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离开苏州的时候在米彩面前就唱过《晴天》,没想到会在这里又要再唱一遍。
一开口,这首歌就把叶诩带入了当初在苏州大学的日子,那时候的他和昭阳还那么青涩。他的声音里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怀旧和真情。
“……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2007年的那个夏天,叶诩在草地上弹唱这首《晴天》,昭阳捧着一束花,正犹豫着要不要向简薇表白。时间好像定格在了那个瞬间,虽然简薇不是被昭阳那一次表白就拿下的,可叶诩弹唱的《晴天》助攻他俩的爱情,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叶诩仍然记得那天下午,简薇穿着白色t恤,站在一棵梧桐树下,接受着昭阳的鲜花,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她的脸上,她笑得如此灿烂,惊艳了昭阳的整个夏天。那时候的他们,是如此的年轻、如此的纯真,对爱情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一曲唱完,大厅里再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叶诩这才发现酒吧的人似乎多了一些,应该是最近以来生意最好的一天。
放下吉他后,又有人喊道:“帅哥,再唱一首!”
叶诩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今天先这样吧,大家想听歌的话,改天我再来给大家唱。”
这时,昭阳又跑了过来,递给叶诩一杯奶茶,说道:“知道你不抽烟,我让简薇给你买的奶茶,刚才唱得真好。”
叶诩接过奶茶,说道:“嗓子有点干,还真得喝点东西润润。”他喝了几口奶茶,正准备回到位置上坐下,昭阳又拉住了他,神秘兮兮地说道:“叶诩,着什么急啊,米彩说还有一首歌!”
“什么歌?”
“那个去年播出的《天龙八部》的插曲《痴情冢》!”
“我靠,还来这么婉转温柔的曲子,她这不是诚心为难我吗?”叶诩无语地看着昭阳。
“她说又没让你唱,但是用乐器演奏这首曲子一定很好听。”昭阳一脸认真地说道。
“行,不过这么悲伤的曲子得用二胡,你可知道二胡可是我的手足兄弟,挚爱亲朋,自离开家上大学认识你们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碰过它了。所以用二胡演奏得加钱,你告诉她除了买二胡的钱她出之外,另外再加200!”
“你《绣春刀》看多了吧,还学加钱居士要加钱,这米彩能同意吗?”昭阳一脸为难地看着叶诩。
“不同意拉倒,大不了我不玩了。”
昭阳见状,只好硬着头皮去跟米彩商量。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说道:“米彩同意了,cc让罗本到对面的乐器商店去买二胡了,你在这稍微等一下。”
没过多久,罗本拿着一个崭新的二胡跑了回来,递给叶诩说道:“这个小叶紫檀做的二胡不错的,两千多买的呢!”
叶诩接过二胡,轻轻地抚摸了一下,然后调试了一下音准,这才走到舞台中央。之前看过钟汉良版的《天龙八部》,所以对痴情冢这首曲子挺熟,只是不明白米彩为什么要点这首曲子,因为它表达了一个人深深地爱着另一个人而不顾一切的境界,可米彩分明说过男人对她来说不重要啊。
算了,既然答应了演奏,就好好拉二胡吧。
俗话说,千年琵琶,万年筝,一把二胡拉一生。又有人说,二胡为什么听起来那么悲,因为它只有两根弦,日夜相对,却永远不能相依。
当叶诩拉动二胡的那一刻,整个酒吧仿佛都安静了下来。他闭上眼睛,刹那间二胡仿佛成为了叶诩这个孤独者的陪伴者,在推拉弓的演奏中,一股温润的力量悄然释放,?带动着琴弦轻轻震颤,?发出凄美伤感的旋律:“眼里柔情都是你,爱里落花水飘零,梦里牵手都是你,命里纠结无处醒……”
婉转悠扬的二胡声,就像是一个人在诉说着自己的爱情故事,旋律中充满了悲伤和无奈。在叶诩的演奏下,这首《痴情冢》仿佛变得更加深情和动人。演奏完毕,酒吧大厅里没有像刚才那样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所有人或低头沉默,或眼含泪水,大家都被这首曲子里的悲伤情绪深深感染了。
叶诩拿着二胡默默地走下舞台,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米彩会对自己的演奏有什么评价。
过了半晌,一个客人才惊呼道:“帅哥,你是不是中央音乐学院毕业的,这二胡拉得太好了!”
叶诩还没来得及说话,昭阳便抢先回答道:“我这兄弟是苏州大学的,不是什么音乐专业毕业的。只不过他天赋异禀,对音乐有一种特殊的理解和感知能力,无论演唱还是乐器,都能演绎出独特的韵味。”
所有人开始热烈地鼓掌,对叶诩的才华表示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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