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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无论哪个朝代的人贩子都该死(第3页)

作为蜂主器重的堂主,赵大狗不管李清风为何这么安排。

自己只管按着蜂主的命令行事即可!

李清风微微点头,目光落在香菱身上若有所思。

自古以来,对于人贩子的刑法都是极为重的,

在秦朝,一旦发现人贩子,无论主犯从犯,卖方买方,一律死刑。

唐代,贩卖良人者,首犯绞,从犯流三千里。

明律,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凡采生折割,无论主从,一律凌迟!

人贩子,死不足惜!

这就让李清风就不得不感慨,后世那些对人贩子人性化的律文了。

多少个家庭因为人贩子骨肉分离,家破人亡。

孩子被人贩子拐走,运气好的了,便是卖到偏远地区。

好歹还活着,未来还有相见的机会。

运气差的,不听话了被人贩子打死,

或者被人贩子卖给一些乞讨组织采生折割,甚至是卖给那些丧尽天良的器官贩卖组织都有可能。

多少夫妻耗尽家财,乃至一生,临死之前都未能再见自己的儿女一面,死不瞑目。

可是那些人贩子,被抓住了之后呢?

几年十几年,最高不过无期的牢狱,

再加一句不痛不痒的涕泗横流的道歉,便算赎了罪了。

甚至还有仗着法律撑腰,敢对受害人怒目相对的。

李清风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律法毕竟只是一个工具,执行的,还是在人。

这不,当今大乾的律法也极为严苛,像香菱这样家庭的,她都被人拐了。

李清风既然来到这个时代,自然不会被什么律法束缚,

力所能及的事情,他还是乐于去做的。

无论哪个朝代的人贩子,都该死!

尤其是在亲眼看到香菱这样悲惨的被拐经历,如此这般之后。

想了想,李清风收敛了心神,笑着对香菱说道,

“以后你就把清风寨当成是你的家,若无要紧之事,你便跟在本蜂主身边伺候,以后就是我的首席贴身大丫鬟了,一个月一两银子的月钱。”

香菱闻言,顿时激动地转身对着李清风蹲身福了一礼。

“多谢蜂主!”

李清风笑着的点了点头,

轻叹了一声,旋即才顾得上一旁的赵大狗。

见他此刻正咧着嘴,露出不可言喻的姨父般的笑容。

李清风没好气瞪了他一眼,

“你小子把香菱带回来就带回来,怎么还扛了一个麻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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