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半截身子浸在树荫里,嘴唇翕动:“不要急,树要慢慢长,人要慢慢品,日子得慢慢过,才有味儿。”
姥姥跟保姆王妈去商量中午的吃食,留姥爷、郑青云和我三人在院子里,慢慢讲那些她听了八百遍、耳朵都起茧子了的陈年旧事。
姥爷说:“我做了一辈子的木匠,一辈子呆在北京城,出老窝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清。婉华长大之后,总要我和你姥姥去成都和你们母子俩一起住,我都说不去,在一个地方呆惯了,人就懒了,更懒得去操儿孙的闲心。”
郑青云连忙说:“儿孙自有儿孙福。”
姥爷拢手,捋了捋他并不存在的胡子,笑着说:“小郑说得对,但人老了,总想找人说说话。身边只有个老婆子,说了几十年,我也说腻了,她也听腻了,只好把从前的事,讲给你们小辈听。”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收过一个徒弟。那时候啊,我差不多和小骞现在一般大,徒弟也就十来二十岁,一身腱子肉,能干又懂事。”
姥爷瞥了我一眼,吁了口气,接着说:“他父亲以前是抗战军人,战场上落下一身的病,没过两年就去了,留下他们孤儿寡母过日子。小骞他妈应该对他有点印象,他以前经常来我们家吃饭,没活的时候顺便扫扫院子,这棵海棠树啊,他也剪过枝。”
“他还健在吗?”郑青云显然又被故事吸引了,不自觉地往我身边靠了靠,“家住哪里,可以让他过节的时候来陪陪您。”
我却觉得奇怪。之前从未听母亲或姥爷提起过这个徒弟,也不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若真有这样深的牵绊,两家应该常走动才是,我又怎会毫无印象?
我看向姥爷,他顿了顿,没有回答郑青云,再开口时,声音染上一层隐秘的悲戚。郑青云也许察觉不到,我作为外孙,理应拥有这份敏锐。
“住在北京,日子比别的地方的人好上不少了。原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过去,谁知道,饥荒没饿死人,时间没磨死人,偏偏来了个大革命,害死人。”
姥爷的声音彻底沉了下去,嗓子里发出几声喑哑的闷哼:“红卫兵把他和另外一个小伙子拉到街上批斗,打得鼻青脸肿,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徒弟有个同性爱人。”
“红卫兵让他们忏悔,逼他们认罪,他们不肯,那群疯子竟然活生生打断了我徒弟的手!”姥爷的嘴唇颤抖得厉害,愤怒聚成两团火在他浑浊的瞳孔里燃烧,“后来他们都被发配出京,你们说,一个不能做工的木匠,和废人有什么区别!幸好他那个爱人还陪着他,自那以后,我便很久没有了他的消息。”
“听到他的死讯,是大革命结束之后,他的爱人辗转回了北京,特地找上门,说我徒弟闭眼之前交代他要回来看我这个师父,我才知道的。”
姥爷啜了口茶,费劲地吞咽,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再次面临那道生离死别的坎,怒吼着试图跨过去,却悲哀地发现根本做不到。
“他早死了,被发配的第二年冬天,他就死了。”姥爷的目光落在我和郑青云身上,锋利的怒气外裹了一层柔和的悲悯,“好人没有好报啊,有些怨偶不情不愿却纠缠一生,有些人情深义重偏偏不得善终,怪谁,怪谁。”
我顿时知道了十年前我向家里出柜时,姥爷骤然垮下来的脸其因为何。我心里五味杂陈,正欲开口,却被郑青云截了话头。
“姥爷,”郑青云认真地盯着老人,“如果你能替你的徒弟重选一次,是和不喜欢的人做一辈子怨偶好,还是和有情人在一起被众人唾弃好?”
我心头一颤,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更不知道姥爷会说什么,只能沉默地坐在一旁,勾紧郑青云的小指。
“选不了,不能选,两条都是死路,”姥爷枯枝一般的手覆在郑青云的手上,缓慢而郑重地拍了拍,“小郑,小骞喜欢你,他性子倔,什么事都做得出,你们要保护好自己,别非要和这世俗拼个你死我活。”
“婉华曾经和我说过,时代不一样了,两个男人在一起虽然还不能结婚,但也不会被批斗。我老了,固步自封几十年,不知道社会又变成了什么模样,究竟还有没有那些吃人的规矩。姥爷只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幸福平安地过一辈子,比什么都强。”
姥爷扭头,指了指身后的海棠树,似乎想起了值得雀跃的往事,眼底的阴霾淡了,嘴角泛起一抹释然的笑。
他说:“我和老太婆结婚六十五年,红本本都是之后补的,每年就在这海棠树干上划上一笔,有些慢慢长好了,有些还看得见。好多事已经记不清了,也有好多事还清楚得像是发生在昨天。你们两个还年轻,我这个老头子没别的愿望,只希望你们也能这么囫囵活着,相守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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