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寻卿被周老爷叫回了家,待了两周,这两周,有空就和温与怜联系,没有断过,他还时刻监督自家孩子有没有跟别人跑了,要是这样的话,他回来后铁定要将人拴在家里,当宠物养了。还好温与怜倍听话,脑筋直的有些可爱,逗得周寻卿每次都是嘴角带笑,心情甚佳。两周后,周寻卿回来了,他二话没说,先弄了温与怜一顿,心满意足之后,带他去吃饭,游玩,狂补之前不在一起的遗憾。这种黏腻的时光才走了两天,他们两个人收到了来自班主任的魔鬼电话。两件事。一件要温与怜参加市里的作文比赛,一件是要周寻卿参加省里的辩论赛。两个比赛不在同一个地方,比赛时间也撞了,这说明,两个人又要分开四天的时间。作文比赛一天就可以了,但是比赛完还有一个主办方参游项目,需要三天,正好四天。温与怜不想去,班主任苦口婆心劝说,让他不要浪费自己的才华,好的机会就要把握住,就像她擅作主张那以前温与怜写的作文投稿,一下子过审了,才拿到去市里参加作文比赛的资格,用她的话来说,这就是上天注定的。没办法,温与怜同意了,主要是周寻卿也认为这是一个加分项,对以后高考加分也有帮助。两人利用仅剩的时间独处,第二天一早收拾行李各飞天涯。本市距离近一些,温与怜到了比赛场地时,周寻卿还在火车上,两人聊了一会,温与怜就让对象休息了,辩论这玩意伤脑子,也上体力,得需养精蓄锐。——温与怜作文比赛完的那一天,他打电话给周寻卿,得知他杀进了第二轮辩论,赢了的话,进入第三轮,就有保底的银奖,当然,运气与实力并存的话,说不定还能得金奖。温与怜比自己赢了奖牌还激动,说:“你真厉害,回来可得好好庆祝了。”周寻卿在电话里头说:“我可以要奖励吗?”“没问题。”“回去再告诉你,现在,我很想你。”周寻卿压低了声音,磁性的声音穿过电话的电流激流进温与怜的耳朵里,酥酥麻麻的。贴这个冰冷的机器,他不可遏止地红了脸,道:“我也想你。”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温二爷开始假装生病,逃过了作文比赛主办方组织的参游,一天到晚待在宾馆里看某市某辩论比赛的转播。看了一遍又一遍。在电视上看见心上人真是奇妙的感觉,周寻卿清俊的脸到哪里都是众人关注的焦点。当周寻卿当发言人做最后总结时,看向摄像机的那一刻,温与怜盯着他的眼睛,仿佛从里面看到了自己。他正在微笑,也是对着自己微笑。——温与怜比周寻卿早一天返程,他本想转车去周寻卿所在的城市,但是突然接到了疗养院的通知,说他妈妈的情况有些不太好,让他赶紧回来一趟。他妈妈植物人两年,状况一直很稳定,没遇到过情况不太好的时候,温与怜有些担心,放弃了去找周寻卿,按照原计划回了家。但他刚下火车,就被一群陌生人偷袭打晕,带走了。他还没来的及看是谁,便陷入了一片黑暗。周寻卿回到本城的时候,就找不到温与怜了,问班主任,说他辍学了,因为母亲病情的原因需要到别的地方治疗,具体情况她也不了解。温与怜的电话打不通,联系不上人,画巷的家是走时候的模样,只是他在温与怜床上枕头下,发现了一张银行卡。那张卡他认识,是周氏集团定制卡,背面有特定的繁体周字。他那一刻的第一反应就是家里人来找过他了,但是他没有告诉自己。那么这次不告而别,是不是和这有关系?周寻卿想到什么似的,给顾闻打电话,顾闻大概了解些情况,答应帮他找找人。之后,他便一直在找人,将整个城都翻遍了,也没有一点人影。未果,周老爷子带了人把他强带回了家。——他爸爸还是坐在王座上的权贵,手握法杖,命令不容抗拒。他直白地告诉周寻卿,在温与怜心中,你一个外人永远没有血缘亲人来的重要,尽管爱的死去活来,也只是一段时间,过了时间后,一切索然无味,说到底,所谓爱情都是在浪费生命。周寻卿死死盯着他的眼睛,问:“那什么不是浪费生命?”“你能在商业帝国里披荆斩棘,能让所有人对你臣服,你成了强者,那时,是你在掌握生命。”周寻卿没有松口,他态度坚定,也强硬地表示,就算是死,到老也要把人找回来。因为他的倔强,周老爷子把他关进了下属领罚的地下室,待了七天。他的父亲不曾关心过他,却永远能够犀利尖锐地抓住他的弱点。他把周寻卿推入了一个房间,一个高仿的,他妈妈死亡当时的场景。空气中挥散不去的血腥味如此真实,那床下黑色黏湿的头发就在他脚边不远处。周边都是黑暗,他什么都看不见,听不见,手摸到的地方都是滋生恐惧的藤蔓。周寻卿的心脏开始骤疼,柔嫩的心房像被两面墙夹击,生生地被击碎,淌血,流了一地的血糊。就这样,周寻卿被关了有将近两个星期。最后被放出来的,脸色苍白,几乎听不到心跳声。周老爷子并没想杀了自己的独苗,他只想给他一个教训,让他不要忤逆自己。在医院休养的几天,周寻卿撑回了意识,睁开眼睛就说着要去找人。关也关过了,逼也逼过了,孩子死犟,周老爷子心头攒着一口血,孤注一掷道:“我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能从那些人手里活下来,我给你一年的时间放你去找人,但是人要是找不到,你就给我回来,哪也不许去!”周寻卿答应了。后来……后来周寻卿在那些人手里活了下来,不,准确说是爬了出来。浑身是血,伤了脾,手臂上多了一条长长的伤疤去不掉,但他总算是活了下来,尽管处刑的过程中休克了两次,濒临死亡零距离。——他在病房里养了一个多月就出院了,老爷子给他的时间不多,就一年,他没有贪享的时间了。剩下十一个月不到,他在本城耗了三个月的时间找人,又飞到相邻省份找人,大海捞针,他最后连海底都没沉的下去。温与怜始终没找到,一年的时间也将至,周寻卿一无所获。所有的幻想都像是温与怜留给他的背影,迎着光辉,撒下彩色的虚光,像是一场梦。——温与怜不见了,周寻卿哪儿都找不到他。他最后在画巷的家里住了几天后,回了老爷子的家,再也没回来过。作者有话要说:放心,结局he我觉得写不到二十万字了,但是还有剧情发展各位读者大大们可围观收藏我的下一本燃血古耽丧尸文《末世逃生日常》,没错是古代丧尸文,哈哈哈☆、三血华都娱乐大厦楼下,以好脾气著称的新晋演员蓝玉终于掏出手机,以大嗓门吼电话来表达自己对门口围堵记者的不满。“老温,在路上了没,我快死了!!”他故意喊得很大声,向那些问着垃圾问题的记者传递老子保镖在路上,你们要是再不让开,一定让你们好看的信息。电话里头隔了五秒,机器夹杂真实传来一句到了二字。温与怜穿着一身黑色衣服,戴着墨镜,疾步走过,所到之处,直接将那些缠人的记者推挤到一边,伸手护着蓝玉的半边身子替他开路。温与怜挡着眼睛,黑色的镜片映着那些记者愤怒不平的脸,他一个臂膀隔开一个安全通道,实实在在起到护花使者的作用。做保镖最简单,尤其是做娱乐明星的保镖,只需负责在一些狗仔炮轰雇主的前提下,出来露个面,也不用天天来,工作轻松,难度不大;这些各种娱记虽然嚷着他们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但真在推搡中报废一台价值上万的摄像机,那是极不划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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