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力擦了擦自己被野猪男摸过的地方,恶心到他想吐了,等会他一定要冲澡,要不然一想到他的口水还留在自己身上,他就比撞鬼还难受,要是他真的被野猪男给玩了屁屁,他一定会把那王八蛋给分尸,然后再灌水泥,丢进太平洋才解恨。「桃红姊姊,王少爷要您陪了,您再不去,他就要生气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开门,门外站了个清秀男童,他一站到门前,百种声音交杂而来,刚才在房里只觉得有些吵,但听不真切。这会竖起两只耳朵仔细听,就听到喘息、呻吟、床板吱嘎的声响,像是在干那一回事,他犹疑了好一会,终于确认自己没有搞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返回厢房的他又问了一遍,转头看向大约才十来岁的清秀男童,对方被他厉眼一看,竟然浑身发抖,像撞了鬼,还是说自己根本就比鬼还恐怖可怕?男童紧急跪下,不断叩头求饶。「桃红姊姊,是我错了,别打我,别打我……」他慌急之下居然哭了起来,而且跪在地上的双腿,竟还可以连连后退,退得超快的,脚板一下就撞到门,看得他啧啧称奇。男童一副他自己就是只卑微的蟑螂,而拥有生杀大权的主人‐也就是桃红,随时会拿只拖鞋过来的懦弱害怕表情。「我在问你是怎么一回事,你跪什么?等、等一下,你的衣服是怎么一回事?」他忽然发现更怪异的地方,男童应该是读国小升国中的年纪吧,这个年纪的男生不是应该都穿恤,配个短裤,再来双开头的运动鞋吗?然后讲话三句里就有一句屌‐学某偶像天王的。但是眼前的他穿的却是古里古怪的衣服,衣料不算好,不过倒还颜色鲜艳,衣摆长到拖地,没钮扣、没拉链,只是在腰部用条绳带打结固定,就像古装剧里的衣服。他一问衣服,男童惊吓更甚,连忙叩头叩得更凶,额头用力的撞着地板,发出叩叩的声响。他不痛,于灵飞都替他痛了,急着要扶他站起,以免他叩出伤来,他一伸手,男童更害怕的缩起肩膀,终于想到自己忘了什么。「对不起,桃红姊姊,我是个呆瓜又笨又蠢,忘了您要披衣服,对,您要披衣服。」他站了起来,冲到衣橱前,颤抖着拿出一件薄得像羽毛的粉红色衣服,上面绣满俗艳的鸟禽,品味简直是糟糕透顶,连路边摊一件五十元的,可能都还找不出品味这么特殊的衣服。男童服侍他穿上,然后再跪在他的面前,声音发抖的重复一遍重要的事情。这事桃红之前就慎重交代过,若是误了,他一定会被桃红给打死的。「王少爷请您过去,还有、还有您说若是落合公子来了,就一定要知会您一下……」「王少爷是什么鬼?落合公子又是谁?」于灵飞沉住气的问。旁边有人开门出来,门里的娇艳男人衣衫不整,看到他就马上畏惧的垂下头,不敢与他对望,而走出门外的男人,看到他却是一脸色迷迷,旋即又有点忌惮点头走开,彷佛知道他的身分不是一般人能够狎玩的。男童禀报完,见他表情有些怪异,身子又缩了缩,像是更加害怕。他们楼里谁都知道桃红一向阴晴不定,手段更是阴狠毒辣,之前服侍他的清风说了几句话不合他的意,隔天就被吊死在后院的树上。那尸身在晨风中荡呀荡的,大家都吓得不敢声张,几个与清风曾说上话的,不忍的弄下尸身葬了,自此众人畏惧桃红更甚。桃红不只是京城名声响亮的第一花魁,身为老板的他更是楼里所有人的主宰,加上他的客人全是达官贵人,他若要楼里哪一个人死,也没人敢吭上半句。男童讲话结结巴巴,虽然不明白桃红为何问这些奇怪的话,但心想总之别让他雷霆大怒是上上之策,于是小心翼翼的回答。「王少爷是您的旧、旧客,落合公子是被王少爷强邀来的,是您叫王少爷带落合公子来的,否则就再也不见他……」「那落合公子到底是谁呀?」听了半天才听懂一件事,那就是叫落合公子的不愿意来,桃红要王少爷硬把他带来。「落合公子是王少爷新认识的朋友,上回来的时候您还满喜欢他的,但是那次之后,落合公子再也没来过,您还为这事发了脾气,说落合公子……」顿了顿,男童声音更小了,怕激怒了桃红。「不识抬举,竟然喜欢上阿捧,要替阿捧赎身。」于灵飞听得一个头两个大,这什么狗屁倒灶的复杂关系,幸亏他逻辑能力不错,应该能够马上搞定。「那阿捧又是谁?」男童一脸怀疑「他疯了」的表情,但是又马上垂下头,不敢多废话,只乖乖回答,「就是帮您洗尿桶的阿捧,阿捧本来应该陪客的,但您嫌他长得难看,所以调他去做粗活,想不到落合公子看上他,所以您就……」看他欲言又止,于灵飞完全理解了‐应该是桃红看上落合公子,结果落合公子却看上其貌不扬的阿捧,桃红火了,就把那个阿捧叫来洗他的尿桶,这桃红也太没品了吧。他还没把脑袋里的资讯整理清楚,旁边已经有人上楼,是一个长得还算帅,但有些流里流气的公子,恶心的尾音拖得老长。「哎哟,桃红,我在楼下等得心都焦了,你是故意让我等的吧,你瞧,你瞧,我把落合给带来了,你就别再生气了。」他拖着一个男的,那男人一瞥见「桃红」,就把头转到一边去,显然对他极为不屑。「啊‐」这是桃红的熟客,但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他于灵飞而言,也不过是个已经作古的陌生人,就算他头脑再好,逻辑再强,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还算冷静的点了个头,对男童吩咐,「去把阿捧叫来。」没两分钟,男童就带着比他再大些的男孩过来,模样还算清丽,也没到难看的地步,但是年纪‐实在太小了,这些死男人是摧残国家幼苗吗?他刚才听那一段爱情故事,还以为阿捧年纪起码跟桃红差不多,是个男人了,想不到是这副营养不良的国中生样子。啊,对了,古代人都很早就结婚的,十三、四岁结婚不算早,二十岁还没嫁就是个老姑娘了,既然十三、四岁就可以结婚,也难怪这个年纪就在谈恋爱。嘿,别说他临危不乱,跑来古代,没有尖叫、没有撞墙,也没有昏倒,对自己换了张脸好像也没有多震惊,被个野猪男压在床上,舔湿了身体,没当场晕死,这该归功于从小到大的「历练」吗?他,于灵飞,十岁左右的时候,父母车祸过世,后来姑姑收养了他,可是姑姑早就有自己的家庭,而且日子也不是很过得去,可想而知,他的生活过得多辛苦与不如意。他国中的时候就开始打些黑工,帮同学写功课,寒暑假时去应征工厂的临时作业员。到了高中,他已经可以正大光明的打工,干脆搬了出去,住在最龙蛇杂处的地方,因为房租一个月只要两千元,还有供水电,隔壁房间的男人每晚都带不同的女人回来睡觉,那声音吵得令人受不了,也没动摇过他的心志。凭着打不死的毅力与志气,半工半读的他考上不错的大学,而且还读了自己想要的科系,甚至收集资料,申请到国家的补助,出国参加比赛。今年总算进入一家不错的建筑公司工作,而且完成年度最大的case,就这样他的人生才刚起步,他却一头摔进鬼屋后的古井里,灵魂出窍的来到这里,变成另一个人。他没有惊惶失措,是因为他原本就是个务实的人,说实在的,他不讨厌姑姑,也不怀恨姑丈,不觉得自己有多可怜,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只能把握当下,好好的努力。因此有人说他务实,也有人说他淡定,但他从来就是在艰困的环境下求生存,没有时间自怜自艾。肚子都填不饱了,还谈什么其他。说他现实也好,说他没有梦想也好,他深知当一个家庭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夫妻吵架、诸事不顺,那是一件凄惨的事,所以把当下的生活过好才是最重要的。「阿捧!」切落合看到心上人眼睛一亮。阿捧却是犹豫一下没有看向他,随即垂下眼,恭敬的站到老板面前。「桃红姊姊。」「阿捧,你进来。」于灵飞指头动了下,要阿捧跟他进房间,切落合一脸咬牙切齿,阿捧则有些惊惧,但仍然迈步进入,比起刚才动不动就吓得跪地求饶的男童而言,这个阿捧还真的别有一番傲气。于灵飞心里赞道。怪不得桃红专挑他,给他气受,以他孤傲的气质、清丽的姿色竟嫌他丑,故意调他去洗尿桶,用这种低下污秽的差事折辱他,也怪不得落合公子对他这么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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