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先盛上肉汤吃喝了一气,小诸葛和阿史那,给大伙讲起了他们的经历。
和李俊小队不同,阿史那和小诸葛选择了火攻。
同样是等到了对手入睡,同样由老兵把对方的哨位给干掉,阿史那和小诸葛带着大伙,每个人搬来些柴草,用柴草把对方的帐篷围住,然后借花献佛,用对方的篝火,把帐篷和柴草引燃。
但是,过程却和小诸葛预想的,有些出入。
火烧起来之后,并没有迅速把帐篷里面的人熏倒或烧死,反而好几个人身上燃起了火,用刀划开帐篷,越过了围着帐篷的火墙,朝阿史那他们杀过来。
幸亏阿史那队里有两杆长槊,可以隔着火堆刺中两个敌人,但也还有两人成了漏网之鱼。
一个敌人一把抱住一个少年兵,摔进火堆里同归于尽。
还有一个敌人很是生猛,乱战中把慌乱的少年兵砍死一个砍伤一个,最后是老兵上前一刀给补了。
这一趟出来,算上老兵,李俊的队伍有将近四十个人。
可结果呢?
得亏了还是半夜发起的偷袭,对方不过区区二十余人,自己的两支队伍,竟然都打了个手忙脚乱、漏洞百出。
到最后,生生折损了四个小伙伴,还搭上了一个百战老兵的性命。
众人听完,不禁一阵唏嘘。
“俊哥儿你等着哈,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回来。”阿史那起身跑向大车,不多时,怀里抱着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走过来一把塞给俊哥儿。
“俊哥儿,我们回来的路上,顺手掏了一个狼窝,这是弟兄们送给大小姐的小狼崽。”
俊哥儿心里头跑过一万匹草泥马,捂住心口道:“你知不知道,狼是养不熟的,你就不怕它把小姐给伤了?!”
阿史那却拍了拍胸脯说:“俊哥儿放心,俺敢送给小姐,自有俺的道理,断不会伤着大小姐!”
李俊知道,阿史那向来不说大话,只是他这个说法,大大颠覆了他之前对狼的认知。
不由得顺手抚摸起了小狼崽,说道:“来讲讲看。”
阿史那说,狼是群居动物,以生肉和腐食为生,桀骜不驯。
狼群在草原上,除了捕猎野生动物,在饿极了的时候,偶尔也会袭击游牧的部落,偷袭牧人的羊群和马群。
条件好的大部落,饲养的羊群动辄几千上万,为了保护羊群,就要用到牧羊犬。
在没有狼群的时候,牧羊犬自己会放牧数目庞大的羊群。
而一旦遭遇狼群,牧羊犬就会和牧人携手作战,对抗狼群。
所以对于草原的牧民来说,牧羊犬是天生的朋友,狼群是天然的敌人。
因此通常情况下,没有哪个牧人会蠢到想不开,把一只狼养在羊群和马群近前,让狼的嚎叫声,把大批的狼群招来。
这是草原这个自然环境里,人和动物天然的生活状态使然。
但是,随着游牧民族建立了自己的领地和城邦,有一些住在城堡里的贵族,出于不可告人的原因和动机,又或者单纯出于好奇,便有人尝试着人工喂养小狼。
事实证明,只要方法得当,狼也是能被养熟的。
养狼,有很多苛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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