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轻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况。
肖海博被提起公诉的原因是由于涉嫌对委托人进行诱导。
并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意思就是说,肖海博完全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不过话说回来,执法机关有权利拒绝取保候审,这也不属于违规的情况和行为。
对此…
苏白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和肖海博面谈了这一情况。
看守所内。
肖海博摇了摇头:“这场官司我也没有想到,竟然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很明显是针对我下套了。”
“苏律师…这场官司不好打,前几天过来有人看我,好像是法院的人来过,明里暗里的都在暗示我,说让我认罪认罚,判个缓刑。”
“苏律师…”
“这个案子,可能涉及到地域保护了…”
“刑事方面的我不是太懂,要不要申请一个异区审理?”
苏白笑了笑:“肖律师,咱们暂时没有正当的理由来申请这个异区审理。”
“不过你放心…就算是涉及到地域保护,也问题不大。”
“这个案子不管怎么说都涉及不到做伪证的情况。”
“很明显,这场案子证据链不一定完整,如果是对咱们进行起诉,开庭审理的话,就做无罪辩护。”
“不过可能前提是需要你在看守所里再呆一段时间。”
“嗯,这倒是没什么影响。”
肖海博的心里非常的平静,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对于苏白,他还是很信任的。
等到离开看守所后,苏白长呼了口气,揉了揉眉心。
有法院的人找到肖海博说,让他认罪认罚,判个缓刑?
啧啧…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还真的有可能涉及到地域保护。
但是地域保护是有限制条件的…也就是说,在双方都有着证据,各执一词的话,地域保护有着很强的作用。
可是…
如果一方相对来说比较强势,一方相对弱势,那么地域保护,作用不是很大。
…
按照肖海博的说法,他特意上网查看了一下肖海博当时代理案件的原告当事人,以及诉讼被告。
这个案件的诉讼当事人,也就是当时的原告委托人,受害者。
被告方,则是万利有限公司。
整个案件的起因和过程是——万利有限公司,利用灰色手段,进行非法集资。
原告委托人,发现自己投进去的钱取不回来以后,找到了肖海博打官司想要拿回自己的钱。
官司胜诉了。
但是…在法院执行局准备进行执行的时候,原告委托人突然举报和指证肖海博让他做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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