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间。
吉森看到旁边正在啃饭的十几个糙汉子也拔剑冲上去,聚在富勒身后。
至于卷毛,更是一改刚刚懦弱的模样,从车架下摸了一柄短剑跑过去,助威自己的主人。
一时间,吉森有些转不过弯。
难道这个时代的人都这么彪悍?
只见富勒冲着几步外的皮帽大汉怒斥。
可对方同样拔剑威逼。
眼看双方就要动手。
公共马厩的役官跑过来:“全都住手!”
富勒冲马厩役官吼道:“大人,那个瘪三经过时故意把一包料扔进食槽,摆明要毁我的商队!”
“少给老子血口喷人,这里人来人往,凭什么说是我扔的?”
皮帽大汉反口怒斥:“倒是你拔剑挑衅,故意找麻烦,大人,你说这事怎么办?”
瞧着双方态度,役官也是头大,他很清楚两支商队背后的关系,哪边都得罪不起,再者城门已开,人流逐渐增多,要是继续闹,指定出事!
为了保住自己的官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役官只能按下富勒的剑,将他拉进马厩。
等再出来时,富勒已经收起剑,至于皮帽大汉,在役官的催促中骂骂咧咧领着商队出城。
“早晚我得宰了那个混账!”
富勒冲着皮帽大汉的背影恶狠狠吐了一口,转身呵斥手下重新给马喂料。
看到事情解决,卷毛松口气,将剑收起来,拉着吉森重新坐下吃饭。
“没事,这就是商队之间的正常竞争!”
“正常竞争?拔剑玩命的方式?”
吉森感慨:“我觉得如果没有那个马厩役官出面,保不齐就得见血了!”
“见血就见血呗,只要不是自己的就好!”
卷毛又拿出一块干肉递给吉森:“多吃点,一会儿上路后,下一顿饭就到晚上了!”
随后吉森从交谈中得知卷毛绰号贱骨头,没有名字,出生于瑞博莱特城一个奴隶主的牢房,长大后是奴隶主的贴身小奴,一次夜里伺候出错,奴隶主将贱骨头狠狠打一顿出气,完事挂在奴隶广场售卖,过路商客富勒看中贱骨头清秀的模样,用一个银币买回来做小仆使用。
得知这些,再看看大口啃着干肉的卷毛,吉森几经琢磨,问:“你从出生就是奴隶,现在虽是商队队长的小仆,可身份和奴隶没有区别,这种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送命的日子,你就没想过改变么?”
“改变?”
卷毛摸了摸嘴,笑声:“我感觉做奴隶没什么不好,之前跟富勒主人去苏诺平原贩麦芽酒和生丝时,那边赶上灾年,好多贵族治下土地绝收,看似自由的农民直接进入人吃人的境地,再看看我,虽然是主人的小仆,可顿顿干肉和小麦面包,偶尔还能得到主人赏赐的葡萄酒,这种生活已经非常好了!我为什么要改变!”
一席话说的吉森毫无反驳余地,也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时代的一些观念。
半刻钟后,富勒手下的角手吹号,商队人员立刻集合出发。
由于吉森是被索拉索私自放出来的,经过城门检查时,富勒一个眼神,卷毛立刻用绳子拴住吉森的腰,让他在马车前躬身拽车,以示脚夫身份。
守卫见状,深知商队脚夫就是变了名字的奴隶,也就是商队的私有财产,自然没有检查的理由。
等到队伍顺利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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