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我们已经把板栗肉都给挖出来了!”
季长歌做完这些,季长乐就叫了一声。
他伸了伸懒腰,皱着一张小脸,“这可真累人啊!”
要不是有银子收,他还真不愿意一坐就是半天!
挖出来的板栗肉都放在了大桶里,用脚踩着一根大木棍不停地砸桶里的板栗肉。季长歌和季长安、季长宁轮番上阵,大概砸了半个时辰,桶里的板栗肉都已经被捣碎了。
为了板栗酱的口感能更好,季长歌还拿了大勺子,小心地将大颗粒的板栗给压碎了。
接下来要把板栗肉倒到大锅里去,往大锅里加水,搅拌均匀了再烧火,加白糖,板栗肉煮沸后再熬煮一刻钟,期间不断搅拌,避免粘锅。等到板栗泥变得浓稠后,再加入牛奶继续煮上一刻钟,接下就可以熄火了。
☆、摘红果
季长歌还没在这里见过玻璃瓶子——自然见过也是买不起,因而只能用竹子来装板栗酱。
熬好的板栗酱,就放在大桶里,晾上一整夜,让里面的水分被挥发出来。
晚饭是白面馒头,抹上板栗酱。季长安几个是头一回吃板栗酱,板栗酱里有白糖有牛奶,抹在馒头上,咬一口又甜又香,瞬间让馒头的滋味升华了不少。
季长乐只恨自己人小,一个馒头下去就已经是饱了,勉强再吃了半只馒头,却是已经捧着肚子,在椅子上瘫着了。
季长安和季长宁倒是一人吃了两个馒头,还额外用勺子多挖了两勺板栗酱吃了,才是觉得心满意足。
南风则是彻底被季长歌的厨艺给征服了,他不由想到,难道说这乡下地方的食物都是如此美味的不成?明明是个没有了记忆的人,他竟然也觉得,潜意识里,他从前吃过的那些美食,甚至是比不上季长歌做出来的一个馒头!
砍竹子不是什么技术活儿,季长歌提着一碗板栗酱去找了李大娘。分家出来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分到竹林,李大娘家却是有竹林的。庄稼人,哪怕是一根竹子,那可都是精贵的。
季长歌说明来意,她想要砍些李大娘家的竹子,来做盛放板栗酱的容器。
李大娘一边嗔怪她客气,一边让李荷花带着她去看了自家的竹林。李家的竹林就在河边,李荷花带着季长歌过去,嘴上的话就根本没有停下来过,“你现在也太能耐了!我阿娘都说了,你是个富贵命的!长歌,我以前还觉得你们分出来单过会不好,现在看来,分出来才是对的!”
庄户人家,哪个能像长歌那样?就去一回集市,也能挣个几百文的?
不过,她在羡慕季长歌的同时,却也心疼季长歌。
姑娘家家的,谁愿意去当家里的顶梁柱?
叹息间,就来到了河边。李荷花指着河边最大的那一处竹林,“那里就是了,你可以随便砍。”
他们家的竹林很大,但用得到竹子的时候却不多,顶多也就吃点春笋。
季长歌把位置记下,回头和季长宁他们一起来了一回,教会他们砍竹子,再把竹子给锯断成两截。等到季长安和季长宁学会了,她就又想去上山了。
山上美食多,季长歌在找一种前世大街小巷都有得卖的东西。秋冬之际,正是那玩意儿成熟的时候,不仅吃着味道好,看着还十分喜庆。
上山的路没有人比季长歌更是熟悉了,左拐右拐,摸了一窝野鸡蛋,顺便逮了只兔子打算回去搓一顿。在山里走了大约有两个时辰,就当季长歌肚子饿得咕咕叫之后,终于找到了好几棵长满赤果的大树。
那几棵大树树干粗糙,树上结满了红色的果子。季长歌从旁边捡了一根长木棍,将树上的红果给打下来。和男人拇指一样大小的果子从树枝上落下来,地上铺了满满的一层。
季长歌把地上的红果都给捡起来,放到包里去,装了满满的一包。
天色将晚,她背着书包,提着野兔,飞快地穿梭在山林小路之间。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了,四周有些暗。
她拿着一大堆东西,走过山脚下的小路,就见到前面有一大一小两个人牵着手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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