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盯着刘奕,抿了抿嘴,却保持着冷静道:“你别这样,我们是朋友。”
“去她娘的狗屁朋友!”
这样的刘奕,着实吓傻了林林,她眼神慌乱,人也不自觉紧绷起来。
刘奕盯着林林的一张小脸,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极其温柔。
“我爱你!”
“别爱我,没结果的。”林林的声音也很低。
“为什么?难道你真的喜欢上那个韦远了?”林林无语。
“我会让你喜欢上我的。”刘奕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嬉皮笑脸。
刘奕的情绪不稳定,可林林也快爆炸了。
“你不明白吗,和他们都是没有关系的,就算我不喜欢他,以后也会喜欢上别人。这些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我不喜欢你。”林林说得很直接,刘奕撑在墙上的手都瘫软了下来。
“你就这么讨厌我?那我们认识的这7年算什么?”刘奕追问道。
“刘奕,我没有讨厌你,我要是讨厌你,我们就不可能成为朋友。我其实有认真想过我们的关系,我对你没有那种喜欢···对不起,以后不要再浪费时间在我身上了。”林林说出的话决绝而伤人。
刘奕盯着林林的眼睛,探寻了半响,终于往后退了几步。
林林借势从墙根出来,可刚走了两步,手却被人死死攥住了,林林挣扎了几下,拉扯间,刘奕已经将林林整个人揽进了怀里。
刘奕的胸膛起伏,林林的手恰好就抵挡在刘奕心脏的位置,林林有些慌乱,把刘奕往外推着:“放开我,你···干嘛。”
刘奕俯身,直接用嘴堵住了林林的唇。
林林的一句话没有说完,被堵在了喉咙。温热的感觉从林林的嘴唇直达心脏,林林闻到了一种氤氲的气味,觉得自己的心跳都漏了一拍。
1秒,2秒,林林终于反应过来,只伸手这么一推,竟然就推开了刘奕。
林林站在那里,怒目圆瞪,而刘奕被瞪了半天后,嘴角扯出一抹坏笑,伸手用大拇指摸了摸自己的嘴唇。
大概是瞪得久了,林林眼睛酸涩,只一眨眼,豆大的眼泪就滚落了出来,然后转身,大步离开。
看到林林落泪离开,刘奕才慌了神,连连追赶;“林林,对不起,对不起,我···我刚才···我”
林林突然停下,一个急转,刘奕也赶忙刹车,在林林面前停下。
林林泪眼朦胧,抑制着哭腔吼道:“不要跟着我!不要跟着我!”
刘奕就站在原地,看着林林往前走去。林林沿着墙壁向前走着,直到转角才停下来,抹干眼泪,调整情绪,然后转弯,神色如常地走进了人群里。
林林回到宿舍,室友们正叽叽喳喳地闲聊,林林和她们打了招呼,就躲进了洗手间去洗漱了。
林林一边漱口,一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眼睛、鼻子、嘴唇···可恶的刘奕,竟然敢夺走自己的初吻,啊啊啊,我的初吻。
林林越想就越生气,可越生气就越想。
所以,等刘奕给她打来电话的时候,林林想都没想,就把他拉近了黑名单。过了一会,一个陌生号码打来,林林接通,只听电话那头的刘奕‘喂’了一声,林林就挂断了电话,然后毫不犹豫拉黑。
☆、第104章
林林洗漱完就爬到了床上,拿起床头的一本书,翻到书签的位置,背靠着墙,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很是惬意悠闲。
《旅行日记》是林林放在床头的睡前读本,书中的主人公自在洒脱,一个背包,轻装上路。每去一个城市,他都会先了解这座城市的文化背景,历史沿革,提前做好旅游攻略。住民宿,吃当地的小馆子,体验当地人的生活。
不急不忙,游必穷尽其地,非尽兴不归,有时候一个地方住上几个月也是有的。在新疆,他做过挤奶工,帮骆驼挤奶,然后给它洗澡、铲屎;在云南,他在大山深处的某个黄桃种植区,待了一个星期,体会到现在电子商务对果农带来的实惠,最后还有部分果农已经熟的黄桃没有及时售出,他也跟着着急,线上线下地帮忙联系采购商。
林林喜欢读这本书,喜欢作者旅行的心态,喜欢他情真意切地对待那些匆匆认识的人,喜欢他分享的每一个故事,喜欢他对景、物的真实的不夸张的描述。
林林去的地方很少,可她一直向往着,向往着某一天,自己也背上行囊,看尽山水、阅尽铅华。然后在浮浮沉沉的人世间,做一个衣袂珏珏的出尘高人。
可林林终究是一个‘入世’的普通人,她会害怕、会被困扰和诱惑,无法物我两忘、渡己渡人。
认真看书的林林,突然放下书,从床上一溜烟下来,然后跑到了宿舍的后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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