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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页(第1页)

那女子却忽然跑过来,拉住姜晨的衣襟,哭诉道,“公子!救命!救命啊!”萧饰奇脸色一黑。此女他可是端详了数日,中意的很!怎的一见面就扯连城璧的衣袖!怎的什么事儿都有连城璧横插一杠!“连城璧!”萧饰奇道,“连城璧,休要多管闲事!”姜晨蹙了蹙眉,收回了衣袖,“让开。”见他如此上道,萧饰奇脸色好看了些。但那女子见萧饰奇如此惧怕这位年轻公子,心觉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泣道,“公子,救我!奴家愿意做牛做马!公子千万不要将我留给这个恶人呐!”萧饰奇脸色铁青,又不忍叱骂着好不容易才逮来的姑娘,扯过那女子冲姜晨斥道,“怎的?萧十一郎抢走了你的妻子,你也要来抢别人家的姑娘?将自己的痛苦加诸于他人之身,卑鄙无耻,龌龊小人!想都不要想抢走香兰!即使你武功高强,我也绝不会拱手相让!”姜晨眸色阴沉下来,忍了那汹涌而起的杀意,以一种平静的近乎诡异的语气陈述道,“我最后再说一次。”“让开!”璧玉连城(十二)京城里死了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不过这两人死之时还黏黏糊糊的,衣衫不整,形容狼狈,显然也没有做什么好事。人们确然为两条性命的逝去而觉得难过,又为这样的伤风败俗之行而唾骂。虽然这两个人其实与他们并不相识,只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罢了。世上大多数人总是习惯于用自己的喜好去要求他人,犹是喜欢要求一些特别的道德标准。若不符合,就会谴责。并且以这样口头上的的谴责来证明自己是个明辨是非的好人。这好似是人普遍的天性。很少有人能逃过这样的天性。公孙铃望了望那扇紧闭的房门,叹了口气。平日就数连城璧最为律己,起身最早,今日却不知为何,此刻日上三竿了,他还没有踏出房门一步。昨夜他出门买了些草药回来,还晒了一晒,同往日的行为没有什么分别。后来一进房门,就再没有出来。偏生以连城璧的性子,绝不喜欢被他人搅扰。公孙铃只好在门外问了一问,门里传出那种常日平板无波的声音。他只会拿无事两字搪塞一番。公孙铃也只能在门外时不时看一眼。这大半月以来,以他的医术,即使姜晨表现的再正常,也足够他看出姜晨那一身骨头都出了问题……一个习武之人,被废掉武功,打折骨头,却偏生留下这一条命,难为他还能维持这样平静的状态。倘若换一个人,恐怕早已经为那一身武艺而哭天抢地了。房中。放在水盆里的手已经泡的浮肿。姜晨却觉得好像依然能在清澈的水中看到一抹鲜红之色。他怔了怔,毫无预兆地站起身来,一掌掀翻了水盆。那一盆水哗啦一声泼在地上。姜晨怔住了。望着那扣在地上的空水盆,良久,将它收拾了放好。他坐在桌边,神色淡漠地望着虽然有些发皱却依然白净纤长的手。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站了起来,用旁边的白手巾擦了擦手上的水,慢吞吞地将桌上那一尺来长的擦的铮亮的袖中剑又扣在手腕上。这件莫名的杀人案件最终以江湖人的寻仇的名头结束。因为从那两人脖颈致命的红痕来看,完全摸不到凶手的出剑痕迹。按理说如此快的剑,在江湖上应该赫赫有名,但是偏偏,这剑痕与江湖上无论哪个,哪怕是稍微有些名头的人,都比对不上。日子久了,这案子就不得不压了下来。在这样的时代,无头之案,往往是要压着的。江湖人总是仇怨难分,又义气行事,所以江湖上的事,朝廷插手起来也变得分外困难了。这地盘上的地头蛇不是没有为此查过,甚至他们也的确找到了这个院子,也怀疑了姜晨。他们当然不会认不出连城璧。死去的萧饰奇,是萧十一郎的千万崇拜者之一,正因为如此,他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是萧饰奇被敌视萧十一郎的连城璧杀死。但是,江湖上已传言连城璧被萧十一郎打折了骨头废掉了武功,他显然已没有这个能力杀人。原本也全然可以将此事推到连城璧头上,可无垢山庄毕竟没有放弃他,何况公孙铃也不会容许他们拿了连城璧去了结此案……姜晨目送着这些人出门的时候,松了松手中一直扣着的袖剑,神色难测。也许,这些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怀疑的人,也的确就是凶手。孰是孰非。其实从来都不是眼睛能轻易看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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