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方锦娘从金小树那里得知金小树以前会跟黎大毛黎二毛要吃食,然后第二天送给她,觉得尴尬极了。
金小树送她的某些吃食,竟然是从两个孩子手上弄来的!
以后他们可不能这么干了。
不过他们想到了感谢黎青执金小叶的法子,却没有感谢朱老爷的法子,今天过去,也就只能给朱老爷道个谢了。
两人先去了朱家。
他们到的时候还很早,朱前还没有出门,也就见了他们。
一见面,朱前就恭喜他们喜结良缘。
金小树头一次跟朱前这样的大人物打交道,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幸好方锦娘以前在她爹身边耳濡目染,知道这种情况要如何应对,再加上她看不见别人的表情,反而更加淡定,也就跟朱前寒暄了几句,又送上手上的篮子。
朱前接过那篮子一看,就发现里面有一沓纸,还有一本书。
那叠纸上的字他看了一眼,就知道写的是丁喜的故事,至于那本书……朱前拿起翻了翻,发现是誊抄修改好的自己的自传,非常高兴。
把金小树夫妻两个送出门,让人将黎青执写的丁喜的自传给丁喜送去之后,朱前就揣着自己的自传出门了。
这自传他早已看过不止一次,但黎青执这次不是修改过么?他打算找时间再看一遍。
说不定还能让苟县令看看……
朱前出门后,就去找了苟县令,他们最近一直在忙建码头的事情。
建码头是黎青执提出来的,但最后忙碌的是他们!
跟苟县令商量了一段时间,休息的时候,朱前拿出自己的自传来看。
之前黎青执写书,是随意写在白纸上的,但这次他端端正正,誊抄在了一本书上。
见过黎青执当初的狗爬字的朱前,看到这本书上的字,对黎青执愈发敬佩。
这才多长时间,黎青执的字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若是从小就有人悉心教导,黎青执现在怕是已经名扬天下。
朱前没怎么读过书,对他来说写得端正的字就是好字,那些草书什么的,他欣赏不来。
而端正的字里,到底怎么样的才是最好的,这点他也不清楚。
他单纯就是觉得黎青执现在的字看着舒服。
但苟县令从旁边路过,瞧见朱前手上的书,却立刻道:“这字不错,是谁写的?”
朱前愣了愣:“大人,这是黎青执写的。”
“黎青执的字是这样的?给我看看。”苟县令道。
苟县令作为一个从小读书,现在已经年近四十,考上了进士的读书人,字写得非常好。
而眼前这字,跟他不相上下!
他看过黎青执的左手字,虽然龙飞凤舞很有气势,但其实不算好,更不适合拿去参加科举,但现在这字……
考官们一定会喜欢。
朱前把书给苟县令,苟县令就翻看起来,这一看……这本书里竟然没有一个错处,不仅如此,里面还加了一些让他读起来更方便的句读。
但最让苟县令吃惊的不是这些,而是……这书里的字,从前往后是越来越好的。
这书最后面的字,即便是他也写不出来!
黎青执的字,竟然这般好?
不过是一本书,怎么从前往后,一个人的字变了那么多?
苟县令正有些不解,就想起来一件事——黎青执的胳膊断过!
“这是他右手的伤好了之后写的?”苟县令问。
朱前道:“应该就是如此。”
“幸好他的胳膊治好了,不然实在可惜!没想到他竟然有一笔这样的好字,他以前,必然下苦功练了十多年!”苟县令有点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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