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读者群吼一嗓子,让大家准备追更新。”说完,易观便啪啪的用手机打起字来。
他们四个为什么会这么激动?
因为,他们四个全都是季朗的脑残书粉。
要不然就季朗这种糟糕的毒舌性格,四人除了东永元必须成为卧底外,没点美颜滤镜,谁扛得住。
“我去接杯水,要不然一会儿没时间去。”北繁这话一出,四个人全都拿起自己的杯子跑去了茶水间。
别的作者开新文,就算有存稿,通常第一天都只会放一两章,大气点的也就放三四章,之后便是一天更新一点,直到故事完结。但是他们老板,子禾大神,写故事极为与众不同。
别人连载一天一章,他连载一小时三章。
别人写一本十几万字,快的半个月,慢的也要一个月,他写十几万字的,24小时内一定完结。
没来工作室之前,北繁几人一直觉得季朗是全文存稿好了之后,才一口气发出去的。可来了之后他们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们老板是真正的网文界人形打字机,两只手能码出八只手的效果,时速据不完全统计,高达一万二,且字字珠玑,从不掺水。
手速快就算了,你特么写的是刑侦类,你构思情节的时候不用动脑吗?
同为文字工作者,三位编辑是由衷的嫉妒!
大概二十分钟后,一直盯着手机的易观吼了一声:“出了,出了,第一章出来了。”
“看看,这次是什么类型的故事。”
“挖肝魔?!”
四人不敢置信的盯着网页上季朗刚刚发表的第一章故事内容:
x市,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被发现死在出租屋内,死因是被人活体挖肝。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集了指纹,脚印,查看了24小时内的所有监控,却没有获得任何线索。
一周后,第二位受害者出现了,依旧是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依旧是在出租屋里被人挖肝。又过了半个月,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这位受害者幸运的活了下来,却依然少了半块肝脏。一时间满城风雨,人心惶惶,每个人都在问挖肝魔到底是谁?
是我。
我就是挖肝魔……
看到这里,工作室内的四人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们都清楚,老板最擅长的便是以犯罪者本人的角度来写故事,就像是罪犯自己在写犯罪笔记一般。而读者以罪犯的角度代入进故事,的时候也会更加紧张和刺激。
但是,挖肝魔?不需要后面的故事情节,只是这三个字就已经让人毛骨悚然了。
“这?!”东永元是四人里唯一一个知道季朗身份的人,他自然也能猜到季朗写的那些故事都是从梦中知道的,但是挖肝魔?
东永元已经在季朗的工作室待了足足两年,他看的出来,季朗虽然拥有梦魇的能力,却比任何人都想要融入这个社会。他厌恶失眠,所以几乎不会主动使用自己的能力,要不然不会这么多年,他梦魇的力量并无多少增长。而他写的所有故事,但凡是和比较出名的案件相关的,也最少是五年前的案子。
他知道季朗为的就是避嫌,可这一次,他竟然是主动入了挖肝魔的梦境?!
东永元愣神的功夫,工作室内的其他三人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他们面面相觑着:“老板以往写的案件,和真实的案件相似度高吗?”
“好像挺高的。”单俊毅弱弱的举了举手,“我有一表哥是警察,我以前还问过他,你们记得老板写的那本《犯罪笔记》吗?我表哥特地去档案室找过资料,相似度高达90%。”
“那挖肝魔……”北繁的声音有些颤抖。
“往下看。”东永元叹了口气,既然老板决定写了,那么便谁也阻止不了。而他写的,就一定是他看到的。第一章的剧情,停在了挖肝魔学成归国和女友相遇,只需要再等二十分钟,第二章便会出来。
同一时间,马路对面的刑警大队里,霍明知收到了网站的短信提示:【您关注的作者子禾开新了,快来给作者大大支持和鼓励。】
这短信提示是他特意花钱在网站后台开通的,为的便是在季朗第一时间开文的时候他能知道。
看到短信,霍明神情一变,隐隐有些激动起来。
前天他所在的季朗的一个读者群里,群管理忽然在群里问起挖肝魔案件中幸存者的资料,这个群管理平常很少说话,但是每次在群里说的话都很有公信力。霍明知推断这个群管理一定和季朗认识,并且有一定程度的接触才能有这样的话语权,所以他当时便私聊了群管理,把幸存者所在的医院地址给了他。
然后第二天下午,他便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说有一个长相阴沉的男人走错过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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