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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笔文学网>正义是否存在的辩论 > 第103章 乐古城的歌(第2页)

第103章 乐古城的歌(第2页)

她走过来,说道:先生你好,我是这家咖啡馆的老板姓韩,能不能让她在这里唱一首歌,给不给钱都没有关系!

她指了指门口站着的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姑娘,问道!

当然可以,季青侯和宋秋雁开心的同意,对于他们来说,听一听音乐,花点钱并不算什么。

那个姑娘手里拉着一个音箱,一手拿着麦克风,声音低沉,开始唱了起来。

唱的也是《走过咖啡屋》这首歌,只是声音里充满了感情,代入感很强,这是一个有故事的歌手。

果然,韩老板详细的介绍了这个歌手的故事。

她叫问月,原本是一家小娱乐公司的签约歌手,人美歌甜,很快就火得一塌糊涂。

所谓的人红是非多,一位大娱乐公司的公子看中了她,要她陪睡,许诺了各种条件,但是问月坚决不干。

那个二代公子虽然没有强上她,但是却处处难为她,强行逼迫原公司开除了她,还吞了公司给她的违约金。

让她无处唱歌,逼得她不得不四处卖唱。

季青侯问了一句,是哪家公司,那个二代叫什么名字?

是青桔娱乐公司,那个二代叫曹远!韩老板回答道。

如果曹远不在了,那么这个问月的境遇是不是会好一点?

何止一点,有许多娱乐公司都想签她,只是碍着曹远和他背后的青桔娱乐罢了。

当小姑娘唱完,眼角含泪的过来,季青侯打赏一万块,对她说:你的好日子就要来了,好好珍惜你这一段经历,以后可能再也不会有了。

结了账,季青侯一行人走出了大门,那个小姑娘惊讶的叹息道:给了一万块,居然没有任务要求?

什么要求?他爱人就在旁边好不好?而且,他爱人长的可比你漂亮,懂了吗,丫头!

走出了咖啡馆,宋秋雁问道:你想出手?

杀人放火,我见得多了,但是逼良为娼,不让人活下去,这样的人,我也不准备让他活下去!

季青侯打了一个电话,问一问曹远的父亲曹非同的为人怎么样?

过了一会儿,电话传出一句话:他让许多家庭妻离子散,许多人从天台上跳下去,许多人破产!

季青侯回了一句:我知道了!

第二天,头版头条上报导了一条震惊全国的新闻:第一娱乐公司青桔娱乐的老板曹非同父子,从青桔娱乐公司天台跳楼身亡。

一石惊起千层浪,新闻联播还在继续,乐古城已经响起了鞭炮声,犹如节日里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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