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泄露秘密,在“招待”这些年轻单身男子之前,都必须先鉴别清楚,的确是在外面活不下去,逃出来、且接受部落“对偶婚”生活方式的男子。鉴别他们成为方征一项重要的工作。
在远古的时代,还没有单偶制婚姻前,原始部落最早实施群婚制,只要辈分相同,兄弟姊妹间都可以相互交.媾,任何人都没有固定的性伴侣。后来为了不近亲繁衍出痴呆,演变为同辈间除了兄弟姊妹外,可以和不同的人形成性伴侣,女人有三到四个性伴侣,男性亦然。后代则跟随女系,女性地位略高于男性,这是原始母系社会的种群特点之一。配对制度被称为“对偶婚”。
有比国这个部落,并非是自然形成这个制度,因为她们部落的男性已经全军覆没,被迫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母系社会”。“招待”进来的男性,不管自愿不自愿,都必须“享受”好几位女性。这些外来男性用不着从事复杂的生产劳作,反倒是需要去照顾公社里三四岁的小毛孩子。
没有贞操观念,也没有占有意愿,部落女人们不可能单独组建家庭经济去应付生活的艰难,自然也就无需组建一男一女的家庭结构。整个部落依然实施公社制的共产家庭经济。
基本上,经过鉴别留下来的男子,都是在外面过不下去的,在这里就算不得不履行“享用”几个女人的义务,生活也十分满足。
“今天又在外面捡到了个受重伤的男子。”绩六来到耕地边找到了方征,需要他去“鉴别”。
在外面受过重伤的男子,有很大可能性能“留下来”。之前的好几个巴甸国的逃奴就是在外面死得只剩一口气,被捡回来救活。现在已经成了公社的忠实拥趸。干活那叫一个积极认真,热火朝天,每天都高兴得找不着北。毕竟这里的生活比起外面,已经好得太多了。
绩六含情脉脉地望着方征,她依然没死心,没有加入其它女人和外来男子的“对偶婚”。在每天的纺织劳作后,她有了自己的空余时间,不和其它女人一样琢磨夜晚的欢娱,而是去附近摘难得的野蚕丝。野蚕数量非常少,通常一天只能摘几朵。她全都积攒起来,攒够了就给方征织衣服。第一年她织了一条洁白的长被,第二年是一件长的“贯头”袍,第三年的还在积攒,准备给方征织条帘。其实野蚕丝织的长袍虽然珍贵,但非常脆弱,也不保暖,行动也不方便。方征基本不盖也不穿。
方征脸皮厚,且没心没肺。拒绝过她好多次,对方还是要凑上来,那该收就收,收了也不承诺,顶多交代什么事情多使唤一下绩六,对方就很开心了。方征对这种痴情嗤之以鼻。他觉得自己很作践感情了,但这种事本来就无解,他也不为此烦恼。
这个部落条件还不足以发展缫丝,也没有驯养桑蚕的技术,附近的确有野蚕,但很多女人嫌太麻烦且实用性不高。最普遍的编织依然使用草料和皮毛。
方征来到公社里,路上绩六告诉他,那男子是在“大三角”被发现的。
方征“唔”了声,想到了房间里那张沙盘图,“大三角”是最常捡到战奴的区域,指这个山谷的谷口隐蔽外面,曾经巴甸和虞夷收缩过防线,中间没有决定归属的区域。
这块区域经常有很多逃奴,主要看那人本身来历去鉴别。每次他们都要来请方征帮忙。
公社已经焕然一新。当年山脉火山爆发,堆积在谷中的火山灰非常多,公社房子修建得尤其巨大,比方征给自己修的小院落还大一圈。有单独的仓储、保育大堂,和主要议事厅隔开。长老们放多少药都够,也不用听得到小孩们吵嚷不休的哭闹,熏烟熏雾绕的艾草。
或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几年两位长老好似逆生长了似的,还变得年轻了一点。他们面前的石床上躺着个受了重伤的男子。方征看到这情景,仿佛看到了当初自己受伤后躺在公社里的场景。
两个长老神色都显得慎重,或许是因为那个男子穿着白袍子。他们正在商议着如何处置。
那是个年轻男子,平躺着,身高约和方征差不多。陌生脸庞上皮肤异常苍白细腻。素绢织就的长袍下是饱满的躯体,皮肤缺少血色,嘴唇亦苍白如雪,他的头发很长,一直披到肩后。
冥夜大长老说,这个少年表面看起来虽然没外伤,但昏迷呕血,可能是体内有伤。而且他的骨头特别奇怪,非常大,非常硬。
更奇怪的是,这个少年近似皮包骨头,皮肤下面几乎摸不到肉,可是他皮下的骨骼比寻常长了肉的人更大。从外表来看甚至稍微有敦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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