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脚羊
井国,平水府,白云胡同。
一辆黄包车,停在白云胡同口,车夫小心翼翼提醒着卧在车里熟睡的客人。
「先生,白云胡同,到了。」
云阿四被车夫叫醒,看了眼胡同,摸了张零票,递给对方后,提着自己的皮箱,下了车。
白云胡同很幽静。
胡同两侧没有墙皮,砌墙青方砖之间交错的纹路,清晰无遗的暴露着。
这会儿已经傍晚了,天淡淡的黑,胡同里有些勤快的小姐已经开始上工了。
她们穿着旗袍,戴着自己压箱底的首饰,靠在砖墙上,露着丰腴白嫩的腿,等候客人们挑货。
「四哥,回家了?」
「四哥,上我家玩一趟,家里进了台收音机,能听节目,蛮有情趣的呀。」站墙小姐吸了口女士香菸,调戏阿四。
聊天的时候,云阿四的皮箱滴着血。
他不动声色,拿出手帕,抹掉血迹后,稍稍弯着腰,扬着手,跟小姐们边打着招呼,礼貌拒绝对方的邀请,边往胡同的深处走。
白云胡同146号,
到家了。
云阿四进了屋,脱去大褂,拿毛巾洗脸,擦手擦脖子。
他的太太郑玲子,此时帮他整理着皮箱。
箱子打开,里面除了换洗的衣物,几个牛皮纸质的文件袋,从酒店顺来的未开封的香皂浴巾外,还赫然躺着一只——带血的羊。
羊不大,从头量到尾,顶多半米,肚子被剖开,内脏已被摘掉,皮肉的血迹还未乾涸。
羊不算稀奇,但稀奇的是,这只羊的眼睛被一条黑布蒙着,嘴巴被密密的针脚缝了起来,
四只蹄子上,穿着婴儿穿的黑色虎头鞋。
郑玲子痴痴的望着羊流口水,但她没有去动羊。
每次出差,云阿四都会带回来一只羊,这羊的滋味也真的鲜美,可处理羊,必须得阿四亲自动手。
曾经有一次,郑玲子想自己去洗羊烹羊,才伸手,就被云阿四扇了一耳光。
所以,现在即使郑玲子再想吃羊,也只能忍着,她把带血的衣物丶文件袋都清理了出来。
衣物拿水泡着,文件袋把文件掏出来,袋子丢掉。
清理期间,郑玲子终于听见洗完脸的云阿四说:「阿玲,我去做羊。」
她期盼许久了,但为了不显得自己馋嘴,刻意不动声色的说:「嗯,多放点葱。」
「好。」
云阿四抱着羊,走到卧室门口,忽然回过头问:「对了,玲子,和我结婚以来,你经常吃我带回来的羊,对吧?」
「嗯。」
「吃多少只啦?」
「十二只,怎麽了?」
「没……没什麽,蛮好,蛮好。」
云阿四终于把羊抱到了厨房,他发现家里醋用完了,便重新穿好大褂,去胡同对面的「李记杂货铺」打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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