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太久远了,他却依旧记得那封信的内容。
其中有一句话,更是记忆深刻——如果你杀的每个人,都是该死之人,那么你无罪。如果你不杀别人,别人就要杀你,那么你的反击无罪。时代不一样了,任何身份的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只是记住,你的屠刀,不应该挥舞向那么普通人。江湖儿女,最忌滥杀无辜。只要心正,是屠狗辈又如何?
李自清完全无法用言语形容听到别人念信给他听时,他内心涌动的是什么。
如果说,最开始他想做的,只是活着,那么之后他就想要有意义的活着。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从此以后,那个在草寇之中也默默无闻的他,一步步,成为了草寇之王,以至于慢慢的,成为了今日别人口中的大帅,拥有了生杀的权利。
只是有些初心,是铭刻在骨子里的,令他永远不敢遗忘。
后来,他那么迷恋辰廉,可能也是因为在他反对各种陋习,反对在鲁城地域种鸦片烟的行为,让他在他身上,看到了那个给他写信之人身上的东西。
后来,他们实际上一直有联系。
那一封封信,对他来说,就是一盏盏明灯,令他走过泥潭与黑夜,成为如今的李自清。
他一直以为,那个人是迟远。
直到今天和迟远见面,他才知道他搞错了。
后面又从迟远口中知道,他和辰廉是忘年交。
他后面不信,去让人找了辰廉的墨宝来对比,发现字迹那么的像。
他居然、居然从来没有发现,那个令他走到如今的“老师”,居然是辰廉。
十多年前二十多年前,他才几岁吧。
几岁的孩子,可能吗?
李自清觉得自己可能猜错了,这样的想法太荒谬了。
可是,他心中就是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是他,就是这个人。
“所以,可不可以告诉我,那些信。是不是向大家你写的?”
辰廉沉默良久,终于露出了一个浅笑,眸中似乎也有了笑意,“很庆幸,当初的我,并没有看错人。”
他愿意呆着鲁城,就是这里是李自清的领地。
他一手教导出来的“学生”,并没有令他失望。
李自清哑声了,在得到了确定的答案那一刻,他身体颤抖,热泪盈眶。
他扭过头,像是不想将自己脆弱的一面展现在辰廉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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