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才会放弃那儿的八珍玉食,跑来旧饭堂吃三菜一汤的堂食。陆归璨来这的原因,以及现在消失的原因,显而易见,还不是为了恋爱奔波。恋爱使人智商变低,我又心疼又感慨。为了女友,陆归璨付出诸多却只抱会了一顶绿帽。我于心不忍啊,想着男神孤零零吃饭的身影,只恨不得自己一日三餐都飞去新饭堂陪他。可男神很虐,课表更虐,我这跑来跑去的,除非是把单车踩出f1赛车的速度,不然下午上课铁定迟到,就算不迟到,我也会因缺乏午觉而在课上睡死过去……午饭吃不成,晚上又有晚自习,眼看一周又要过去了,追人的路途漫漫无期,我还在起跑线原地踏步,自我幻想。我十分焦躁,好在恋爱面前我仍存智慧。我当即做了另一个计划,夜跑。我对贴吧真是又爱又恨,一来他把男神的隐私告知于众,二来我又得靠它了解陆归璨。从众“热心”学子的叙述中,我了解到,陆归璨有夜跑的习惯。应该是怕麻烦,男生一般只在宿舍楼那带跑。我最大的弱势是我是个男的,可我最大的优势也是我的性别,因为我可是能明目张胆地进男生宿舍的!上学期我收到过同班女生的一封情书,上边将我描绘成一个和善文雅,温柔体贴的男生,我前思后想也想不明白女生是近视了,还是情书给错人了。舍友一语道破:伪装太真。平日我的确不爱说话,那不是文静,是没见着帅哥。我的确帮了那女生,不是温柔,是她踩了我最爱的鞋子。我总不能骂她吧?!没准第二天就上贴吧了,我年纪轻轻的,还不想出名。于是我温言细语地,压着火气告诉她,同学,你走路注意着点。不过这也是好事,说明我在他人眼前是温雅人设,没准陆归璨也是这么觉得的。谁能想到文静如斯的我内里藏着一颗火热的心呢!这叫什么,这叫反差萌。当务之急,还要是让对方认识我,不然都是无稽之谈罢了。大宇和其他舍友听说我要跑步锻炼,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第一天我满腔热血,自习后马不停蹄地回宿舍挑起衣服来,待我选好衣服,穿好鞋子,我站在镜子前拨起了头发……大宇将终于要出门的我一把拉了回来,也不说话,只拿起手机让我看一眼上头的时间。我一看,愣了。怎么还有半小时就门禁了。“这时间怎么过那么快……”我觉着奇怪,还想看看他手机是不是坏了。“你跟要出去约会的姑娘似的,前前后后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你说时间怎么过那么快?”陈宇打掉我拿手机的手,一脸无语,“你去跑个步而已,打扮那么好给谁看?”要是被大宇知道,我这不是普通的跑步,而是奔向爱情的长跑,保不准会被他连骂带笑说好几天。我思及此处,便说:“我自己看啊。”陈宇:“……”第二天我长了教训,提前备好衣物,回去后套上就走。学校实则还是有良心的,学院和宿舍楼隔得不远,我在文学院,宿舍靠山,院楼傍水,看似山清水秀,实则地处学校角落,人称养老院。都说谁和文学院的谈恋爱了,那铁定是异地恋,宿舍楼都有得跑的。法学院的位置,同我这相比,那就是两个极端了。可见我这条漫漫长路,该有多艰辛。第一天,我跑到一半没忍住在路边的凳子上歇了会,随即掏出手机,再抬头已不知今夕何夕。第二天,我科学运动,选择走一段跑一段,结果时间过了大半,我原地踏步似的,连法学院的角都没见到。…………后来我还是跑步,目的地成了校园巴士站,随后我会坐上校巴,喜滋滋地奔赴法学院。为了达到逼真效果,我还会在原地蹦跶两下,然后不慌不忙地绕着宿舍楼跑步。这阵已是深秋,属于那种早上起不来,晚上不敢出的天气。特别是我们这种地处郊区的学校,没有高楼大厦的遮蔽,狂风没日没夜地吹。我连着跑了三四天,不是跑得累成狗样,就是被风吹成傻子。我坚信任何的付出终有回报,无论大小好坏我都不会介怀,至少我努力过!结果几天后,我光荣地感冒了。舍友们都看不下去了,说我哪像锻炼身体,分明就是去找罪受的。我一边擤鼻涕,一边认真思考。决定在爱情与生命之间还是选择后者吧,毕竟鼻涕抽嗒嗒的也不好见人。然而上天造化弄人,我的最后一次夜跑,竟真的遇到了陆归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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