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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四大天王(第3页)

整天骑着一辆“变速车”四下逛荡,“变速车”就是那种能变速、有几个档位的自行车,八百块钱一辆,一般人买不起。

留着郭富城式的中分,听着小录音机,各个学校来回窜,有些女生喜欢他,称他是“风一样的男人”。

他的成名作是在县礼堂打的一架。

当天他正和女友看电影,上映的是动作片《赤子威龙》。

前面几个小子咋咋呼呼,影响他观影了,他一怒之下和对方打了起来。

一个人打五个人,招式灵活、辗转腾挪,把电影院的长椅都拆了,拿着板子抡,最终对方头破血流、鼻骨断裂,他完好无损,霸气收兵。

观众那张电影票算是买值了,不仅能看功夫电影,还能看现场格斗。

事后,对方打听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侯杰,吓得魂飞魄散,托人说情,赔了两瓶茅台,这事才算了了。

这一仗,奠定了他的江湖地位。

他在“四大天王”中,位列老三,他们是按年龄排的。

四个人都没啥正经工作,全是社会闲散人员。

听说他们靠偷自行车活着,一晚上能偷四十辆,第二天在隔壁县销赃。

销赃之后,就在街边饭店吃庆功宴,啤酒一捆捆喝,铁锅羊杂一锅锅上,花生豆、虾米球、凉拌茄泥、辣椒油,吃得不亦乐乎。

我跟“四大天王”没什么交集,因为有年龄差,我上小学时,他们上初中,我上初中时,他们不上了,我上高中时,他们混社会了,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个小屁孩,不值一提。

后来我上了大学,更不关心县里的事了,什么“四大天王”啊,还“八大金刚”呢,统统跟我没关系。

如今,涮肉馆一战,将我拉回了“四大天王”的身边,我和这四个人的血仇,就此展开。

“四大天王”,今非昔比了,早就不是街头小混混了,时代在发展,人家也在进步。

“四大天王”的老大——翟世冲,已涉足娱乐服务业,县城河西区最繁华的地段,整条街所有的“卡拉oK”和足疗店都是他开的。

“卡拉oK”就相当于现在的KtV,但比KtV简陋得多,每个屋子里放一台彩电,连接一个“功放”,插个话筒,拉一根线,就哇哇唱起来啊。

一到晚上,整条街鬼哭狼嚎。

去那里消费的人分两类:做生意的小老板和街头混子。

小老板都穿着西裤,上身涤纶t恤衫,把t恤衫扎在裤子里,腆着个大肚子,剃着个板寸,胳肢窝里架着个小皮包,一个个就跟小猪头一样。

混子们不如他们有钱,但越没钱越显摆,都剃一个秃脑瓜子,脖子上带着大金链子,晃荡晃荡的,跟个真事似的。

还有的留着“杀马特”发型,一尺多高,颜色鲜艳,蓬松四射,如果不仔细看,都找不着脸,跟他妈弱智一样。

县城唯一的夜总会——“夏梦夜总会”和唯一的高档宾馆——“夏梦宾馆”,也是翟世冲经营的。

这是县里的标杆式建筑,霓虹闪烁,通宵达旦。

“四大天王”的老二,张勇,开了砂石厂和木料厂,县里修路、盖楼,各家各户翻盖房子,都得从他的砂石厂、木料厂进原材料。

你敢绕过他,去别的地方买,他一定会算计你,不是设个路障堵着你的车过不去,就是埋下“剪子伏”把你的车胎扎了。

“四大天王”的老三,侯杰,一直和老四潘玉龙做着高风险且高回报的“生意”,真正践行了“富贵险中求”。

什么“生意”?

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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