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引言:
帛书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对社会治理与人性的思索之路。
其开篇便抛出深刻的问题:“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也?”这一句仿佛黄钟大吕,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回响,引发着历代思考者对民众与生死、统治与民心的无尽探讨。它让我们反思,当民众对死亡都无所畏惧时,依靠死亡的威慑来进行统治显然是无效的,进而促使我们去探寻背后的根源——为何民众会达到这般无畏的境地?是生活的苦难、压迫,还是社会的不公?
接着,“若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又从另一个角度展开思考。如果民众普遍畏惧死亡,那么对于那些行为诡异、扰乱社会的人,进行严厉惩处,便能起到震慑作用,使他人不敢效仿。然而,这其中也隐含着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社会需要有公正合理的法度以及能够公正执行法度的机制。
“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进一步指出,若民众始终敬畏死亡,那么就应该有专门负责掌管生死的机构或规则存在。但“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也。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又警示我们,随意代替那专门的司杀者去执行杀戮,就如同代替技艺高超的木匠去砍伐木头,是极不恰当的,往往会自伤其身。这强调了各司其职、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则的重要性,不可越俎代庖,否则会引发混乱和不良后果。
总之,帛书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以其深刻的洞察和精妙的表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关于社会、人性、统治与秩序的复杂画卷,引领我们深入思考如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个体的尊严与幸福。它如同一座智慧的宝藏,等待着我们不断挖掘其中的深意和启示。
帛书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原文: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也?若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以下是对该章原文部分词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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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也:如果人民常常不畏惧死亡,为何要用死亡来使他们畏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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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如果人民常常畏惧死亡,而对于那些行为诡异、扰乱社会的人,我将得以把他们抓起来杀掉,那么谁还敢这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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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如果人民常常必定畏惧死亡,就常有专门负责掌管生死的人或规则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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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代替专门负责掌管生死的人去执行杀戮,这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削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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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削木头的人,就很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
帛书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解读: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也?”这句话指出如果民众一直都不畏惧死亡,那么用死亡来威胁他们又有什么用呢?比如在历史上,当民众生活在极度的压迫和苦难之中,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变得无所畏惧。陈胜吴广起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秦的暴政让百姓苦不堪言,“天下苦秦久矣”,他们面临着严苛的法律和繁重的劳役,甚至随时可能被处死。在这种情况下,陈胜吴广喊出“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毅然选择反抗,因为他们已经不畏惧死亡,此时秦朝用死亡来威慑他们已经毫无作用。
“若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如果民众一直畏惧死亡,那么对于那些行为怪异、违法乱纪的人,加以惩处,其他人就不敢效仿了。就像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明确的法律和严格的执法,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那么其他人在考虑违法犯罪时就会有所忌惮。
“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如果民众一直必定畏惧死亡,那么就应该有专门负责掌管生死的机构或规则存在。但如果有人代替这个专门的机构去执行杀戮,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削木头,很容易伤到自己。在现代社会,司法机关就是专门负责惩处犯罪的机构,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正的审判。如果个人擅自进行惩罚,就会破坏社会秩序,甚至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一些人在面对不法行为时,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暴力报复,最终可能会让自己陷入法律困境。
总的来说,这一章提醒我们要思考如何治理社会,既要让民众有合理的生活环境,避免他们陷入绝望而不畏死,又要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构,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同时,也告诫人们不要越俎代庖,擅自代替专门的机构去行使权力。
帛书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译文:
如果民众一直以来都不畏惧死亡,那为什么要用死亡来恐吓他们呢?如果民众一直畏惧死亡,对于那些行为乖张作恶的人,我把他们抓来杀掉,那谁还敢作恶呢?如果民众一直必定畏惧死亡,那么就应该有专门负责掌管生死的存在。代替专门掌管生死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代替高明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
举例来说,在古代,当一个王朝横征暴敛、民不聊生时,民众往往就不再畏惧死亡。比如秦朝末年,繁重的徭役和严苛的刑罚让百姓苦不堪言,“天下苦秦久矣”。陈胜、吴广等农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揭竿而起,他们已不畏惧死亡,因为继续忍受秦朝的统治也是死路一条。这就是“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也”的体现。
而在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中,如果有明确公正的法律来惩处作恶之人,民众会因为畏惧法律的制裁而不敢违法犯罪。比如唐太宗时期,法律相对公正严明,社会秩序良好。有个故事是唐太宗纵囚,他放了一批死囚犯回家与亲人团聚,约定来年回来受死,结果这些囚犯都如期返回。这表明在一个有合理法律和公正执法的环境下,民众会因为畏惧死亡和法律而遵守规矩。
再比如,在现代社会中,司法机关就是专门负责掌管生死和惩处犯罪的机构。如果个人擅自去惩罚他人,就如同代替司法机关行事,很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有些人在遭遇不法侵害后,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采取私人报复行为,最终可能会触犯法律,让自己陷入困境,这就是“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的道理。
帛书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白话文:
如果民众一直都不畏惧死亡,那又怎么能用死亡来恐吓他们呢?比如在历史上,当百姓生活在极度的压迫和痛苦中,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时,他们就不会再害怕死亡。像秦朝末年,苛政猛于虎,百姓们被繁重的徭役和严苛的刑罚折磨得苦不堪言。陈胜、吴广等一群农民在大泽乡揭竿而起,他们喊出“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此时的他们已经不畏惧死亡,因为继续忍受秦朝的暴政也是死路一条,所以秦朝用死亡来威胁他们根本不起作用。
如果民众一直畏惧死亡,那么对于那些行为怪异、作恶多端的人,我把他们抓来杀掉,谁还敢再这样做呢?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公正的法律和严格的执法,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的人进行惩处,就可以起到威慑作用。比如在现代社会,对于那些犯下重大罪行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这会让其他人在想要犯罪时有所顾忌,不敢轻易违法。
如果民众一直必定畏惧死亡,那么就应该有专门负责掌管生死的机构或规则存在。但如果有人代替这个专门的机构去执行杀戮,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很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在现代社会,司法部门就是专门负责惩处犯罪的机构,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正审判。如果个人擅自去惩罚他人,就会破坏社会秩序,甚至给自己带来麻烦。比如一些人在遭遇不公后,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采取暴力报复,最终可能会触犯法律,把自己也陷入困境之中。
帛书版《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故事情节:
故事(一)
在古老的国度中,有一个王朝统治着广袤的土地。
起初,王朝的统治者横征暴敛,对百姓施以繁重的徭役和严苛的刑罚。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渐渐地,他们对死亡不再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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