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吃完饭,他回屋铺床,方子晨敲门进来了。
“方,方叔,啊······”他惊呼一声,目光落在方子晨手上后,直接移不开了,神色也变得激动起来。
方子晨晃了晃手里半人高、粉色的、胖乎乎的长耳兔子公仔:“喜欢吗?”
小风都忘了结巴,高兴得脸都有点红:“喜欢,喜欢!”
“那送给你。”方子晨将公仔抛给他:“原是想给你买只活的,不过,我瞧着它拉尿好像有点臭,就没给你买。”
先时买羊他后悔,买狗后他也后悔,狗倒是不用吃草,人吃啥它吃啥,可儿砸天天要抱要背,赵哥儿忙不过来时,便让他给狗洗澡,还给它铲屎,铲一次熏得他三天三夜吃不下饭,帅气的面容都憔悴了好多。
养只狗,跟养个还不懂人话,随地大小便的儿子也差不多了。
那天中午他在卖兔子的小摊前蹲了许久,跟老板杀了半天价,最后还犹豫着该不该买的时候,被它一泡尿给劝退了。
走时那中年汉子还举着扁担想打他。
小风紧紧抱着公仔,这公仔用的料子柔软,亲肤细腻,手感柔丝顺滑,里头塞着棉花,胖嘟嘟的,兔兔面部表情呆萌可爱又逼真,小风喜欢得不得了。
他喜欢兔子,是因为六岁那年他在山里捡到了一只,他没有什么朋友,满腹委屈无人可述,兔子便成了他倾诉的对象,他太需要一个可以听他说话,不会嫌弃他是结巴,听到一半便不耐烦的人了,他偷偷将它养在柴房里,把他当做相依为命的小伙伴,可不过才两个月,就被刘狗子发现了,刘狗子宰了兔子,白吃了顿肉后叫风过来,二话不说直接扇了他一巴掌。
原因是因为这兔子养柴房里,拉的尿太臭了,他说他被熏到了,另一原因是,小风胆敢满着他,这让他很不爽,觉得受到了挑衅。
兔子虽是可爱,但也确实是不容易养的,那天他说想要只兔子,方子晨想也没想就应了,之后几天,小风见他都没有买,隐隐的有些失望。但他知道,自己寄人篱下,方子晨和赵哥儿肯收留他,让他有一安身之所,他便该感恩戴德了,他没有资格讨要任何东西,他不能问,也不该问。
他以为方子晨已经忘记了,没想到竟是还记得。
兔子娃娃不用喂,也不用拉尿尿,晚上还可以抱着睡,比活着的兔子还要好。
他激动得不行,乖仔从厨房冲了出来,他刚洗好澡,头发乱七八糟又湿漉漉的。
这会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哥哥刚才叫西莫,系不系见到鬼鸟,不用怕,乖仔来惹,乖仔帮你打倒它,哇塞······”
他刹车停顿在门口,双眼亮晶晶。
“这系兔子吗?好大好大一只哟!”
“是,是兔子。”小风将兔子立起来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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