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小小的接待室,就这样把三个人弄得不欢而散。这样的结果谁都没有想到。曲衷想的是问清陈夕和白清之间师生以外的其他关系,翟昰想的是配合她问出这个关系。而白清预料到了曲衷会问的问题,只不过她问的方式太过呛人,丝毫没有考虑到白清是一桩-强-奸案的被害人,她的那些话会不会给她造成二次伤害。白清还坐在检察院的大厅没有离开。天色渐晚,翟昰担心以她现在的精神状况一个人回学校太危险,于是联系了戚渡。戚渡是陈夕-强-奸案的侦查人员,翟昰托他帮忙送白清回t大。戚渡上一次见白清,还是她报案那天。她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外面是一件卡其风衣,独自一人冷静地走到c区分局,手里攥着一张刚从医院拿到的伤情鉴定报告,和他说:“我遭受了性侵犯,来报警。”白清是个很坚强的人,这是戚渡对她的印象。可当他在检察院大厅角落的椅子上找到她的时候,她缩在那里,小小的一团,肉眼可见的软弱,好像在竭力把自己藏起来。戚渡这才明白他想错了她。他叹了口气,走到她身前,蹲到和她平视的高度:“走吧,我送你回去。”一路无话。两人一前一后安静地走在t大的一条石子路上,风声喧嚣,月影沉沉,戚渡看到她的背影,透着无尽的凄清和荒凉。“白清。”他出声突然,白清倏地止步,回头看他,眼里是询问。戚渡平时习惯了和那些犯了事的人斗智斗勇,多以训诫拷问的语气。此刻他想安慰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明明已经打了好几遍的腹稿,真正喊出她名字的时候,又前功尽弃完全失语,任由双耳漫上一层红。白清仍目不转睛地在原地看着他。戚渡伸手摸了摸脖子,终于酝酿好情绪,也组织好了语言:“你放心,这个案子的承办人是个很优秀的检察官,他一定会帮你讨回公道。”他嗓音清冽,掷地有声,每一个字都携着夜风淌进了白清的耳膜。白清抿了抿唇,和他对视:“我知道。”早在今天之前,翟昰就已经和她见过一次。目的和曲衷一样,弄清她和陈夕的关系。曲衷问的没错,白清是喜欢陈夕。在现代文学鉴赏这门课上,她总是早早地就到教室,一个人坐在第一排。和讲台上的陈夕对望,互动,课后拿着各类各样的文学作品去他办公室。很快,流言纷扰,话题不断。可他们之间自始至终都只是一种灵魂的契合,从未有过任何悖德的关系。陈夕总能把她爱的文字解读得入木三分。在白清看来,他清高,浪漫,热烈,根本不属于这个肮脏的、复杂的、不可理喻的世界,他有他的桃花源。而白清,有幸误闯进去。那些日子,就像做了一场美梦。梦醒之后,是他发疯一样地撕开她的衣服,在她满口满身的求饶里把她侵犯了。正如曲衷猜测的那样,陈夕把她按在办公室的墙上,像头没有情感只剩欲望的兽,没完没了地在她身体里进出。和翟昰说完这些,白清紧接着垂眸低语,痛苦又矛盾,似在牧师面前告悔:“我当时竟然有生理反应了……报完警之后,我每每回想起那个时候,都感觉自己很恶心。”翟昰当时很坚定和她说:“这是正常的,不会改变他强迫的性质。”四目交汇,戚渡听到女生清澈盈耳的声音依旧在响起:“他有一双正义的眼睛。”“和你一样。”……翟昰下班回到家冷静下来之后,仔细复盘了一下他下午在接待室都对曲衷说了什么,导致她情绪这么激动。复盘了好几遍得出初步结论,冷血二字似乎言重了。他抓了抓头发,有些懊悔,但生气的成分居多:他是言重了,可她就没错吗,都问的什么破问题那么过分。可转念一想,又觉得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有在先判例说明强迫性质的后入式性侵是很难实现的。再有就是,公检法办案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所以检察院上游有公安,下游有法院。可是律师不在他们的系统内,所以曲衷什么也没有,反而要一个人面对公检法三个。有多少刑辩人因为调查取证被定律师伪证罪,他也不是不清楚。妈的,她说的一点没错,他当真是贱,好好的一个控方为什么总想着替辩方说话。心烦意乱没有一点睡意,翟昰打开微博翻看了一下陈夕这个案子的最新舆论情况。结果翻到了评论区,看到一堆骂陈夕和他辩护律师的,骂的话非常难听不堪入耳。他越往下看眉头皱得越紧,当看到那句“为什么被强的不是她?”他直接坐起来爆粗,艹这人怎么说话呢?
这些大v是不是法盲,随随便便地发这种带有误导性质的话题,微博也不管事是吧,任由这些侮辱性的评论肆虐?翟昰瞬间头脑发热,也不管现在几点,切到微信打字如飞发了一条消息出去:“帮我查个人。”贱就贱吧,他认了。甚至为了这个辩方,他现在还动用私权。很快收到回复:“谁?”翟昰是看到那条“自己淋过雨,就要把别人的伞撕碎”的评论之后,去找的戚渡,检察官的职业敏感度让他觉得这句话并不简单。“曲衷。”公安系统查个人不算难事,标题是本杰迷夹带私货,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听一下哦,歌名就叫《疗伤烧肉粽》之前写到戚渡的时候,朋友说想看他的感情戏,所以这里安排上,可能具体的会放在番外写。另外再多说几句,最新更的这两章是我写这篇文的初衷。前段时间《爱的二八定律》播出,其中有这么一个片段是,女主说“我是一个好的律师,不仅为了打赢官司,我还要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公平。”这是一个关于律师天职的讨论,我当时上律师学这门课,老师也带着我们讨论过这个话题。我的看法是,维护公平正义并非律师的主要职责,要求律师做到这一点过于苛责。法律不强人所难,律师就是一个为当事人服务的角色,不可避免地要站定立场,就像辩论赛一样,抽中了哪一方立场就固定了。至少在刑事辩护领域是这样的,因为刑事辩护的当事人都是被告人,也就是未来很可能去服刑的罪犯,很多人都是真正犯了罪的,无罪辩护只占很小很小的比例。那如果再要刑事辩护律师去维护公平正义,这个要求本身就是矛盾而不具可cao作性的。当然,律师也不能一味地替当事人说话,要有底线,比如在当事人隐瞒重大事实或者在案件之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律师不应当包庇,也可以拒绝委托。我认为在此之外,不应当再要求律师去承担更多的公平正义维护义务。只针对这句台词发表一点浅见,不针对演员和角色,有不同看法的也可以在评论区指出,大家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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