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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据说,她会一刀一刀凌迟你,看你苟延残喘的同时,狠狠的践踏你、嘲笑你。

据说、据说……

关于她的据说实在太多,大家乐俱乐部里的赌金已经高达一千万,却再无人挑战。

姚若琳,成了很多男人,无法言说的,痛。

大家乐俱乐部

林志文在女朋友包下的豪华包厢里,请所有认识的朋友、同事歌。

「来来来,大家尽情喝、尽情唱,今天是我林志文一生中最特别的日子。」

喝到尽兴,他举杯高声招呼。

「听说他女朋友很有钱。」

「我见过,开进口跑车送林志文来上班,穿香奈儿套装,超漂亮的。」

「怎会喜欢上他?真奇怪。」

「我也纳闷,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疾?」

「嘘!这种事不好乱说。」

「怕什么,反正人又还没来,明明作东请客,主人比客人晚到,未免架子太大了吧。」

「有得吃、有得唱,你管那么多干啥?蔡依林的歌来了,我要唱……」

这边,林志文已经被灌得微醉,手机响,他接起来。

「喂,若琳,你快到了?哦哦,没关系,我们在玩……你慢慢来……嗯。」

挂掉电话,一旁的同事揶揄他。

「怎么,不会不来了吧?」

「哪有,她快到了,要我们先玩。」他为女朋友解释。

「小林,别怪我没提醒你,这种高水准的女生,会真心和我们这种无名小卒谈恋爱?我见过她送你来公司,拿你一个月的薪资,还抵不上她跑车的一个轮胎。」

林志文听了汗颜,不住点头,「知道、知道,可若琳对我是真心的,她不是那种人。」

「你又知道了?你们才认识三个月而已,如此短的时间,怎么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

「不只三个月。」他低下头,小声道:「准确的说,我们认识十年多了。」

「欸?」同事惊讶,「十年?不是才交往三个月嘛。」

「是才交往三个月,可我们十年前就认识了,那时候……」

看着手里的啤酒,林志文陷入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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