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知非并不介意兴牧跟着她一起前往扶摇涯。
她不会傻到以为,兴牧和她萍水相逢,后者对她一见如故,所以决定和她一起上刀山下火海,生死与共。
这家伙多半是看见了商机,打算做些蝇营狗苟的事情。
既然他为逐利,那自己利用他一把又有何不可?
不过,顾知非还是好心提醒他:“那人能勾动天地异象,多半已经元婴,你确定要和我趟这趟浑水?”
魔修的元婴和普通修士不同。
魔修被天道所不容,它以杀入道,尸骨铺路,走的是鲜血累累的修行路,受到的天劫也会比常人要强。
普通修士渡劫,重在一个‘渡’,魔修渡劫,重在一个‘劫’。
所以元婴修士不少见,可元婴魔修却少之又少。
能修炼成元婴的魔修,无一不是修仙界的灾难。
就连称为魔头的艳珏,也堪堪只是金丹巅峰而已。
兴牧倒不是很在意。他嗤笑一声:“那又有什么?打不过,我总能跑,也不需要跑得太快,我只要比你强就行。”
这话说得有理,只是他这样明目张胆的把出卖自己挂在嘴边,不怕自己到时候坑他一把么?
他看起来是不太怕的,从路边上摸了一根草梗,衔在口中,望着顾知非:“现在我们打算怎么办?”
商队已经不能再去了,御器也不行。就他们两个这么大的目标,要是从天上飞过去,恐怕分分钟被那个元婴魔修碾成碎片。
顾知非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她是用了化形草不错,可万一露馅,那就意味着她和兴牧立刻暴露在了对方面前,可如果不跟着商队,他们同样危险。
除非
顾知非转头,看向了兴牧。
兴牧被她的目光看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在看什么?别看啊,我不喜欢女人。”
顾知非仍旧看着他。
兴牧正色:“当然,我也不喜欢男人。”
顾知非可不管他究竟喜欢什么,他就是喜欢一块石头,和自己也没有什么关系:“兴牧,你是不是有一半的妖兽血脉?”
兴牧的脸瞬间沉了下来。
这是他不能提及的痛。
是的,他是一个半兽人,是人类与蛇妖的孩子。哪怕他再努力,再出色,也是别人口中所谓的‘杂种’。
一直以来,他都回避这个问题,却被顾知非轻飘飘的给揭开了伤疤。
“你问这个做什么?”兴牧的语气极差,他甚至想要一走了之。
但他忍住了。
他出生就是个半兽人,可错的不是他!他并不是自愿来到这世上的,如果能重新选择一次,他甚至不想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
他本来想着,如果顾知非嘲笑他,他就狠狠将顾知非揍一顿,然后骄傲的告诉她:半兽人怎么了?就算他是杂种,也比你们这些自诩不凡的修士要强得多!
可谁料,顾知非说:“我想了想,觉得只有你变成蛇身我们才能混进扶摇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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