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围了那么多人,是不是发生啥事了?”
往停放面包车的位置走去时,宋芫指着一个方向道。
她指的地方他也看见了,距离并不远,也就三四十米的样子。
“走,去看看发生了啥。”
现在还不到吃饭的时间,反正距离也不远,他就打算过去了解一下。
说完,他就牵着宋芫的手,两人向那边走去。
“我的“乐乐”乖巧听话,不咬人的。
就算咬了人,那肯定是有人惹了它,也是那人活该!”
刚靠近一点,距离大概20米,他就听见人群中一个年龄看上去40岁左右的女人说话的声音。
这个女人比较漂亮,穿着也好,一身名牌,打扮的很时尚,一看就是家里条件很好的那种人。
她的怀里正抱着一条褐色的小狗,看上去是泰迪。
这个年代,泰迪犬还是很稀少的,普通人家肯定不会养它们。
听了这话,常顺觉得这女人说的话自相矛盾,前面说狗不咬人,后面又说咬了人也是别人活该。
他敢肯定,这狗绝对是咬人的。
泰迪是最垃圾的一种狗之一,曾经刷小视频,他就看见过一些专业人士列举的很多条“罪状”以及危害。
就他自己而言,对于在城市里面养宠物狗,他并不喜欢。
城市跟乡下不一样,乡下养狗,基本上都是为了看门护院,一般情况也是用绳子栓起来的。
常顺以后绝对不会让家里人在城市里养宠物。
不只是狗,包括其它的宠物。
那些养宠物的人,只能说是闲的,另外他们的家里,往往有一股“臭味”。
这种臭味或许时间久了,他们被同化了,自己闻不出来。
但别人远远的就能闻到。
狗很脏,放到地上到处乱跑、乱舔,你再把它们抱在怀里,地上的东西,顺便也沾到了你的衣服上。
听到一些人称呼狗为“乖乖”、“宝宝”、“儿子”之类的,还帮其擦屁股、捡“粑粑”,对它们比对自己的老子都好,他就是一阵作呕。
有心思把时间花在照顾宠物上,做点其它有意义的事情不好吗?
另外前世他甚至听别人说有人自己养的宠物狗把家里五六个人都咬了个遍,还舍不得丢掉或者弄死,也不知道那一大家子人咋想的。
对于常顺来说,要是那样的狗哪怕是咬家里人一次,他绝对不会让它活过第二天。
当然,这只是常顺自己的观点跟想法。
世界太大,人太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你喜欢的,别人不一定喜欢。
你觉得做的对,但别人却说你是错的。
你明明帮助了一个人,但结果却又害了另外一个人。
………………
常顺想着问题的时候,跟宋芫靠近了人群。
期间他听见有人没看热闹了,离开时说泰迪就没有几个不咬人的。
这种狗,最是胆小、狗仗人势、欺软怕硬。
就算白送他们养,都不会养。
说这话的人,肯定也是不喜欢宠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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