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记得她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还要订位吗?』我说。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彷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也彷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每天都可以看到妳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我是说真的。』「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我们现在往西走,途中碰到的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公尺,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公尺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她的眼神依然空洞,彷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不知道是因为心虚、害怕,还是不忍,我立刻低下头不去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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