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两手把住贾御腰间,将他用力翻了个儿,贾御惊喘一声,仍旧被男人狠狠卡在腿间,却终于能看到郑杨那张怒火中烧的脸。他被平放在一桌的文件上,甚至因为刚刚几秒的失重,不自觉地攀住了郑杨有力的小臂。“乐意······”郑杨重复着,面上浮现残忍又冷酷的笑容,手上猛然用力,将贾御的薄衫撕裂开来!光滑的纽扣崩裂,在地面上蹦跳着,发出清脆的撞击声。贾御光滑的胸膛全部裸露出来,像一块上好的白瓷。他瞪着郑杨,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当男人的手摸到他裤子,他才惊惧地大喊一声:“郑杨!”郑杨简直像失了理智的禽兽,喘着粗气俯在他身上,叼着他柔嫩耳垂沉声道:“贾御,你逼我的。”他攥住那处,贾御骤然弹起,嗓子里发出破碎的哀鸣。“你还记得吗,‘深浅’到底代表着什么?”郑杨手下动作着,眼里却尽是刺目的疼痛。贾御瞪着头顶的灯光,脑袋里混乱一片。‘深浅’代表着什么?那些被甩在身后的记忆碎片从每一根神经末梢闪现,然后逐渐连成了一帧又一帧画面············五年前,他还是个初到a市,空攥着几百万的青年。他每日奔波在地产商和各大主流娱乐场所之间,流连无数酒场,只想谋求进一步的发展。俗话说得好,经商必沾点黑,否则迟早混不下去。他那时胆子和眼界都不够,只敢在港口运点私货,也构不成违法。可有人、有圈子的地方就有竞争,港口的几个地头蛇每隔几周就得互相刺挠刺挠对方,要不日子过不下去。他们运来的东西都令人不堪启齿,贾御向来不屑和这种下三滥计较,也没和他们起过冲突。偏偏人不找事,事就得来找你。贾御那天晚上正收完货,忽然就听到几声枪响。几个人影在黑暗中窜动,沾血的刀在清冷的月光下格外晃眼。郑杨跑在最前面,胳膊上给人枪子儿穿了孔,跌跌撞撞地跑到岸边,追他的人越来越近,他再无处可逃,眼看着就要载进海里。贾御那时还是年轻,终究不忍心看他就这么丧命,便猛地捂住他口鼻,拖着他藏在暗角一排排的轮胎和箱子中间。那群人很快追过来,不见郑杨人影,狠狠踹了几脚轮胎,用方言怒骂着老鼠一类的词汇。过了好长时间,追来的人才终于离开,贾御“嘶”一声,抬手就不轻不重地扇了郑杨一个耳光。刚刚那几个黄毛踹轮胎时正巧顶了郑杨胳膊上的弹孔,疼得他张嘴就往贾御手上咬,胳膊伤处的血也流了好多到贾御衬衫上。贾御沉默着看了看自己手上的齿痕和染血的衣服,后悔得要命。还好是冬天,他把衬衣脱了只穿外套,染血的衣服直接扔到奄奄一息的郑杨身上,顺带掏了一把红票子给他。“你要是能活下来,下周三就在这里等我。”他抬腿越过半躺在地上的郑杨,却被人揪住了裤角。趴在地上的青年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虚弱地喘着气,翻着眼睛看他。那是一个濒临绝境的眼神——乞求、渴望、又掺杂着些许卑微。“你想跟我回去?”贾御俯作思索状,忽然优雅地笑了一下,说出的话残忍无比:“不行呀,你会吓到我家小朋友。”说完,他轻踢开郑杨的手,慢悠悠地离开了。到了下周三,贾御几乎完全将这件事忘在了脑后。这些年来,他越来越懒得去在意无关紧要的人,慢慢把自己活成了孑然一条孤蛇。所以当他看到郑杨面色苍白地出现在面前,着实吃了一惊。有趣。他笑了笑,坐下来翘着腿,命令郑杨给他码货。他的胳膊明显还用不好,却硬是咬着牙搬完了所有的箱子,整整齐齐贴墙码成一摞。贾御没说什么,轻飘飘地拍了拍他的肩,低声道:“以后跟着我混。”二十九岁,贾御从枪口救下了因为要退出组织而被追杀的郑杨。郑杨比他小一岁,跟了他之后,为他卖了五年的命。贾御回s市后,将整个a市所拥有的势力范围连着港口全都交给了郑杨。追随郑杨的人越来越多,他甚至一次性端了几年前险些废掉他一只胳膊的地头蛇组织。但是只要是贾御拜托下来的命令,他向来亲力亲为,无论是杀人、贩货、贿赂······他根本不在乎。因为他只是追随贾御。贾御回到s市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挖到市中心商业区客流最多的店铺。这不容易,无论是从人脉还是资金来说。他和郑杨喝着酒提了一嘴,郑杨立刻说愿意入股,和他一起在s市开第一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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