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罡气深厚了,化成翅膀云霞飞天而起只是常规操作,但那毕竟是消耗,真正在打斗中少有人应用,康王实力最饱满的时候,驾云作战也挺不住一刻钟。
朝游北海暮苍梧,他差得远呢。
亡灵里倒是有能飞的,不是鬼就是吸血鬼,而且这俩货根本飞不高,能自由翱翔的幽灵龙是七阶生物,而且这不是进阶就能达到的等级,骨马想断了肋骨都不觉得自己今后会是一条龙。
而且这龙也是有翅膀的……
最后办法还得落在康王自己身上,他觉得骨马那一身骨头血肉都是后贴的,本质上和煞气阴风也没啥区别,说不定可以用《器宗》里的办法,把这玩应儿炼成个什么东西……
这事还是得罡气觉醒之后,一想到这个,康王就觉得郁闷,因为不知怎么的,他这具身躯,潜力正经不小,他都这么刻苦修行了,现在也才爬过第一道坎儿。
肉身极限要比正常人高很多,天生就是个金刚力士,也难怪凭着一身肉就能把那帮练功的收拾了。
本来门内功夫就专注肉身骨血,吞天更是其中翘楚,遇上一具天赋异禀的身躯,一加一大于二,好事确实是好事,就是得多磨一阵。
好在虽然肉身不到极限,实力却一直在长的,再说他现在只是修行罡气底子会薄一些,也不是就不能练了。
暂时手段够用,自然要夯实根基。
而且他不能用罡气,这不是还有其他手段么,无意中收了上千的伥鬼,让他想起很多日常见惯了都没在意的手段。
他这边想着,那边军士和桑诺夫的交流也差不多了,双方都算是专业人士,可还是国防军这边略胜一筹,桑诺夫一个不慎被抓住了话把,再加上康王在侧的威胁,不得不沮丧的和盘托出。
按照地球历法计算,托马纳建立不过一年半,已经有实力威胁老牌城邦古坦索了。
原因么,自然是城主塞瑞格生财有道,以及格洛希尔对狼骑兵的有效统领。
戈壁之中,狼骑兵是速度最快的兵种了,虽然耐力差了些,但是庞大的数量和便宜的价格,让他们成为本地性价比最高的兵源。
格洛希尔虽然是个哥布林,但是他征服了一只狼王,又从狼人那里,得到了培养座狼的手段,最多一次统领着万余狼骑兵招摇过境,只付出了十分之一的兵力代价,就杀死了一对比蒙夫妇。
比蒙是居住在山脉中的可怕巨兽,和龙类似,出生便是七阶生物,力大无穷,巨大锋利的爪子几乎能斩断一切,任何防御在他们那双有他们一半身高的巨爪面前都不堪一击。
也正是这场战斗让格洛希尔声名大噪,能以哥布林这个种族成为英雄,他的实力不容小觑——但并不是个人武力。
虽然他的职业是野蛮人,但只是因为他找不到其他的职业途径,他更擅长的其实是战术策略,人家是玩脑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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