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这些年我走南闯北,得罪了多少人,如果我离开了家族的庇护,我就像一条被人随便踢来踢去的小狗一样,随时可能会死。我很害怕。我不想死。”
林菱的手在儿子颤抖的肩膀上拍了拍,“不会的,你父亲他不是个心狠的人。”
秦瑞铖忽然伸手揽住她的小腿,明明是没有知觉的假肢,林菱却还是下意识地抖了一下。
“妈妈,如果不是她,弟弟不会连看这个世界的机会都没有。你也不会被困在这个轮椅上。或许你也可以去读书上学,过不一样的人生。您也许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雕塑大师,或者一个画家。”秦瑞铖抬起红肿的眼睛,盯住林菱,“我很她,我恨她!她毁了我们这个家,还想登堂入室来羞辱我们,您宽宏大量能容忍她,可是我不行,我不能忍。”
林菱沉默了许久,圣母像在她背后慈悯地微笑。怨恨吗?牢狱生涯是拜顾倾城的母亲所赐,她至今都记得,那个美艳的日本女人,像撒旦一样在她的耳畔低语,让她怀着一种决绝的为爱牺牲的念头,把自己的头颅送进了绞架。
狱中岁月给她的身体留下了若干隐痛,否则,那次车祸,她也不会那么容易感染,一条腿萎缩,一条腿截肢。大概是恨的吧。可是若不是这样,阿仲又怎么会心怀愧疚,她才得以以“妻子”的身份长伴在他左右,她确实什么都不如顾倾城,连她的一根头发丝都不如吧。可是她对阿仲的爱不会比她逊色。她知道旁的人都觉得她和阿仲不相配,如同鲜花和牛粪一般,阿仲是鲜花,她是牛粪,好像只有顾倾城那样的绝色佳人才配得上他。其实顾倾城只是命比她好罢了。她小时候,经常有在农村走街串巷的算命瞎子,竹竿在路上的敲击声里,瞎子喜欢拖长了腔调念叨“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如果不是她命不好,或许她的人生确实可以比现在更幸福一些吧。
“你想做什么?”林菱有些疲惫地开了口。
“我有一个学生物化学的朋友,研究出了一种药,这个药只要和进茶水里,可以让人神经麻痹,肌肉萎缩,会让她变成一个皱苹果,别再想搔首弄姿,甚至有可能让她也体验一下您在轮椅
上度过的岁月,不过我发誓,圣母玛利亚在上,这个药绝对不会要人的性命,而且这个药药效很慢,没有任何人能怀疑到咱们身上,父亲最信任您,到时候我们只要放几滴在她的茶杯里就行。她若是病了,秦亦峥是她的独子,总不能不管...
有风从并未完全合拢的蚀花玻璃窗户缝吹进来,拂动了供桌上的圣经,纸页簌簌翻动,最终精疲力竭地尘埃落定,停留在《雅歌》第八章6、7两小节。
6、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
带在你臂上如戳记;
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
嫉恨如阴间之残忍。
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
是耶和华的烈焰。
7、爱情,众水不能熄灭,
大水也不能淹没,
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
就全被藐视。
秋末冬初的暖阳从窗棂间射进来,斜杠一般给诗篇打上了下划线。
第77章妙契同尘(3)
等到阳光将花园里大片奥斯汀月季橙色的花瓣镀成沉重的铜色。顾倾城才下了阮家的直升机,缓步走进这幢湾景别墅,虽然在她眼里,这花园布置的并不高明,她还是感觉到一条叫做嫉恨的毒蛇正在撕咬她的心。像她这般会莳花弄卉又如何,她可以把花园布置得精巧绝伦,可是这世间并没有一片屋檐,是属于她和他的家。
林菱看着她,隔着三十多年的岁月,她看着这个“情敌”。黑色的西装裙外面披着乳白色的貂绒大衣,没有一丝杂色,一串龙眼核那么大的珍珠项链挂在她天鹅一样的脖颈上。她还是那么美。年轻那会儿,林菱觉得顾倾城如同她的家乡荷塘里的半开的小荷,如今的她,则像盛大开放的牡丹。她不是文人,没读过什么书,描绘不出她的美。她总是让她想起平生所见过的那些美丽事物,比如一颗浑圆的毫无瑕疵的珍珠,比如最光洁的红蛇果。
对于林菱母子,顾倾城连一个眼神都欠奉,旁若无人地走进了客厅。
秦林恩正在看报纸,听见动静,放下报纸,淡淡道:“请坐。”
顾倾城居高临下地睇一眼沙发上坐着的秦林恩,勾了勾唇,“你都没有一个书房吗?”
“客厅就是接待客人的地方。”
顾倾城这才纡尊降贵地看一眼轮椅上的林菱和推着轮椅的秦瑞铖,慢条斯理地摘下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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