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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九十七章:微尘里,爱与憎(15)

而时光荏苒,五年时间就这么匆匆过去了。

让所有人都震惊的是,两年前那位不过十七便连中三元的状元郎,简直前无古人的少年奇才。在大殿是洋洋洒洒写下来数十篇于符国于天下百姓皆有利的雁十三,在帝王询问他想要什么赏赐的时候,想了想竟求陛下送他去边疆参军,保家卫国。

这番操作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好好的状元郎不呆在朝堂上展现风华,享荣华富贵,而是傻不拉叽的跑到边疆地区吃苦受累,还要小心时不时就会丢了命。

他那话一出,就是帝王都想反悔,若不是这位状元郎将自己的好友,也就是略低他一筹的探花郎举荐给帝王,想必帝王绝对会反悔,强留这个脑回路奇葩的状元郎留在朝廷效力。

所有人都想不明白这状元郎脑袋瓜子里想的是什么,虽说这状元郎有解释过原因,但那原因无人当真。原因就是一句话,说他不想和探花郎一齐在朝廷上共事!

就因为这个,甚至不惜跑到边疆去受苦。

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无理取闹,连帝王也觉得这状元郎孩子心性,于是想了想,乐呵呵的答应了。把这位才十七岁的状元郎送到了北疆战场,想着让这小状元郎看看战场的可怕,然后回朝廷上来做文官效力。但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小状元郎还真就留下来了!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宁可留在北疆,也不愿意回京城了。就好像爱上了北疆那片贫穷又混乱的地了。

因着这,这位雁姓的状元郎被人们取了个“小状元郎”的戏称。

帝王这才知道自己做了件傻事,但谁又能想得到一个读书人会喜欢战场不是?虽说很多人从小读书总是会读到一些“大丈夫顶天立地应当为国捐躯保家卫国”之类的热血沸腾的文章,都想成为文章中所写的男子汉大丈夫和盖世英雄,受万人敬仰,教所有人都知晓自己的名字。

但那点冲动之下产生的热血,也只是在没见过血腥和死亡及经历过这人世间对他的磋磨的前提下才能沸腾的。

这世间的诱惑太多,热血就一点点给磋磨去了,到最后一点都不剩了。功名利禄磋磨去一点,人心算计磋磨去一点,荣华富贵磋磨去一点,光阴流转磋磨去一点……然后磋磨来磋磨去,把傲气锋芒磋磨去了,把豪情壮志磋磨去了,把初心也磋磨去了,最后就留下一个圆滑的自己在这世间游刃有余的滑来滑去,就为了给自己争夺一点点的利益。

以后不管再看多少类似的文章,都不会再有一点感想和冲动了。因为生活已经磨干净了所有的棱角和热血冲动,只留下一滩再也激不起水花的死潭,只能被动,不能再主动了。

雁十三不一样,他过去从未有过棱角,只是随波逐流没有目的地往前走。在后来的时光里,一步步磋磨出了棱角与热血。

他似乎与所有人都是相反的,别人都是被磋磨去热血和棱角,而他偏偏是因为磋磨才有的热血和棱角。

才去北疆不过两年,这位被所有人都不看好的小状元郎,竟屡屡斩获奇功。短短两年时间里,就将乱成散沙的北疆打造的团结如铁桶一般坚固无比,将符国北疆的霍乱平定,成为了符国有史以来晋升最快和最年轻的将军。

本来半年前就应该回来的小状元郎却因为听到当年那位探花郎,不仅还留在京城里住的好好的,还翘着二郎腿坐到了丞相的位置,虽比不上这位小状元郎,但在立耳就能有如此成就也实属年少有为。

不过这俩人却听闻关系不怎么好,尽管探花郎与小状元郎是一起赴京赶考且同屋檐下相处了好几年的友人,可关系却势如水火。若非有如今这位夺下了这一届榜首,并且与这位小状元郎一样连中三元的新状元郎薛沉吟从中调和,关系怕是得更加恶劣。

说起今年的这位状元郎,听闻还是这跑到战场上的小状元郎的同村弟弟,自小随当年的探花郎与小状元郎一起长大,三人亲若手足。他虽比不上那两位兄长资质绝佳,但能在十八之龄与他二哥一般连中三元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了。

真是想不明白,这天资好的三人,怎么就凑到一堆了。且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且年龄都不怎么大还极有能力,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不过也是因为今年的这位状元郎的缘故,这跑到北疆呆了两年的小状元郎因着这位家乡老弟高中才愿意跑回来贺喜,若非如此,怕是这小状元郎这辈子都难踏入京城。

所以,当这位雁小状元郎率领着铁骑班师回朝时,京城里大部分的百姓都前来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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