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吴将军刚刚在做什么?”珑蕊捕捉痕迹地分开了和许笙笙握在一起的手,不自在地握紧又放开了几次。“就……将军向我讨教,该如何跳舞。”许笙笙脸不红气不喘地撒谎。“你会跳舞?”珑蕊凌厉的目光扫了许笙笙全身一遍,带了些显而易见的鄙夷。许笙笙上辈子看够了珑蕊这样的神情,知道她是看不起自己,也觉得自己扯得有点假,但是鸭子都被赶上架了,下不来难免失了面子。许笙笙可以不要面子,但是除了面子,她觉得如果让她真的解释她和吴景承刚刚在做什么,其实更加的麻烦……“自然不会!”许笙笙耿直地低下了高傲的脑袋。看着地板一阵不开心,转而道:“所以,我和将军说,让他来找你请教。”珑蕊眼里多了些惊讶,接着便被一些得意取代了。“那……我便受累,教教他们吧。”珑蕊撩起衣裳下摆,带了些潇洒地坐在了桌子边上。翌日清晨,洪华楼红衣女子还是带着面纱,装扮与昨夜无甚差别,但只从露出来一双美目来看,除了懊恼和嫌弃,还真的没有别的情绪出来。吴景承和陆兴文自己也知道把一支简单的舞蹈跳成这个德行,大概离他们跟着这支舞蹈队去往北疆王宫的可能性大概是没有了,看来得另外想办法了。不过好在他们的身份并未暴露,那红衣女子身边也没有什么防范措施。吴景承暗暗算了一下自己能否在那红衣女子发难的空当直接把她制伏的可能性,全身的肌肉便紧绷起来。“姐姐——”陆兴文忽然捏着嗓子贱兮兮地发出了一声粘腻的声音。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了陆兴文在内,都有点石化的趋势。陆兴文默默咽了口水,忍着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干脆连脸都不要了,他迈着小碎步往红衣女子身前迈了一小步,一屁股坐在了红衣女子脚边,拉着她的红裙子,撒娇道:“姐姐——带我们二人去王宫涨涨见识嘛——小女子虚活十八载光阴,好容易有这个机会得见我族首领,姐姐——开个恩嘛!”“放开我!”女子终于反应过来,一把扯回了自己红色的袖子,大声斥责道:“你放肆!你不想活了?”吴景承眼疾手快,也扑坐在了陆兴文旁边,抓着红衣女子的另一边袖子,捏着嗓子,来了一句让陆兴文连着恶心了三天的娇嗔来:“求求姐姐了——”“凝露!把她们二人的名字加到参演的名册中去!”红衣女子气急败坏地对侍女几乎是吼出来的这句话。吴景承和陆兴文对视一眼,见好就收,伏低了些身体,笑得格外得奸诈,捏着嗓子道:“多谢姐姐——”作者有话要说:要不,给断更的,留一口气吧……难产的一章,明天补齐吴景承与陆兴文自从叫了那一声诡异的“姐姐”之后,便被扣在了洪华楼,红衣女子给的说法是——“听听这一把子好嗓子,便别去别的地方了,若真的伤了嗓子,那可就得不偿失了。”二人在红衣女身边的丫鬟的带领下,来到了洪华楼的一间空房里。侍女鄙夷地看了他们俩一眼,简单交代让他们俩自便以后,便推了出去,还顺手关上了门。吴景承坐在桌子边的椅子上,给自己添了一杯茶。陆兴文却抢过来,一口干了,又把手伸了过去,示意让吴景承给他倒茶。吴景承也懒得计较,顺手又拿了一个杯子,问道:“这招能骗过她们吗?”陆兴文又牛饮了一口茶,“我觉得那个女人说咱们俩好嗓音,八成是在骂人。”吴景承咂咂嘴,赞同道:“有道理。”就刚刚他们俩那两嗓子,即便是让失聪者去听,那也说不上是“好”的。那么如果他们明知自己是装的,却还把他们二人带到北疆去,到底是有什么图谋呢?“反正肯定是没安好心,师姐夫,我可是为了帮你才一道趟这浑水的,你到时候可不能见死不救!”陆兴文道。这一声师姐夫叫的吴景承通体舒畅。他大手一挥,“可以。”恰在此时,窗户边传来“噗”一声,吴景承顺手便把傻站着的陆兴文拉到一边,另一只手便抓住了被扔进来的小东西,眼神阴鸷,满是杀气,两步飞身到了窗边,却只看到窗外的树丛里,一人影飞掠而过。吴景承皱着眉,有些懊恼,看着刚刚因为自己的动作过大而扯破了的裙子,忍不住有些恨。而陆兴文更恨,吴景承就他本是好心,只是可惜对方用力过猛,导致自己降落失败,脸着了地。疼地他涕泗横流,颇为狼狈。愤愤然起身要和吴景承讨个说法的时候,却见吴景承一脸高深莫测的神情,还顺便给了他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陆兴文被笑得心里发毛,劈手夺过了吴景承手里的纸条,展开只有四个字,“将计就计”。洪华楼的马车是傍晚时分才出发的,沿着北疆坎坷崎岖的官道,把吴景承给恶心的够呛。北疆百姓还是保持着游牧民族的习性,并不喜欢定居某地,只是后来为了发展整个民族的实力,才选了几处作为主要城镇,卖的还是些草原常见之物,若真的有中原的玩意儿,那也算是稀罕货了。早期北疆蛮族和昌天国闹的没有这么僵的时候,双方客商都是互通往来的,只是在吴老王爷卸任之后,才变得风声鹤唳起来的。因此,北疆并不发达,连带着官道也是年久失修,唯一的一段平坦好走的路,还是当年昌天国和北疆交好之时,昌天国出力帮忙修的,只为了北疆纳贡的路上,能稍微轻松一些。现下里洪华楼走的这条路早就过了那一段相对平坦的路,到处坑坑洼洼,颠簸地昏天暗地。尤其是在这窄小的马车里,除了陆兴文还有四位洪华楼选出来的其他花儿姐儿。吴景承心里简直骂开了花,这一车的莺莺燕燕,为何味道如此刺鼻!还是他的软软的许笙笙比较好,全身都是青草的气息,有时候会是皂角的香气。他有点怀念这香气,当年他也曾带着许笙笙一起离府游玩过一段时日,只是当时因着以给他母亲过寿为名,只能带上一大家子人,负责浣衣的丫鬟手受了伤,许笙笙便自己替换了她的工作,她洗衣服的时候,皂角粉放的多些,因此,即便是投洗很多次,皂角淡淡的味道还是会留在衣服上。吴景承想念这个味道,就像想念许笙笙的体贴。陆兴文是管不了那么多的,他修习君子之道多年,只要离那些姑娘稍微近一些,自己就先弄个大红脸,这一路颠簸,女孩子难免有坐不稳的时候,一不小心就栽进陆兴文怀里了。所以陆兴文一路上都很红。“你热啊?”直男吴景承问道。“没有。”陆兴文一切从简,回道。“那你怎么都出汗了?”吴景承说着便抬手去替陆兴文擦汗。而原本毕竟安静的车厢里却出现了一声娇俏的笑声,众人寻声望去,竟然是一位身着鹅黄色纱衣的女子,半掩着脸,笑得乐不可支。陆兴文和吴景承疑惑地看着她笑得前仰后合,忽然看到那女子手指捏了个形状奇怪的兰花指,转瞬即逝,接着便不好意思的拢了拢衣服,低头不再看人了。吴景承和陆兴文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了计较,“嗯,车上有自己人。”投喂陆兴文本来还在担心,从早上出门来到离家洪华楼,一直也没能和珑蕊联系上过。没想到珑蕊竟然真的有办法混进来。但是他转头去看吴景承,却是一副早就知道了的样子,并没有表现出惊奇,他觉得自己有点大惊小怪,忍不住还是在心里赞叹一句。前朝都说吴家野心勃勃,手眼通天。相处几日下来,野心是没看出来,和自己比起来反而有点傻里傻气,只是这手眼通天的本事,确实让他窥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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