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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你信过教,你能告诉我他们是为什么这么做吗?”

“很简单,信仰,他们愿意为信仰付出生命。我缺乏信仰,但或许你有。”

这是两个离何仲平至近至远的字,他不可能没有信仰,他相信三民主义,是三民主义一路指引他走出湖北老家,走进北伐的队伍。可走到今天,他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在混官场,应付工作,保一份养家糊口的差事,他厌烦透了上头的多疑独裁,他对没完没了的政治斗争感到疲倦,他鄙视那些拿武力解决问题的官奴,每天唯一能令他喘口气的事是睡前读一会儿明史。

他的信仰没有错,是他的选择错了,他合该做一个本分的教书匠,站在三尺讲台上,每天读读经史,教教学生,一辈子平淡如水度过。

这和行船道理类似,已经漂过汪洋大海、激流险滩,回去比继续前行更难,所有的所有不过是无奈之举。

“谢谢你看得起我。”

雨滴在彩花玻璃上划出一道道水痕,两人寂静无言,潇潇的风雨声又好似代他们说尽一切,女孩子们再一次哼唱起圣咏,空灵的歌声回荡在这座哥特式的建筑内,不远外的月湖浓雾在水面上升腾,大地是无数交错叠放的十字架,地上如蚂蚁般渺小的人们都是生活的耶稣,受无穷难,严刑拷打,不得挣脱。

室外雨歇,何仲平担心别人看见他们一起从小路回来生疑,主动提议请梁柳先回去,碧莹托他捎点火柴回来,梁柳沉默不言,方才赌气也是这般,两人僵持在小教堂门外。

她心知肚明,今日一别,两人再相见也许是猴年马月,于是努力说服自己其他的不快不必放在心上。临走前,她很珍重地说:“何长官,多保重。”

何仲平来不及说些赔罪的话,瞧她迈着步子已走出三米远,他低头看他沾满泥点的皮鞋,脚边的水坑因她走过的风显现一层水纹,空气中有湿润的植物的气味,远方飘来令人心醉的萨克斯乐,那是今晚美国人俱乐部舞会的预热,男男女女将在五角形的小广场跳交际舞,但梁柳和何仲平并不属于这支纵情开怀的队伍。他们曾经也像这样消遣过青春时光,但那是另一回事,人生似一截点燃的蜡烛,年年岁岁过去,风月柔情如烛身随之减半,忧惧不安似烛泪愈积愈多,哪天一场大风刮过,蜡烛不定受不住,自己就灭了。

第七章死讯上

冯叔叔要是活到今天,我得管他叫冯叔,毕竟连我也不再年轻了。

荣字第15972号

兹有淞沪警备司令部参谋长冯雁回于民国二十六年八月十日上海抗战阵亡,忠贞为国,殊堪矜式,特颁此状,永志哀荣。

国民政府蒋中正

先夫冯雁回于民国二十六年八月十日上海阵亡,年三十二岁。兹定于八月二十一日午十二时留春幄举行追悼仪式。

谨此讣告。

哀妻梁柳泣告

二十六年八月十五日

冯叔叔要是活到今天,我得管他叫冯叔,毕竟连我也不再年轻了。那份荣哀状下发是抗战胜利后的事,可惜梁阿姨最终没有收到,荣哀状转手多人才由我父母保管。这张象征着冯叔叔最高荣誉的纸连着信封一直躺在我爸的保险箱里,规规矩矩地躺了近半个世纪,信封上红色空心篆书的“荣哀状”三字已经斑驳褪色。

我小时候学英文,学到gentleman-绅士,不懂什么意思,老师解释说就是称呼举止优雅的男士。我使劲想什么样的人称得上“绅士”,我爸不算,他打呼噜震天响,吃完韭菜饺子不刷牙,袜子特别臭;我舅也不算,没事就喜欢端着,经常耍弄我妈,办事固执己见。想来想去,冯叔叔的模样最后出现我脑海里。

说冯叔叔是绅士,这可不是我瞎说,这是公认的。

冯叔叔梳三七分头,每天都抹发油,滑得苍蝇都站不住脚,他军装的风纪扣一定是系着的,不穿军装的时候,他往往身着定制西装,皮鞋擦得锃光瓦亮。现在回忆起来,冯叔叔身材比例很好,肩宽腰窄,他得有180公分。在身高方面,我舅确实不如他。我记得只要看见冯叔叔跟女人走在一起,他一定会替女人开车门、拉椅子,无论已婚未婚,官太太还是普通人。那时候不像现在尊重女性,其他男的跟他一比对女人简直是颐指气使。

某一年我们在葛山消夏,我和传教士的孩子们在美文学校玩。一个长得像洋娃娃的挪威女孩拿着一只提线木偶,我手舞足蹈地表达我想和她交换一会玩具,她不停地摇头,紧紧护住怀里的木偶。我其实也是看她漂亮,想招惹她,摸了一下木偶,她一把推我好远。我刚要还手,路过的冯叔叔把我抓起来用蹩脚的国语说:“不能打女孩,就算用一朵花也不行。”他身上科隆香水的味道我一直记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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