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仔细看儿子神情坦然,胡老太终于能确定,这个儿子不对劲,她都哭成这样了,她都这样说了,四儿子早该担心着急了,怎么会这么平静。
“什么活到八十多,能活到明天,不被你媳妇气死就不错了,我是不想那么长的寿,活着也是天天被你媳妇指着骂,你说说看,娘这活着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早死了,谁的眼都不碍。”说到后边,又哭唱了起来。
刘春生只觉得头痛,索性不吱声,心里却是想着,是不是该跟凌云翔学学,把娘和媳妇隔开,不住在一起,不像现在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是不是关系就能缓和了。
上辈子,媳妇改嫁到凌家,凌家的那位老太太也不是省油的灯,凌云翔的前任妻子,就是和老太太吵架,被逼不过,自己跳河死了,当时,媳妇要改嫁,他特意去打听凌云翔,打听到了这件事。
他当时还跑去提醒媳妇,希望媳妇能改主意。
只是媳妇当时不待见他,回了句:你不是觉得我脾气不好吗,我还告诉你,我就是脾气不好了,等我嫁过去了,谁逼谁跳河,还不知道。
后来真的是凌家那老太太,差点没让媳妇逼得跳河。
他娘听说了这件事,还好一阵庆幸,庆幸他们俩早离婚了。
不过,很快,凌云翔就在县里买了房子,把媳妇和孩子都接了过去,再之后,和老家断了联系,因为做得太绝了,凌云翔在这一带的名声都很不好,直到大儿子那个混球考上了南省的高考状元,惹得十里八乡称羡,凌云翔凭此,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连他们村的人,都开始去请他回家了。
再之后,随着那个混球儿子的官,越做越大,谁都不记得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了。
他要不也去买房,反正以后房价会疯长的,不过不能去县里,要去就去市里或省城,他一点都不希望,媳妇再碰见凌云翔了,最好这辈子,媳妇都不要认识那个人才好。
上辈子,媳妇这个时候,还没有认识凌云翔,这辈子,他只要不让媳妇去黑市,他们俩应该就没机会认识,他记得,上辈子,听那个混球儿子说,他爸和他妈是在黑市认识的。
所以,他回到这辈子,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媳妇寄钱和票还有东西,现在正是严打阶段,这样一来,媳妇就不会冒着危险往黑市跑了,不往黑市跑,俩人就不会认识。
“你听到娘说了没?”
刘春生被他娘的大哭声,给唤回过神来,忙喊了声娘,“你说什么了?”
胡老太这回是真的噎住了,噎得她心口痛,顾不上哭泣了,数落道:“你媳妇就是个败家婆,又馋嘴又贪吃的,手里存不住东西,你看看,自从收到你的钱票,家里天天没断过荤菜,哪有这种的吃法,大家还吃不饱,照她这种吃法,你的钱全让她败光了。”
“你听娘的,把钱交给娘,娘帮你们存着,等你们以后办大事,也好用。”
“可是三哥说,分了家,没有把钱交给娘的道理。”这是三哥写信给他的原话,后面还一句:要交你自己交,别连累上他,刘春生这会子,觉得他三哥说的有几分道理,上辈子,老娘和媳妇最大的矛盾,就是钱上的矛盾。
并且,吃就吃了,只要她不去黑市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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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以前她说的还少吗?
“你娘都晕过去了,你真不管了?”
“娘没晕,等会儿就会好。”
“哟,变聪明了。”陈春红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家男人。
刘春生只觉得满脸狼狈,避开了眼,没接话,老实跟在陈春红后面,刚才他娘晕过去,哪怕知道他娘是装的,他也有些不知所措,正巧村口的喇叭响起上工的信号,他一转头,看到小五出来,忙叫了小五过来,让他带娘去卫生所看看。
然后逃也似的回屋。
娘最喜欢小五,让小五在她身边,总不会错吧。
只是上辈子最后,大哥死了,是老二奉养娘。
刘春生和陈春红往村口上工的聚集地走,一路人之上,碰到不少村民,纷纷打了招呼,刘春生和他三哥,算是村里子比较有出息的人,加上他一直很孝顺,因此,在村子里的名声,十分不错。
走到村口的板栗树底下,有很多人上来攀谈。
到底是在外面闯过的人,又多了一辈子的人生阅历,在外人面前,完全没有面对老娘和媳妇时的缩手缩脚,不知所措,并且,领锄头和簸箕的时候,刘春生还特地向队长给小五请了一下午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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