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勇在一旁,听着文丽的话,嘴角勾起了一丝微笑。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自豪,显然对于自己能够救助这些落难者感到满意。他的身材高大,肌肉线条分明,显然是经过了长时间的锻炼和户外工作。
“胡大哥,这次多亏了你,我们才能安全上岛。”另一个小女孩转向胡勇,眼神中满是感激。她名叫苏菲,是文丽的助理。另外两个男子分别叫做戈亮和施长军,他们都是公司的保安,但与胡勇关系甚好。
胡勇,其实是文丽的父母特意为女儿安排的保镖,然而实际上,他还是文丽的未婚夫。
听到苏菲的感谢,胡勇笑着回答道:“不用客气,我们都是一家人嘛。”然后他转头问白玫:“对了,陈枫那小子是不是也在这个岛上?”
白玫有些惊讶地看着胡勇,疑惑地问道:“你怎么会认识枫哥呢?”
胡勇笑了笑,解释道:“你们用的这梭标是三棱的,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他做的。”
“原来如此啊!”白玫恍然大悟,“我还以为你是因为别的原因认识枫哥呢。”
胡勇继续说道:“我和他从小就认识了,我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当然也少不了打架。不过那时候我们都还小,不懂事。三年前,他突然消失了,大家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没想到,竟然在这里找到了他。”
“哦……原来是这样。”白玫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胡勇又补充道:“他这个人啊,虽然有时候挺固执的,但心地善良。我相信,只要有他在,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回去。”
陈枫和韩滔两人再次来到海边,准备弄点新鲜海鲜来吃。
“嘿,你们看那边是不是老胡啊?这小子真是个倒霉蛋。”韩滔指着不远处一个身影说道。原来,他们三人都是从小在孤儿院一起长大的,后来又一同去了国外当雇佣兵。
这时,胡勇也看到了他们,站起身来挥手喊道:“老陈,老韩!”
三个老朋友在这岛上重逢,心中的喜悦难以言表。他们相互调侃,戏谑了几句,仿佛时间从未在他们身上留下痕迹。
陈枫从行囊中取出了装着美酒的水壶,竹制酒杯在他手中轻轻摇晃,为胡勇倒满了一杯自酿的白酒。酒液在杯中旋转,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胡勇在佣兵界有个响亮的外号叫:飞狐。他凭借着自己的实力和智慧,创立了一个佣兵团:飞狐雇佣兵团。这个佣兵团在佣兵界赫赫有名,胡勇也因此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戈亮和施长军也分别端起酒杯,轻轻品尝着陈枫的自酿白酒。酒的味道醇厚,回味悠长,让人陶醉其中。
在这一刻,他们仿佛回到了曾经一起并肩作战的日子。那时候,他们年轻气盛,充满了激情和热血。如今,岁月已经在他们脸上刻下了痕迹,但他们的友谊依然坚如磐石。
看到陈枫和韩滔背着AK47,戈亮和施长军都露出奇怪的神色。他二人当过兵,能看出他们上过战场。
陈枫从口袋里掏出一盒哈瓦那雪茄烟,笑眯眯地说道:“烟酒不分家,有时没这个心里好像少了点什么。两位兄弟也别客气,不要不好意思。”
胡勇接过来,点了一支,美滋滋地抽了一口,笑着问道:“从哪儿搞来的?”
韩滔嘿嘿一笑,说道:“借的,从一伙雇佣兵,还有海盗那儿借的。只是没打借条。”
“雇佣兵?”胡勇奇怪地问道,“是哪个没长眼的居然惹到你们两位了?”
陈枫笑着回答:“好像是海狼雇佣兵,跟他们打之前,我们救了两个兰斯佣兵团的,一个叫苏里茨,一个叫乌尔苏拉,当时他们被冒充一伙冒充海盗的家伙追杀。这样就打了一仗,干掉了三百来个。”
胡勇想了一下,说道:“没想到马利奥那家伙居然躲到南太平洋来了。真是令人意外!去年,我还听说他的精英小队被一伙海盗揍了。哈哈,真的是丢人啊。这海盗头子胆子也够大!”
听到这话,韩滔好奇地问道:“怎么?你们飞狐跟马利奥他们干上了?”
胡勇拿起一块花生糕,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去后,才回答道:“两年前,他们居然跑到边境肇事,我带着弟兄们去抄了他的老窝。可惜没抓到这家伙,让他跑了。”
他说话的时候,脸上露出一丝遗憾,但更多的是对敌人的蔑视和自信。他似乎并不在意马利奥的逃跑,而是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够抓住他。
说完,他又拿起一块花生糕,这次他咬了一口,细细品味着其中的味道。他喜欢吃花生,不管是生的,煮的,油炸的,烤的都喜欢。他觉得花生的香味和口感都是一种享受,而且还有营养。
“我想,这家伙一定会报复。”他自言自语地说。他的语气里没有丝毫畏惧,反而有了几分期待。他知道马利奥是个狡猾而残忍的人,如果他想要报复,肯定不会轻易放弃。但他也准备好了迎接挑战,他相信自己的实力和智慧可以应对任何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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