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啦,本来我只是想当个学徒什么的过两年好独立出去用假身份融入人群中。暗地里却是个监察者。
谁让他和家人宣布:“这是王可,以后是我们家的一员。”顺带给我安了个“父母双亡的侄女儿”人设。
且不论这人“我杀我自己”的觉悟,父亲的确是个好家长。起码他一天管我三顿饭还告诉我只要能自立不违反规矩,可以尽情的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喜欢人偶。将木头慢慢打磨成想要的形状,拼装、上漆直到给他们穿上合适的衣服。每一步我都喜欢。当他们被人买下时,我也欣喜于他们是“被需要的”。
出于不知名的原因,我几乎看什么人都像是孩子。
除却人偶,我还喜欢那一家人。他们有我所不具备的友善和包容。
王奇能得到更好的父爱、母爱还有人们更多的关注。本来他该是“王令的独子”备受瞩目。是我抢了本该属于他的东西。
或直接或间接的确是我导致王令和樱阿姨的死亡。
如果当时我优先选择救人而不是去抓那奉命行事的人造人……或许起码能阻止些什么。
我不该无视樱阿姨的求救,我太过相信这不过是意外。
我杀了那个人造人,这是我第一次对同类下死手。
等我回去时那边什么都没有。
只有燃烧着的车骨架,忙碌的医生,以及抽烟的潘华。
没有尸体。
没有伤员。
我从新买到和父亲一样的车,没过多久就出现人造人不能驾驶交通工具的限制。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李梁来之前潘华算我半个司机。正大光明偷懒我挺开心的。
王龙没开她的摩托,临走撬了巧巧车。隐约我看到小姑娘跑来见车被抢了气的跳脚。
我坐在后座抱着樱阿姨不得不后仰,疯女人在前边开车,下巴扬起,没带安全帽。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得保险。
“这是巧巧的爱车。”
可宝贝了,每周擦一次。
疯子不以为意的耸肩:“巧巧?方医生家老二?”
“你儿媳。”我下意识回她。很明显这句话刺激到某单身妇女,大惊之下她问:“你拐个未成年人类到家里住着,过几个月告诉我什么?一垒二垒?别和我说本垒。我今天不替天行道不姓王。”
……
是说棒球吗?这个巧巧没接触过。
“你就是嫉妒。”总之在谁面前露怯我都不能在她面前坍台,“你连一起去甲子园的人都没有。”
“你!”
我觉着疯女人想直接把我从天上扔下去。
一个人去看比赛很难吗?实在不行也可以带着贞德酱的手办告诉售票员:这是我老婆,两张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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