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契约仅是王小花的父母按手印画押,和李青临时签的,并没有去官府登记。
雇佣人官府有规定的契约,并不会出现这种工钱和违约金高度不相符的现象。
要知道王小花来戏班这么多年,是一文工钱都没有的,戏班子仅给她提供吃穿住。
之前因为她是小丫头,只管吃,衣服也是大人淘汰下来改的,这没什么,毕竟当时她能做的活有限。
可随着她渐渐长大,能做的活就多了,比如戏服的清理和戏班中人衣服的清洗,都是她的活,然后还要跑腿伺候这些人,完了她还得学唱戏,预备着江小艺唱不动后,她能顶上去。
几乎是从早到晚,没有一刻清闲,可就是这样,一文钱都没有。
但她的违约金却高达五百两,戏班一整年的收入都没有这么多,所以王小花是相当不甘心的。
因此之前有意无意地向李桥示好,让他产生娶自己的心思。
这样她不仅可以避免成为戏子,还能成为张莲儿那样啥都不用干的班主夫人。
可江石头出现了,相比走南闯北的戏班,当然是定居汴梁的江石头更能给她安稳的生活。
且江石头个人的条件比李桥好多了,不仅家在汴梁有房,自己还有本事,嫁给他肉眼可见的好日子。
但那违约金是阻碍她过好生活的障碍,整整五百两,要真付了,她怕不是要穷上一辈子?
正好,李青因为心里有鬼,不敢去官府登记,因此契书毁了,他就没有任何权利拿捏王小花了。
因此在江小艺第二次要梨汤的时候,王小花就打发了江石头去买,并且叮嘱他,等会儿就说自己是和他一块儿去的。
江石头问她要干什么?
这件事还要江石头配合,王小花当然不会隐瞒,直接说了自己的打算。
“刚刚班主和江姑姑争吵的时候,江姑姑发脾气,把茶碗扔到班主身上,他回房换了一件衣服,把换上的衣服拿来给我清洗,我发现里面有一串钥匙,估计是班主着急去忙,忘记了。正好我知道契约放在哪里,就在他房间那个上了锁的箱子里,何不趁这个机会,把契约偷出来,直接烧了。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还不用付那五百两。”
江石头听到她要偷东西,顿时大惊。
身为汴梁的百姓,经常能听到包公审案的故事,其中盗窃就有好几起。
他知道,盗窃的刑罚相当重,凡盗窃赃物价值3贯以上,一律处死。
而包大人也相当厌恶盗窃之人,一般都是从重从严处理,自从包大人上任开封府尹,重判了几个窃贼之后,开封的风气顿时一清,盗窃的事就很少发生了。
作为普通百姓,自然觉得这判罚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样他们过日子都安心了很多。
而那些外来的商人更是感激包大人,因为他们才是被窃贼光顾的重灾区。
很多时候,他们带着货物进入开封,自己还晕头转向,找不到下家,东西就被盗贼惦记上了。
虽然宋朝的律法一向对盗窃判重刑,但上任府尹是个平庸之辈,一心想着不功不过,回老家养老,带得下面的人也都不积极办公。
虽然开封不会像小地方那样,衙役对着摊贩们收起保护费,但他们也不干事啊。
因此街上那种顺手牵羊,拿了东西就跑的情况特别多。
而摊主们要顾及摊子上的生意,不能去追,只能让他们一次次得逞。
次数多了,损失不少,叫人非常恼火又无奈。
可自从包大人上任以来,这种情况完全没有了,衙役们积极巡街,抓到抢劫盗窃,直接抓回去重判,风气顿时变好了。
因为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对于包大人判案窃贼一事,百姓们津津乐道,也总是百听不厌,说书先生说了一遍又一遍。
还有人改成了唱的,演的,总之在汴梁宣传个遍。
江石头身为汴梁人,还是在市面上混的,当然知道这种行为要是被抓,将有多大的罪过。
但王小花不知道啊,她自小在戏班子长大,接触的都是三教九流。
戏班混的地方,那都是底层,盗贼横行,各种犯罪也是层出不穷,再加上他们走南闯北,遇到打劫的,偷盗的,甚至直接动手抢的,那是数都数不过来。
宋朝相当安稳,但得看地方和对谁。
像汴梁这样的大城市,有个愿意管的官,风气自然就变好了,路不拾遗都不是梦。
可要是穷乡僻壤,或者地方势力猖獗的地方,那各种欺压盘剥就少不了,百姓日子不好过了,小偷小摸就很常见。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大宋对文人优待,因此整体风气上,那些人是不太敢欺负到文人头上的,而掌握了笔杆子和话语权的,也往往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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