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棠棠抿了一口茶,陆斯年把题面亮出。
以秋为题。
会来参加诗会的自然是喜欢诗词歌赋的小姐,对陆斯年这样才华横溢,名扬都城的俊俏公子,崇拜又敬佩。
“陆先生,我来。”
女子们争先上去的题诗,阮棠棠兴致缺缺地看着外边风景。
陆斯年一眼瞧见她,没办法,她长得太扎眼,皮肤白皙,面容娇媚,只那么静静坐着就让人移不开眼。
“这位小姐面生,可是对诗词不感兴趣。”
阮棠棠略略点头,确实没什么兴趣,“今日只是陪着姐姐来,我不擅作诗。”
她这般坦然,倒让陆斯年另眼相看,一旁林锦绣嗤笑出声,从前爹爹还阮棠棠才情双绝,原来根本就上不得台面。
“不会就不会,装模作样。”
阮棠棠想笑,就她一肚子九年义务背的古诗,随便拿出一首都得名扬天下。
更别说原主当初给林锦绣挣了个渝州才女的名头。
这林锦绣脑子莫不是都是水,这就忘了。
她放下茶杯,笑道,“都说渝州林家小姐,七步成诗,是远近闻名的才女,今日怎么也跟棠儿一般坐着不动。”
“你,本小姐只是懒得跟一群胡编乱造的人比什么吟诗。”
这话一出,陆斯年和在场的官家小姐都冷了神色,读书之人自有一股傲气,容不得别人这样侮辱。
“呵,胡编乱造,怕是你什么都造不出来,”人群中一个忍她许久的女子愤然出声。
“谁说我造不出来,只怕我写太好,让你们无地自容。”
见过没脑子的,没见过这么没脑子的,林独成这么一个奸商怎么就惯出了这样的女儿。
看阮棠棠偷笑,林锦绣手一指,“你,跟本小姐一起写!”
于是,两人便到了案几前。
阮棠棠继承着原主的能力,略略思索,便弯腰提笔。
一手簪花小篆兼具了楷书的端庄和草书的流畅,跃然纸上,雅致而生动。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注:引《秋词》)
从前只看别人穿书,诗词歌赋信手拈来,阮棠棠终于感受到这种快乐,饶是自己能编出几句,也懒得动脑子。
每一字落出,陆斯年面上便惊喜一分,等到最后字结束,已全是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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