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哥觉得,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自己,那就是虚伪。
明明什么都不在乎,却总是要多此一举,为的不过就是那一些微不足道的口碑,他想从警员升职为警官、警长甚至是警院长。
有人告诉他,他适合走这条路,为了这句话,他付出了自己的前十年人生。
适合吗?他没觉得,他只是这么做了,仅此而已。
半年前,警局来了个叫许天明的新人,他比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热情开朗,办事有激情,行事有准则,是一个新人,也是一个认真负责的警员。
这样的人,才更适合成为一名警员,才更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员。
和他一对比,警局里的其他人都显得微不足道了些,但他爱强出头,他是带他的人,总要拦着他,或者给他擦屁股。
这样的生活,他总觉得厌烦,因为他实在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可以如此的朝气蓬勃,也总可以为了那什么公平正义而不顾自己。
十三区变成现在这样离不开他,他是琼斯的耳朵。
琼斯在他身上放了监听器,也监视着他老婆和儿子。
于哥不是一个热爱公理正义的人,他只想每天能够回家吃口老婆做的饭菜,听儿子叫一声爸。
“人怎么没带来?”
琼斯把人叫进了屋,却没看见元岁安的身影。
于哥从衣衫里拿出一个碎裂的黑色物品:“抱歉,被他们跑了,这个也被他们毁了。”
这是琼斯当初给他的监听器,很小,放在衣服外面的口袋里根本不会看见任何起伏,监听器自带的传感功能也能让他听见琼斯给他发布的指令。
“是吗?”沙发上的男人抿了一口酒,酒杯被他拿在手里轻轻摇晃,里面的液体也随之摇摆出一个好看的弧度:“你知道骗我的下场吧。”
“知道。”
他儿子会断掉一条腿。
“那你为什么要撒谎呢?”琼斯看着酒杯里的弧度,平稳的声音透出一种诡异的感觉:“你到底,为什么没把人带回来?”
于岸两手背在身后,猛地抬头看向他,又在琼斯问出后一句时,放大的瞳孔也回到原来的模样:“我把他们放走了。”
这时,琼斯才停止摇晃酒杯,酒杯里的液体也逐渐回归到平静无波的模样:“该说你好还是不好呢?怕把人带回来我会伤害她,所以把她放跑了,却不怕欺骗我的下场吗?”
琼斯放下酒杯闷笑一声:“我是个和平主义者,此生最爱的就是和平,要真伤害了你儿子,你大概也就不会听话了。这样,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把人带回来,我特意让她听到那些,可不是为了放她离开的,如果做不到,你知道后果。”
于岸低头应是,却并没有急着出去,而是大胆上前了两步,走到距离琼斯另一个半手臂的地方站好。
“还有事?”
“想问你一个问题。”
琼斯抬眼看着他,饶有兴致的说:“你平常可是从不多说什么,也不多问什么的,今天倒是有兴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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