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荷花揣着自己的工钱回家去了,没有问起季长歌去见了马老爷的事。季长歌随便吃了点东西,躺在屋里睡了个饱饱的午觉,等到傍晚时分,才是起来做晚饭。
大棒骨被季长宁吊在井里,免得坏了。季长歌将猪蹄放在火上,燎了一遍,烧掉猪蹄上的细毛,将猪蹄表皮燎成焦黄色,再竹片刮洗一遍,猪蹄剁块,不要太大。
她今天要做的是红烧猪蹄。但在动手前,她将猪蹄分出了一小部分,放在小碗里盛着。
猪蹄冷水下锅焯水一遍,随后捞起来用温水冲洗一遍,沥干放在一旁备用。葱姜蒜洗干净下锅爆香,加入八角、香叶、桂皮、干辣椒等翻炒出香味再将调料都捞起来,加入冰糖炒至融化,倒入猪蹄翻炒上色。加入酒、酱油翻炒均匀,加调料爆炒,加入热水,大火烧开后盖上锅盖闷着。
大棒骨剁半根煮粥,刚才留着的猪蹄用另外的锅炖了汤。这是南风的晚餐,红烧猪蹄热气,还带着酱油,民间有一种说法是,有伤口的时候最好不要吃太多的酱油,不然伤痕就没办法消退,还会带上一层黑色。
虽然南风的伤口已经结痂,还是伤在了肩膀了,却还是要小心为上。
尽管清淡,但季长歌在里面还加了些萝卜丝,因此骨头粥倒是具有多重口感,香气浓浓。
骨头粥好做,但为了保证口感,季长歌还是煮了好一段时间。闷着猪蹄,煮着粥,季长歌也开始煮红薯饭。因为猪蹄吃多难免会腻,红薯杂粮,反而解腻。
猪蹄的香味儿一出来,季长乐就待不住了。季长安和季长宁还在院子里拔草,季长乐就已经洗干净手脚,乖乖坐在季长歌的旁边,帮着烧火了。
猪蹄闷了半个时辰,开始转大火收汁。闷得软糯的猪蹄捞出装盘,季长歌先夹了一块小的猪蹄肉,让季长乐先吃着。
季长乐用小碗装着猪蹄,将筷子戳到肉里,放到嘴边咬上一口。做红烧猪蹄的调料十足,不仅香,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猪蹄内的筋也变得软烂,被火燎过一遍的外皮格外焦香。
季长乐吃了一块,忍不住直舔嘴唇,幸福得眯起眼睛来。
“比阿奶做的好吃!”季长乐嘀咕着,他是男娃子,以前家里做炖猪蹄的时候,季长歌和季长宁只有吃黄豆的份儿,他倒是能分到一两块肉。
不过,比起季元来,这一两块肉都不算什么事儿了!只要季元想吃,什么时候都是有肉的!
幸亏现在他们已经分出来单过了,不然的话,铁定是吃不到这样的好东西的!
季长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季长歌弹了弹季长乐的脑门儿,将饭菜都给盛起来。
☆、腌酸萝卜与酸菜
“大姐,我要是能快点长大就好了!”季长乐帮忙摆好了碗筷,托着下巴坐在椅子上,说道:“快点长大,哥哥姐姐们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就算元哥那个大坏蛋来了,他们也不用害怕了!
季长歌无奈,笑他人小鬼大,有的没的想太多。
晚饭是一家人一起吃的,南风现在都和他们坐在一起吃饭了。季长歌几个啃猪蹄,南风倒是吃他的猪蹄汤。
在饭桌上,季长歌和季长宁说了今天马老爷买方子的事儿,并明确告诉季长安几个,她们挣了三十两,短期内是衣食无忧了。
明天还要去卖柿子饼,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放下一切,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再多攒些过冬的柴火,以及买粮食了。
所幸他们是在村里的,季家村的人相对熟悉,哪家有余粮的话,买下来倒也是方便许多。
晚饭过后,季长安和季长宁去烧热水洗澡,季长歌和南风小声嘀咕了一阵,在热水烧好之前,停下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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