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伍世青头一回见霍尔小姐一副纯西式的时髦小姐打扮。
矮跟的小皮鞋,直身低腰的长裙,肤色的丝袜,长长的丝质手套,珠圈,戒指,耳坠,胸针,首饰样样齐整,连妆发都变了,原本的长发内卷成了短发的模样,巴掌大的小毡帽歪歪的别的头发上,一改中国女人尤为喜欢的细长柔和的柳眉,眉线化得微深,眉峰略高,一双眸子越发的大而深邃,鼻梁似乎看着也比往日的要高挺许多。
若是走在街上,倒是真的很可能被误认成洋女郎。
怕回来的时候位置不够坐,伍世青开了两台车来,水生开一台,伍世青自己开一台,伍世青勾开副驾驶的门,霍尔小姐笑着坐进去,慧平上了另外一台车。
上了车,车子却半天没开,霍尔小姐往司机位上的老流氓看,小声问道:“怎么不走?”
老流氓一个手指往自己的脸上敲了两下,霍尔小姐一愣,知道这是在讨两日前的债,马上脸红了,小声道:“这青天白日的。”
然而老流氓一脸的无赖样,不亲就不走的架势。
霍尔小姐忍辱负重,眼睛一闭,凑到老流氓的老脸上亲了一口。老流氓咧嘴一笑,发动车子走人。
第67章
威尔逊的出身按照过去的说法也就一般般,不过是个普通的庄园主的小儿子,庄园主的儿子在霍尔的伯爵头衔下就不怎么能看了,埃文·威尔逊还是小儿子,根据老的继承法,他是继承不了家产的,地位就更加无足轻重了。
但如今变革的不只是中国,英国也有无数的贵族在宣布破产,将祖传的庄园卖给有些钱财的商人,加上威尔逊的一个伯伯当了议长,威尔逊的父亲早年又受到已故的霍尔伯爵指点,投资赚了不少钱,如此水涨船高,威尔逊也算是个人物了。
可就在几年前,怀瑾跟着母亲去到英国的时候,比怀瑾大三岁的威尔逊常常在宴会里受到冷落。
威尔逊家的庄园与霍尔庄园隔了一片树林,不怎么受欢迎的威尔逊经常一个人带着猎狗,骑马到树林里去打猎。他的枪法实在不怎么样,很少能打到什么,与其说是打猎,还不如说是一个人消磨时间以避免在人群中被漠视的尴尬。
然后,他在树林里认识了同样经常骑马出来玩的怀瑾和慧平,准确些说是黛拉·霍尔与她母亲的养女克里斯汀,作为十岁和十一岁的女孩子,黛拉和克里斯汀的马骑得实在是好,威尔逊从来没见过马得这么好的小女孩,她们甚至可以纵马跨越威尔逊都不敢过的灌木。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厉害?”威尔逊惊叹道。
黛拉捏着下巴想一想,笑着说道:“大约是有些民族天赋。”
“中国人都很会骑马吗?”威尔逊问。
“那倒不是。”黛拉说道:“中国自然有不少比我骑得好的人,但我的民族多数都很会骑马。”
如此,爱骑马的威尔逊难免对中国心生向往,常常邀请黛拉和克里斯汀与他一起打猎。
这很奇怪,一个男孩子总是邀请两个小女孩与他一起打猎,而不是和其他男孩子一起,但本来也没什么人特别在意威尔逊,威尔逊也不想听从谁的建议。
天知道,威尔逊原本一个月都难得打到一只兔子,而克里斯汀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打到狐狸,他和黛拉只用在一边儿赞美一边儿鼓掌就好了,常常能带回去猎物的威尔逊受到了家人前所未有的关注。
威尔逊的母亲说:“如果你能得到那位霍尔小姐的青睐,让她以后能答应你的求婚,就更好了。”
不得不说,后来霍尔伯爵逝世,霍尔小姐跟随母亲回中国,是威尔逊的少年时期最为悲伤的事情之一。他一直想找机会来中国看一看,终于,他大学毕业了,他决定来中国。
威尔逊辗转联系上怀瑾的教父贝克叔叔,拜托贝克叔叔带他去找霍尔小姐,彼时,贝克叔叔正在印度处理一些橡胶园的事务,正因为如此,他没有收到怀瑾寄到他香港家里的结婚请帖。威尔逊先到印度去找到贝克叔叔,然后同贝克叔叔一起坐船到了天津,从天津到北平的总统府找怀瑾,却被告知霍尔小姐与人私奔了。
当然,这个消息威尔逊是万万不能相信的,所幸第二天他便被告知私奔不过是子虚乌有,霍尔小姐在上海,可谓是欣喜若狂的坐着火车来了上海。
然后,威尔逊见到了霍尔小姐的未婚夫。
谁敢相信呢?上次见面还完全是个小孩的黛拉,还有几天就要嫁人了。
那是一个穿着中国长衫,看起来也不太好接近的中国男人,他不懂英文,静静的站在黛拉的身边,吩咐人替他们提行李,在提到他的时候上前握手,用威尔逊听不懂中文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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