嫁给刘晋为妻,对他有益无害,李宣明又说不出劝阻的话。钱姨娘看了小朝一眼。小朝已经二十二了,再不是个年轻的姑娘了。而刘晋,年轻,有武功,有前途,对小朝又有情有义。钱姨娘微笑:“是啊!刘晋大人对我们小朝是真心的,老爷快快同意了这门亲事。”小朝见钱姨娘也这么说,脸颊赤红,她看着刘晋,似是想不到他会这样做,不由凝望着刘晋,满目情意。李宣明捋了捋胡须,笑容满面,对钱姨娘道:“你是她的主子,既然你这么说,那这桩婚事,自然是成了!”刘晋脸上露出了遮掩不住的笑意:“多谢成全!”钱姨娘起身,几步走到小朝面前,握住她的手,柔声道:“小朝,你是个好姑娘。是我耽误了你好些年。我早有心放你自由,也早把你的卖身契烧了。现在,有刘晋刘大人这样有武功的人护着你,是再好不过的。”小朝看着钱姨娘,对视片刻,小朝眼圈红了红。小朝突然跪了下来,朝着钱姨娘叩首道:“小朝谢主子成全。”钱姨娘受了她的礼,才扶起她,道:“以后便同刘大人好好过日子。”“嗯。”小朝面上微红,点点头。一看小朝那模样,就知道她对刘晋也是情深义厚,她是愿意嫁给刘晋的。这末日路上见多了悲事,难得出一件喜事,李灵也心情欢喜。她身子一歪,半个身子斜到小朝身前,道:“小朝,恭喜恭喜!”“二姑娘!”小朝嗔了一句,含羞带笑地瞟了刘晋一眼,见他也是眉眼含笑,扭过身子,道:“这菜都要烧得糊烂了!”李灵笑着再坐直身子,便见列落大笑着提着一只肥硕的猎物走了过来。列落手中的猎物,足有列落半个人那样大。这猎物已经去了头,剥了皮,洗净,处理好了。只需割下肉来,烤一烤便能吃了。因为这猎物已经去了头,剥了皮,李灵一时之间竟看不出这是什么动物。列落也坐在刘晋身边,将猎物交给刘晋,见在场诸人的神色与以往不同,看向李灵,道:“这是怎么了?”李灵笑道:“列落大哥不知道,就在刚才,刘晋说要迎娶小朝为妻,父亲和姨娘都觉得好!”“这么快?”列落脱口而出,又立即转身拍了拍刘晋的肩膀:“行啊!兄弟!这么快你就要成婚了!恭喜恭喜!”刘晋满面笑容,道:“哈哈!多谢!列落,你可也要加快速度啊!早些求得美人!”看刘晋双眼放光,列落的眼睛不由落到了李灵身上。眼神停顿的片刻,列落突然眼睛一转,看了看钱姨娘。钱姨娘微微蹙起眉头,目光沉沉地看着列落,不声不响。列落心头的欢喜瞬间冷了下来,他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他面色淡了下来,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片刻后,列落转头,笑着重重锤了一下刘晋:“呵呵……这可是你小子要成婚!不用打趣我了!说吧,你打算什么时候成婚?”刘晋看着小朝的身影,道:“我想去大军前头,支取几匹上好的红色布匹,小朝什么时候绣好嫁衣,就立即成婚!”“这都想好了!你这是早有预谋!到时候得支取些酒,可别忘了!”列落哈哈大笑。刘晋心情大好,随着列落的话,道:“到时候掏空家底,也要请大家喝喜酒。”列落与刘晋两人说着说着,几乎忘了小朝就在场。让小朝听了羞了又羞。这时,李灵指着小朝手中的猎物,迟疑道:“这是……狼?”闻言,李家人纷纷去看列落。列落笑道:“是啊!最近不是猎物越来越少了么。今日倒是巧,我和几个士兵出去,竟然遇上了一群狼。哈哈哈哈……这狼群的十几头狼见着我们,那叫一个眼放绿光。这些畜生可不知道,现在啊!我们见着它们,那才是真的眼睛放光!大家早忍不住杀过去了!”“狼?”一直对于小朝的婚事不做声的安氏突然开口,她转头,怔怔地看向小朝那边。那边,小朝正将狼肉一点一点割下来,放在火上烤,再时不时撒上点盐。李致看着安氏的模样,道:“娘,如果你不愿意吃狼肉,不如就吃菜吧!”这些日子以来,列落常常出去打猎,给李家众人加餐。如果打不到猎物,列落也会拿出自己的粮食,与李家人一起吃。野鸡、野猪、蛇、兔子……这些猎物很快便被士兵们猎完了,吃不到肉的时候,所有人的食谱就会扩大。很快,老虎也被猎了来,士兵们分食。可以说,除了珍贵的马匹之外,其他东西,没有这迁都大军不敢吃的。前些日子,列落也是拿了猎物与李家人分食,吃到一半,众人才知道自己吃的是山里的老鼠,那时,所有人面色都微微一变,而安氏更是大吐特吐。听闻今天加餐的肉食是狼肉,李致便不敢再让安氏吃了。若是安氏吃了又吐,不仅不利于她自己的身体,而旁的百姓看到她如此“浪费”,肯定会嘲笑他们“不知道珍惜肉食”。安氏却垂下眼,神色与以往大不相同,狠狠道:“吃!我吃!”☆、我来杀见安氏神色有异,李致关心地问道:“娘?你怎么了?”安氏却转过身,抓住李静淑的手,道:“静淑,静淑你知道今日,娘看到谁了吗?”李静淑反握住安氏的手:“娘,你说。”安氏眼中出现了回忆的神色,面上有些呆呆的:“今天,我见到工部员外郎云家的嫡长女云秀了。”实际上,安氏一开始看到云家的嫡长女云秀的时候,她并没有认出来。那位叫云秀的官家嫡女,出身与李静淑相仿,年纪也与李静淑相同。因为云家老爷与李宣明同是工部员外郎,每日当差都是一起的,所以在官家摆宴席的时候,安氏曾数次见过那位云秀姑娘。安氏今日看到云秀的时候,云秀面色青黄,身形消瘦,身上穿着的锦衣绣花裙破了好几大洞。她身上满是尘土杂草,整个人就如同沦落街头的乞儿一般。那时候,云秀正死命拉着一个穿着旧布衣的农女,云秀掏出身上的一支朱钗,想要换取那粗手粗脚的农女手中的一块腊肉。一支上好的朱钗换一块筷子大小的腊肉。云秀无论如何都要换,看着腊肉的眼神就宛如一只饿狠了的狼,而那农女则在迟疑。就在那农女迟疑的片刻间,那农女的母亲走过来,拽走了布衣的农女。农女离开的时候,安氏这才看清了云秀的面目,认出了她。云秀眼中又是屈辱又是委屈,她一手死死攥着自己的朱钗,哽咽道:“你们算什么东西!你们算什么东西!你们不过就是种田的平民!等!等我到了金林城!我贵为官家千金,我要什么没有!”云秀那透着屈辱又灰败的眼神,仿佛一瞬间惊醒了一直浑浑噩噩的安氏。若是她的静淑不会武功,若是当初没有李静静提议买的粮食,若是此时他们李家没有刘晋和列落的帮助,她身为高高在上的官家夫人,难道……也会像云秀一样,沦落到向低贱的农女求一块肉而不得?!此时,安氏看着李静淑,眼中有些不安,道:“静淑,云秀她过得不好,很不好。”李静淑不以为意,道:“娘,没事的。有我在,我们不会过得很不好的。”安氏似是被李静淑安慰了,她低下头,接过小朝递过来的肉,吃了下去。狼肉的气味很重,烤肉又只有盐这一味调料,纵使烤得熟透,味道也实在不怎么样。当然,对于好几日没有尝过荤腥的平民百姓而言,狼肉也是香香的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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