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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第1页)

“那是为了投其所好、诱你入彀嘛!我不那样说,你会相信我的诚意吗?那时你是客户,我当然只有顺着你说。但是现在我已经当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说实话啦。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我郑重宣布,我是不喜欢玉的。”“你是不喜欢玉呢?还是不喜欢宋词戴的那块玉?”我拆穿她,“都说广告公司的创意部和制作部向来是天敌,但是你们俩好像特别有仇。”“是她对我有成见,仗着自己出身好,有个当官的老爸,谁都看不起,处处与我为难。”“其实你也不简单呀。”我赞她:“北京藏龙卧虎,机会虽多,竞争也最激烈,能够脱颖而出又坐稳位子,一定很不容易。”元歌苦笑:“那有什么用?别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认为我凭的是一张脸。”“你是说宋词?”“她明里暗里骂我是狐狸精。”“为什么会这样呢?”“秦归田那个老色鬼喽。”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总经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见男的就板一板脸,见女的就嘻皮笑脸。有时候还突然摸一摸抱一抱,说是试验女职员在面临突发状况时的反映。自从我进了公司,他就一直黏着我,有事没事儿地说些不咸不淡的话,弄得满公司的人都以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辩,只得虚与委蛇,宋词就骂我没骨气。哼,我要有个好老爸,我也板起脸来扮骨气,可是谁叫我出身贫门,没有后台呢!”“宋词不怕秦经理?”“当然了。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归田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哇!这么大胆!”“就算这样,何董事长都拿她没办法。你说,我怎么敢跟她比骨气?我只要见秦老乌龟的时候笑容稍微少一点,都早吃了炒鱿鱼了。”说起办公室风云,元歌娇媚的脸上现出几分沧桑。“说是已经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总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却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饭。”我深觉同情,又不知如何劝慰,只得转开话题:“我注意到,宋词的手常常发抖,她是不是有什么病?”“她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症,情绪紧张或者过于激动的时候就会发作,但是没什么大碍。”元歌嘲讽地笑,“标准富家子的富贵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绞痛,多么完美!”“可是这种病很罕见呀,听说只有老人才会得。”“宋词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个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执,还自以为是。”元歌攻击起对手来可谓不遗余力,“这样的老姑婆,谁见了谁倒胃。难怪连老公都保不住。”“宋词结过婚?”我吃一大惊。“又离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吧,好像她的病就是从那时候得的。”“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离婚又不会在脸上画红字,当然看不出。”元歌三两句交待宋词前尘,“她的前夫是个电器推销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认识,欣赏她的办事能力,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个把月即宣布结婚,三个月后离婚。闪电速度。所以宋词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太多已婚妇人的痕迹。但是交往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欢的女人。”“你是说你自己吧?”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娆娆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满脑子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是我仍然认为同为女性,原不必那样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无忧,也许对金钱的需求便不至于那么迫切。”“也许。但人不能选择出身,可是可以选择怎样做人。没有钱一样能做到自爱自重,何况她并不是真的穷到为了面包或者尊严而取舍两难的地步。”至此我发现宋词对元歌的敌意并不是元歌所以为的那样,因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里瞧不起她,轻视她,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不知为什么,她这份刻骨的轻蔑让我觉得心寒,忍不住想说服她,希望她能对元歌好一点。我本能地预感到,她这样恨元歌,总有一天会出事的,出很大的事,对她们都不利。那种预感其实是自昨天见到她们第一眼起就开始了的,但是在这一刻愈发清晰起来,我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深深恐惧着的是什么:仇恨。会议一连进行了三天,内容是有关玉饰秀场模特儿们的服装定位。宋词和元歌一径地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见到我,争着投诉对方意见荒谬。但是世人的通病便是同情弱小,总地说起来,我是有些偏帮元歌的,时时劝慰宋词:“她这样设计也有道理,你配合一下嘛。”“我配合她?哼,人头猪脑,计划书全不合理,都不知道她怎么当上这个创意部经理的!古装部分居然要自三代以前开始,唐宋元明清一一排演下来,直到今时今日,照这样执行,经费不知要超出预算多少!一点制作常识都没有。”宋词将一摞图文并茂的企划书摔在桌子上,满脸的不合作。但是元歌另有解释:“你懂什么?玉文化源远流长,当然要自三代以前表现出来才够气派。制作部的任务就是在配合创意部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少花钱多做事,一味贪图简单,把工作往省里做,那还要制作部干什么?找几个民工来不是一样?”我被她们吵得头昏,不禁纳闷:“你们两个这样一直吵一直吵,别的客户是怎么受得了你们的?”“看客户是男是女喽。男的多半赞成元歌,女的就会偏向我。”宋词笑,“客户是上帝。”“那我呢?我是女人,是不是应该同你步调一致才对?”“你是例外。你不是客户,是朋友。”“元歌也这样说。”“她?哼!”提到元歌,宋词永远是这副不屑的表情。我心平气和地提醒:“宋词,可不可以不要用鼻子说话?”“就是,同那个贱人计较,把我的风度都带坏了。”宋词抱怨,又推到元歌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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