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的时候,二儿子刘华已经听她的吩咐,从鸡窝里,捉了一只母鸡绑好,家里的两只母鸡是去年养的那一对,这次去城里,她打算带一只过去城里杀了,另一只给队长家送去,她有事请队长帮忙。
去队长家,陈春红带着大儿子刘军一起过去。
带大儿子没带二儿子,是因为要送鸡,二儿子刘华肯定会不舍得。
“哟,你们怎么来了?”
到队长刘大根家,正巧迎面碰上队长媳妇孙嫂子,陈春红喊了声嫂子,背着小背篓的刘军,喊了声伯母。
孙嫂子应声,忙招呼他们进屋坐。
“我是过来找队长的。”
“你稍等,我马上叫他。”
孙嫂子把他们带进堂屋后,朝外喊大根,没一会儿,队长刘大根从外面进来,看到屋子里的人,愣了一下,“你们这是有事?”
陈春红点头,含笑道:“有件事,想请队长帮个忙。”
“你说。”刘大根在对面坐下来,想了想,让自家媳妇把其他人赶走。
只听陈春红诚恳道:“我和孩子的户口已经迁走了,之前队长一直没有说出去,我和我家春生都特别感激,我明天送孩子去城里读书,以后不在队里上工了,但还是想拜托队长,希望帮忙隐瞒,我家迁户口的事,暂时不要说出去。”
刘大根迟疑了一下,“可也不能一直隐瞒,核算工分以及分粮的时候,经手的人多了,大家总会知道。”
“不需要太久,就一年时间。”陈春红笑道,一年时间,她在织衣厂也能稳定下来了,到时候有人去闹,她也不怕。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开始换地图了,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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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接人
之前小舅陈国强每次去市里,她妈都会收拾一些东西,从穿的衣服鞋子到用的碗筷篮子,装进一个大的编织袋里,让小舅帮忙背去城里,单单大哥刘军的那一箱子书,就单独走了一遭。
破家值万贯。
每到搬家的时候,才发现家里东西多,仿佛永远搬不完。
她们优先拣重要的收拾,不过粮食却放在了最后搬,在这个吃食大于一切的时代,不亲眼看着搬,心里就不会踏实,而这与信任无关。
正因为有粮食,她妈还请小舅陈国强再帮忙送一趟。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东方刚浮现一抹鱼肚白,时钟指向五点差十五分钟,他们便启程出发了,因为铁锅早已收了起来,所以没有开火煮吃食,每人吃了两个昨晚煮好的白水鸡蛋,作为早饭垫巴一下肚子。
小舅陈国强挑了两麻袋的粮食,装的是家里的大米和红薯,二哥刘华的背篓里装满了洋芋豆子以及干鱼仔干菇子干笋等之类的干货,左手篮子里提了一只绑了的母鸡,大哥刘军扛了一口大铁锅,背上的书包里,放了闹钟收音机笔记本等之类的东西。
她妈背上背了一床大棉被,棉被里夹带一些惹眼的东西,家里的那桶油和一罐红糖以及那把菜刀等,都让她妈放进去了,棉被外面用一块灰扑扑的麻布包裹着,手上还拎有一个包袱。
刘艳拿了把火钳,提了一篮子的鸡蛋,大约有二十来个。
哪怕二哥背上的背篓,同样用灰扑扑的麻布给盖住了,但他们这一行人,这样壮观的行头,怎么看怎么打眼,所以趁天没亮就出发,绝对是明智的,要是大白天出现在村子里,一定会引起村里人的围观,他们想顺利出村都有难度。
正因为天没亮,到处一片乌漆麻黑,看不清脚下的路,走起来一脚深一脚浅的,他们只好把速度放慢一些,整个村子,此刻尚沉浸在一片宁静之中,连平常村里巡逻的民兵,他们都没有遇到,想来,有她妈昨晚送的那只母鸡的功劳。
走到公社车站的时候,天才刚蒙蒙亮,路上开始渐渐有人了,他们无疑招来了许多目光,甚至有巡逻的民兵上前来询问的,她妈拿出介绍信,那些人倒也没再阻拦。
到达车站,大家都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把东西放到地上,她妈开口给大家提气鼓劲,“好了,最累的一节路我们已经走完了,后面都是坐车,不会再像现在这样累了,大家蹲下来好好歇息歇息。”
然后又对大儿子刘军说:“军子,你看看时间,离发车还有多久?”
刘军把闹钟从背包里掏出来,看了眼,“还有一个多小时。”
陈春红听了,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两毛钱和一两粮票,递给大儿子刘军,“你去公社的国营饭店看看,有没有包子或油条卖,有的话,买五个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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