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蝴蝶似通人性,也一直在前面徘徊着,像是在等着他,见众人都拿好了东西,才复又飞了起来。或许是蝴蝶真的有灵,他们很快便找到路下了山,在山路末尾,路中间,却也静静地躺着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正是那个坠崖的包裹,里面的东西,不多不少,一件未动。众人啧啧称奇,纷纷拜那蝴蝶有灵。宫乔也看了看那蝴蝶,那蝴蝶还未飞走。他朝那蝴蝶伸出一只手背,示意它停到自己手上来。而那蝴蝶在空中打了个旋,居然也冲宫乔飞来。却不是停在那只修长的手上,而是飞到了宫乔面前,翅膀微动,触了触他的太阳穴。宫乔只觉一阵酥麻,那轻轻巧巧的动作似是一个轻柔的吻,让他心中一阵发痒。那本来针扎似的疼痛,也好似减轻了许多。他看了看那蝴蝶,那蝴蝶在他面前又转了转,随后终于毫不留恋地飞走了。宫乔驻足,看了看那蝴蝶的方向,许久,直到那蝴蝶已经消失在一个拐角,才转头对众人道:“走吧。”一行人终于离开了。那拐角处,突然凭空出现了一个白衣人。他伸手,那蝴蝶撑不住了似的跌在他手心,随后,化为一道白光融入那葱白玉指中。一阵山风吹过,那人悄然融入雾中,不见了踪影。2随后的几天,是一片兵荒马乱。宫乔伏在书案边,一边按着太阳穴,一边翻看着一本书。书不是什么正经的经义,就是普通的有趣读物。他出身商贾之家,是禁止科举的。但幸而除了科考的书,还有很多其余的好书可以读。可惜现在他的这种情况,让他连读一页书都要停好久,等待那针扎似的疼痛过去之后,才敢翻开下一页。刘福还在指挥着新进的仆人收拾整个别院,别院很大,现在也就堪堪收拾了连带自己的房间在内的几个屋子而已。院内很是嘈杂,宫乔丢下了书,走到窗边,立定。他本想把窗户关上,可他抬眼一看。从窗户望去,依稀可见来时的那座山。那天,他似是见那雾气幻化成了一个人,那人朦朦胧胧,他看不十分真切,可却能从那人体态间辨得此人好看,起码气质不俗。那人似是笑了,他觉得美,也便笑了。那人又似嗔怒,他便也皱眉。那人居然又伸手指他,似是在指责他模仿自己。他反倒玩心大起,模仿得越发肆无忌惮。苦思冥想那人的面目让他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他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那天那只蝴蝶带给他的战栗似乎还在心间停留。他又看向那山,却眼见一道白光从那山中飞出,一闪即逝。院中,众人忙碌得热火朝天,刘福不知在何处。宫乔悄悄从后门出去,走到马厩旁牵了一匹新买的马,骑上后便悄悄出了别院。房中,那张书案上,只留一张被镇纸压住的字条而已。这匹马很温顺,宫乔也不急,全当散心似的骑着。那山不远,都说望山跑死马,可他策马而行,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他在山下寻了一株周围有绿地的粗壮树木拴了马,随即又顺着那条山路进了山。刚刚从山中冲出的那道白光正是崇锦。就在刚刚,他收到了同族好友久违的金蝶传音,可他并不觉得值得高兴。因那传音是好友危难之前匆忙发出的,意在托孤。传音很简短,匆忙间便结束了。此刻,他正赶往好友所在的地点,而这一点在传音中自有交待。崇锦以着自己最快的速度疾行,仍然费了好一段时间才赶到那处战场。纵然他已心知好友恐怕是凶多吉少,可看到他的惨状崇锦依然是难以释怀。好友躺在地上,化为了原型,胸前的胸甲也赫然不见,分明是被人生生挖了去。这也是蝶族的悲哀。他们的胸甲特别华美,无论镶嵌在什么上面都能为那物品增光添彩,故而总有一些人,视他们为原料。等他们死后,胸甲便会失去光泽,是以欲取胸甲,则必生挖。可他来不及多作悲伤,因他看到好友的孩子崇晓也是原型,正双眼紧闭着被一陌生男人抱在怀里。崇锦忙催动灵气,向那人攻去。他与好友乃是过命的交情,今好友身死,他无论如何也要护好好友遗孤,哪怕付出再多代价也在所不惜。可面对崇锦来势汹汹的攻势,那人连忙闪躲,见躲闪不及,竟然把他怀里的崇晓抵在自己面前阻挡,同时又大叫道:“停!不是我!”看到崇晓,崇锦险险收住了攻势,他对差点击杀崇晓心有余悸,也对面前这人居然拿孩子做挡箭牌而深感不快。收手的同时,他也顺手一把拉过崇晓护在了自己身后,与此同时,他厉声喝道:“你是谁!为何在此?”那人手中骤然一松,脸色微怔,看着崇锦悲愤的表情,他显得有些无奈。随即他化为原型,又很快变了回来。时间虽短,崇锦也看清了他是一只丝蛾。丝蛾一族和本族从无大怨,反倒时常互通有无,即使出外也时常互帮互助。崇锦警惕稍淡,可却也不肯完全放松,皱眉继续问道:“若不是你所为,你又为何在此?”那丝蛾面上露出些许无奈,道:“我途径此地之时,恰巧听到林中有打斗声传来。我本想离开,偏巧不小心发出声音。被林中人听到之后,有一人便追了出来。我一见,正是这孩子。他道自己和父亲遇袭,眼见要双双性命不保,自己又功力低微,听到有人路过,便赌了一线希望赶出来求援。我一见是蝶族,便也无法束手旁观。随他一同赶回,当我赶回之时,那黑衣人已经取了胸甲,正想追击这孩子。后来,我和那黑衣人苦战许久,虽占了他人连连战斗的便宜,却也没占得多少上风。那人甚至还偷空攻击了这孩子,也想生取他的胸甲,却被我重伤了。只是这孩子也受了重伤,我自己受了内伤,又得保住他的命,便没有继续追击那人。那黑衣人便往南方逃窜了。”见崇锦来回打量自己,那丝蛾又补充道:“我没有带着他立刻离开,自是因为赶回去之时,见了战场那方有道金色亮光飞出。我想起蝶族的金蝶传音,便寻思会有这孩子的同族来。他伤重,还是交于蝶族更合适。便就地给这孩子止了血,又稍作处理,这才等来了你。”说到这儿,他看了看崇锦,也皱起了眉头,警惕道:“你是谁?和他又是何关系?”崇锦听他讲述这一番,本来还是有些怀疑。可听得这丝蛾的问话,疑虑反倒减少了半分。虽是如此,却道:“我是他同族长辈。你为救他受的伤,便由这瓶我族圣药来抵。你也知圣药珍贵,不至于辱没了你。”说到这,崇锦从怀中摸出一个玉瓶,向那丝蛾抛了去。见那丝蛾接住玉瓶并打开,崇锦皱了皱眉,“那黑衣人究竟是何情况?”丝蛾略作思考,“他武功很高,看他出招,似是左撇子。打斗时一直保持人形,不似妖怪。同你一般的身高,体形很壮。”他又回忆了一阵,又道:“对了,他蒙着面,只能看出他眼睛很小,面有皱纹,头发有些花白,似是有些年纪。再多的,我就想不出了。”崇锦还想再问些什么,却只听崇晓一声呻吟,似是痛苦难耐。心知必须赶快给他处理伤势,便道:“他伤重,我必须赶快回去。你我就在此别过了。”崇锦拱了拱手,抱起崇晓后,又用灵力托起了好友的尸身,便要往回赶。“可需我帮忙?”“不必。”看着崇锦携二人远去的背影,那丝蛾轻笑了一下。随后,整个人便倒了下去,面色逐渐灰败。从他倒下的身体上,悉悉索索爬出了许多体型微小的黑色虫子。如果不是数量太多,寻常人是难以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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