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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凤临阁(第2页)

再次是安雅小姐,此时看向俊哥儿的眼神,竟有了些倾慕的意味。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安大小姐自然是知道,李俊是个有见识的。

然而随着交往越深,越发觉得这个英武的少年,其见识远超她所见过的任何人,甚至包括父亲。

自打丰州的少戎军安置在安府对面,大小姐就见过李俊。可是二人平时并无什么交集,接触的很少。偶尔有护卫小姐出行的工作,除了几个少年队正,小姐的随行护卫人员当中,还有父亲派出的老兵,和府衙派出的差役,故而小姐之前也不曾和李俊有过交流。

当然,安雅和少戎军其他三个队正,也都不曾有过什么交流。

可她却也知道,那少戎军大院只是安排些孤儿居住,满大院里哪有一本像样的书?

就算是自己的安府大院,父亲为了给自己解闷,让人置办来满书房的书给她读,任她翻遍了书架,俊哥儿给她讲过的那好些见闻,她竟然没从任何书本中看到过。

每每自己表示好奇,问俊哥儿从哪儿知道那么些趣事,俊哥儿只推说是草原路上的见闻。

大小姐就奇怪了,父亲总说,胡人之所以比不过汉人,就是输在了文化和见识上面。那俊哥儿遇到的部落,怎么听起来竟有些不一样呢?

再来说那住持和尚,此刻虽自己独坐一桌,面前只摆些素菜和果酒,竟也看着李俊陷入沉思。

和尚自认为是有些见识的。于佛法造诣和修行方面,虽比不上那早些年西天取经的三藏法师,也比不过那前几年东渡扶桑的鉴真大师,但若说察言观色,和尚天天与南来北往的各色人等打交道,也自负是个能识人的。

前几天,安大小姐曾带李俊赴寺,住持和李俊也算有过一面之缘,但他并没把这个少年放在心上。

反倒是入寺那天,他亲眼看着这个家伙,从身上掏出一件件暗器,心里还嘲笑这个糙军汉,活脱脱就是个混世的魔王,以后还是与之保持距离,轻易不要招惹为好。

可今天看这个场面,出乎这么多人的意料。和尚此刻方知,少年心中有天地,自己原来才是那个孤陋寡闻见识低的。

惭愧啊惭愧。

如此看来,自己的境界格局未免太过低浅,距那世人口中的高僧,修为还差了太远太远。

岑参和李俊二人聊的正欢,自是不知道场内这些人,此刻竟有这么多的内心戏,二人且只顾着亲近。

李俊道:“小子最喜欢的是您那首《白雪歌》了,不过忘了好像是送个什么人去京城来着。开场那句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实在是绝妙啊!”

岑参忙接道:“是送一个同僚回京,名为武判官,乃是我的一个至交好友。”

“对对对,是武判官归京!”李俊接着说道:“只有在西域大漠和北地草原待过的人,才能品出那胡天八月飞雪的滋味!”

岑参叹道:“是啊,两京要入了腊月才能见雪,只有边关的将士,才知道戍边的辛苦。”

李俊闻言感慨道:“所以,小子反倒是最喜欢您那句,琵琶一曲肝肠断,风萧萧兮夜漫漫。只有在寂寥无人的地界夜宿过,亲身领教过那萧萧的北风,才能写出如此佳作!”

岑参眼眶中泛红:“岑参有幸,能得遇小友为知己!”

颜刺史端起酒杯,颇有些愧疚之意道:“竟不知岑兄有如此佳作!”

岑参听颜季明说话,幡然醒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自己单独拉着李俊说话,确是有些唐突,有些喧宾夺主了。

当下道了声罪过,自罚了三杯酒。

众人见岑参豪迈,都叫声好,也都纷纷举杯,一时间竟是宾主尽欢,好不尽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离席聊天说话。

每个人赴宴自然都有着各自的目的,于是不多时,场内众人便各自结了对子和小圈子,各自说些要紧的话去了。

这个时候,颜刺史、岑参、住持和尚、张大东家、安大小姐、李俊,还有两个凑过来的丰州豪绅子弟,

几个人在一起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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